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恐吓要淡定
说你违法莫慌张
一旦难分真与假
公安局里找警方

8月18日,施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及时劝阻一电信网络诈骗,守住了群众的“钱袋子”。
当日,王某到施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在手机借贷APP上向客服提供了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申请到30000元*款贷**,后来对方给了自己一份电子合同,并说合同已经生成,需要向他们的账户转账8000元作为借贷保证金才能放款,放款后会将保证金返还,如果自己不缴纳保证金,根据合同上的规定将被视为违约欠对方30000元,王某对此事产生怀疑,随即到警局求助。

接警后,民警通过分析认为王某已被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盯上。提醒王某立即停止一切网上操作,千万不要以任何形式给对方转账,也不要向对方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和任何验证码。
事后,民警还耐心的向王某讲述了常见的诈骗手段和反诈知识,同时现场指导其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了防诈骗预警功能。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谨记三个“不”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跟着公安部门了解一下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典型网络诈骗手段吧。
一 冒充身份诈骗
1、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假冒领导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
2、冒充亲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取盗**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学生、家长、残疾人员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 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8、“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二 购物类诈骗
1、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2、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3、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4、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物品等转让信息,当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5、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6、快递签收诈骗: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债讨**公司将找麻烦。
三 活动类诈骗
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四 日常生活消费诈骗
1、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放播**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2、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
3、购物退税诈骗:犯罪分子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
4、机票改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5、订票诈骗: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以“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实施诈骗。
6、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粘贴虚假服务热线,诱使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取盗**用户卡内现金。
7、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五 钓鱼、木马病毒类诈骗
1、伪基站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向广大群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 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在其手机上植入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实施犯罪。
2、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六 虚构险情诈骗
1、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
2、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
3、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
4、虚构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品毒**为由,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七 其他新型违法类诈骗
1、交通处理违章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等发送假冒违章提醒短信,此类短信包含木马链接,受害者点击之后轻则群发短信造成话费损失,重则窃取手机里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随后盗刷银行卡。
2、结婚电子请柬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电子请帖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载下**后,就能窃取手机里的银行账号、密码、通信录等信息,进而盗刷用户的银行卡,或者给用户通讯录中的朋友群发借款诈骗短信。
3、网络社交软件app诈骗:专业技术性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宣传手机APP,*载下**注册后有“客服”及“专家”进行指导操作。
4、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5、办理信用卡诈骗: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当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6、*款贷**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款贷**,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7、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8、盗用账号、*信誉刷**诈骗:犯罪分子*取盗**商家社交平台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信誉刷**,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信誉刷**,后发现上当受骗。
9、公共场所山寨Wifi:在公共场合放出钓鱼免费WiFi,当事主连接上这些免费网络后,通过流量数据的传输,将手机里的照片、电话号码、各种密码*取盗**,对机主进行敲诈勒索。
10、先转账、再取现、后撤销: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转账新规中转账和到账时间的“时间差”来设置圈套。采取先转账、后给现金的诈骗套路,在骗取到受害人现金后,撤销转账。
来源:施甸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