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代购最新政策 (微商和代购最新规定)

中秋大促,农民丰收节促销,国庆特惠……上一个电商促销“剁手”的快递还未拆开,新的购物节又将吹响号角。就在消费者购物狂欢时,我国电商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在8月底横空出世,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代购微商被整治,微商代购新规

《电商法》出台近一个月,除了各大电商平台“苦练内功”,朋友圈里的代购和微商也是哀嚎一片,更有网友直言“代购明年要凉凉”。这使得许多人担心之后奶粉、保健品、护肤品这一类热门商品将无法再通过代购购买。

然而,记者了解了目前的行业状况后发现,对电商法涉及的代购、微商群体的责任与义务,网友们存在较大误读。

所有代购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部分小规模交易主体免办牌照但纳入监管

东阳人许聪做日本代购已经有七年,《电商法》出台不久,她发布了一条朋友圈:“老顾客们有需要囤货的抓紧找我,以后代购不确定能做多久。”许聪告诉记者,因为工作原因,自己常年留居日本,做代购只是顺手的事。最近出台的《电商法》让她开始担心,自己的外快还能赚多久:“我和其他职业代购一样,通过微信与客户联系,购买商品后回国再寄客户,一般不提供发票,也没做过相关登记和申报。如果被海关抽检到,商品则由客户补缴海关税。”她表示,如果今后代购需要办理牌照,实在麻烦就不做了。“如果需要严格交税加上可能会出现的罚款,基本就没钱赚了。现在走一步看一步吧,实在不行就立马停掉,反正不靠此为生。”

原来,《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该条款引起了“无牌”代购们的担忧,外界更是纷纷解读为,无论代购大小,不申请营业执照的将一律无法从事代购活动。

不过,有电商行业专家认为,对于第十条的解读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此条款对于部分低频率、小规模的代购活动,还是保留了法律空间。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表示,首先要明确此次《电商法》的性质:“目前通过的电商法是总纲性法律,具体的金额和如何办牌照等细节问题,在法律实施后会有详细的司法解释,在此过程中会有各部门和平台的博弈,之后会更加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条款中已经明确提及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和利用个人技能进行经营便民劳务活动的这些主体不需要获得许可,其中“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中对于交易额的界定则成为了争议焦点。

不过,即便部分代购能够被认定为属于“零星小额交易活动”而免于办理营业执照,但这并不代表对此类代购能够“法外开恩”。《电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也就是说,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的代购要向平台进行报备,接受更加透明的监督。

代购需要办理两国营业执照? 没有强制性规定在代购国也要办理牌照

在进口电商飞速发展的当下,不少消费者选择微信朋友圈的“野生代购”,主要原因还是想避开关税,以更低价格购买进口商品。然而,这次《电商法》的核心问题就是规范纳税。

“不管是不是收税,各位支付宝转账付款的千万别点,我害怕!如果点了请主动补17%增值税,谢谢,不然我就退给你被扣的余额,不发货!”日前,一位从事美妆的代购在朋友圈发出这条信息,同时配上了一张支付宝转账时截图,图片显示转账时可点击“代买、房租”等相关备注。

原来,虽然《电商法》还未实行,但支付宝9月更新后,转账页面会出现代买勾选项目。此前除去可能被海关抽检补缴的相关税款外,从未在国内交过其他税金。“虽然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被要求征缴税款,还是担心因客户勾选‘代买’而留下交易记录,所以现在会尽量让客户通过微信转账付款。”这名代购表示,当前众多代购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不进行进出口商品申报,借此逃避关税,并且商品在境内销售获利时,也未按照税法缴纳3%增值税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因为纳税的问题,不少代购向记者表示,如果今后代购需要办理两国营业执照,并两地缴税,他们的成本压力会因此加大,而这一部分的支出也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对于朋友圈传言的代购需要办理两国营业执照并且两国纳税的说法,有电商行业人士认为,这是对《电商法》的又一误解,“国内的法律怎么可能管到国外?”

原来,《电商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代购国也要办理牌照,但在国内持有了营业执照就要纳税。据了解,《电商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另外,记者了解到,义乌部分规模比较大的代购,此前就注册了外贸公司,也已经持有合法的营业牌照。这类公司已经从代购行为转换为贸易行为。以外贸公司进口代购商品,则需要按照货物进口缴纳关税,外贸公司再与普通内贸公司相同的根据货物销售情况缴纳增值税,根据企业利润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禁止代购奶粉和保健品? 没有相关规定显示“严禁代购”

在《电商法》表决通过后,朋友圈里流传以后将无法代购奶粉、保健品一类事关生命健康的商品,即便可以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该类商品也必须贴有中文标签。因此,许多宝爸宝妈表示要在明年1月1日前大批“屯粮”。甚至有代购表示,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严监管,会直接砍掉奶粉代购的业务,“关键是不想惹麻烦”。

不过,记者仔细查阅了《电商法》后发现,网传热门文章中关于“《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的表述不够准确。《电商法》原文中并未出现“奶粉”“中文标签”以及“认证”等关键词。另外,规定罚款金额最高达到200万元规模的条款,所涉主体均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而非“平台内经营者”。

据了解,《电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条例的措辞可以明确,该条款针对的主要对象是如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的经营者,要求电商平台对在平台内销售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的经营者尽到审核义务,未尽到审核义务的要承担相应责任。该条款不能引申解读为以后禁止代购奶粉和保健品。

记者还了解到,奶粉、保健品这一类跨境商品,需进行认证并贴中文标签的规定并不是由于《电商法》的诞生才要求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2016年就已经有了。目前,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奶粉、保健品都已经按规定贴有中文标签。

浙中新报记者 方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