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爱辉区疫情防控政策 (黑河市爱辉区疫情防控33号公告)

关于黑河市爱辉区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公告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反弹”工作,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内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奖励范围内容

(一)举报以下行为奖励200元:

1.连续3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或区域核酸检测行为;

2.对不遵守居民小区管控有关规定,翻越栅栏等逃避小区值守卡口登记行为;

(二)举报以下行为奖励500元:

3.破坏居民小区封堵设施行为;

4.利用志愿者、网格员等岗位身份便利,违规从事有偿“跑腿”“代购”行为;

(三)举报以下行为奖励1000元:

5.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宗教、赌博等聚集性活动的;

6.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居家隔离人员损毁封条私自外出活动的;

7.未向居住地报告有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行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

(四)举报以下行为奖励2000元:

8.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经过火车站、机场及交通卡点,刻意逃避检查通过非正规渠道抵返我区的;

9.从境外返回我区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或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的;

10.私营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诊治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或消失、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一项举报涉及多项内容按最高奖励执行。

三、举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采取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被举报行为的发生地、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住址等,佐以照片、视频录像等相关证明。受理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举报电话:0456—2832528。

(三)本举报办法仅限于黑河市爱辉区范围内使用,未尽事宜由黑河市爱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黑河市爱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