广州国际贸易中心主体结构
一、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70873平方米。主楼设有两层地下室,地上46层。建筑物地上高度161.6m,地下10m。平面之长宽比为39.5/36.5=1.08,高宽比161.6/36.5=4.50。
二、主体结构设计
该工程主楼是15.2mx15.2m的中心筒与周边30根框架柱组成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中筒结构。
三、非完全筒中筒结构
高层建筑应具有良好的抗侧作用能力,以承受较大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而且,由于超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常由侧力控制,不仅只需要依靠建筑物内部的抗侧力构件(如核心筒、内部剪力墙等)抵抗侧向荷载,而且更应由建筑物周边的构件(如外框筒)来抵抗侧力。通常是利用其内部的电梯井筒作为内筒,外围加以外框筒,形成筒中筒结构,这样可以提供较好的侧向刚度,适用于超高层建筑。但按《高规》筒中简结构体系对梁截面、柱间距的要求较严格。很明显这只有在平面立面都很规则的情况下才能满足,如广东国际大厦(63层)、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50层)。但由于这种要求对建筑设计限制较大,这对建筑的创作带来极大不便,是否可以找到一种与简中简结构受力性能相近以适合50层左右的超高层的结构体系呢?
基于这样概念,广州国际贸易中心在建筑方案阶段结构工种对结构体系进行调整,从简中筒的概念出发,使结构体系近乎于筒中筒结构,该工程的柱距一般为3.8m,梁高仅为900mm,在较疏柱距的弧向一边(柱距为6.2m)增设一排柱给予加强,并利用设备层,避难层,屋顶分段设加强层。计算分析表明结构抗侧刚度和强度都能满足有关要求,其空间受力性能较好。适用于40~70层的超高层建筑,其主要好处是给建筑的创作带来较大的灵活性。同时结构性能良好,刚度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四、构造措施
1.外框柱下桩承台形成封闭的环带1800mmx1300mm(地下二层结构平面),这样可以使外框整体性加强,协调基础可能产生微量的不均匀沉降。
2.首层,设备夹层、避难层、屋面的楼板给予加强,板厚 h =180mm,配筋也相应加强,设双层钢筋网。
3.中央简核心部分板厚各层也加强取 h ≥150mm,并设双向双层加强钢筋。
4.在设备夹层(7~8层之间)、避难层(27层)及屋面层处设封闭加强梁(截面为400mmx2500mm),这样在竖向上形成三道强劲的环形箍梁,约束主体结构变形,使外框有效地协同工作,对位移值的控制起了很大作用。
五、结语
本工程主楼为橄榄形,由15.2mx15.2m的中心筒和周边30根柱组成,由于周边柱间距及楼面梁尚未满足《高规》对于筒中筒要求,但由于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使其能起筒中筒的作用,此种结构体系对于48层的建筑物来说是合适的,同时也为建筑设计带来灵活性。
设计时间:1992年至1994年
(文字图片搞录于《建筑结构优秀设计图集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