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你考察期间表现优异,本院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孙琳在视频中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小欣(化名)郑重宣布。
这是3月25日上午发生在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互联网视频不起诉宣告会的一幕,也是荆州检察机关跨省异地协作的第一起案例。此案的顺利办结标志着鄂沪两地检察机关异地协作获得圆满成功。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小欣通过三个微信账号在朋友圈发布出国代购信息,谎称通过自己购买韩国“娇兰”口红等化妆品可享受买一送一优惠且货源充足、正品保证,以此积攒人气吸引他人购买。随后,小欣多次让他人先行支付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拒不发货,直至上海三名在校大学生被骗16665元报案。案发后,小欣家人全额退赃。
2019年7月17日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向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发出《异地协作委托函》,因审查起诉小欣诈骗案时急需掌握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动机及家庭监护情况,希望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异地协作帮助开展社会调查。
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收到委托函后,积极向荆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请示汇报,并迅速与静安区院未检部门承办检察官联系,详细询问案件办理需要完成的内容、要求。
在荆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与荆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荆州市四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系商量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以家庭关系为切入点的思路,通过走访、调查、查阅等方式全方位调查小欣的家庭背景、教育情况、成长环境与社会经历。根据调查情况邀请心理咨询师深入沟通与心理疏导,分析其犯罪原因与评估再犯可能性,从小欣的认知行为、监护抚养、家庭关系与权利保障四个方面剖析涉罪原因,并对后期的帮扶及处理提供参考意见,最终高质量完成社会调查报告。
2019年9月23日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委托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开展异地帮教。该院已对小欣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6个月,希望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协助完成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
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考虑到本地开展帮教优势,社会支持体系已成熟并平稳运行,有利于正确引导小欣走向正途,为最大程度地保护、挽救未成年人,经请示汇报后,同意接受委托开展异地帮教。
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多次邀约小欣监护人、社区、公益组织等多方开展分析评估,最终确定联合荆州市小水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跟踪帮教,制作个性化帮教方案。检察官与社工多次组织其参加道德模范讲座、公益尊老等活动,小欣思想逐步转变,表现越来越好。由于考察期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该院及时与帮教团队沟通,迅速调整帮教思路,变“被动学” 为“主动学”,引导小欣主动请缨参加线上志愿者服务,“云”上陪伴独自隔离的新冠肺炎小患者,并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展现了新时期青年人的担当与责任,帮教效果极其明显。
“六个月来,检察官阿姨、哥哥与社工阿姨、姐姐一直在帮助我,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有些许抵触的,有些活动我总是迟到,后面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循循善诱下,我也逐步认清自己的问题,主动融入帮教活动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参加帮助身患新型肺炎小朋友的线上陪伴活动,看到小患者身体逐步好转,真的是替他们高兴,原来帮助他人是这么开心!”小欣兴奋的说到。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受异地委托后,工作认真负责,沟通流畅配合紧密,原本我们准备专门前往沙市区院进行不起诉实地宣告,但因疫情发展改变宣告方式,该院检察技术部门为此提前三天购置并调试好设备。此外,帮教也很成功,特别是在疫情非常时期,该院变换帮教思维,及时调整帮教方式,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志愿抗疫,这是我们没有料到的,值得静安区检察院学习。”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琳评价道。
此案作为荆州市首例跨省异地协作典型案例,在学习上海一线城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规范荆州本地异地协作的程序与标准,为以后自行开展跨区域异地协作奠定了一定基础。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学习其他地区未检工作先进经验,积极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全面保障好、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