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超期未办理诉求
0 1 【网民反馈】通城县关刀良种场三层办公大楼后面。属农田保护区域,在通城政府民葬改革的号召下,活人墓屹立至今无人过问!死人墓不断增加!望政府单位管管!
0 2 【网民反馈】小区无监控,摩托车丢失,车子停楼下车位被摩托车划,公共设施设备不维护,消防栓无水带枪头,保安睡觉,卫生不干净,墙面到处牛皮藓等。
0 3 【网民反馈】领导你们好!我们是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富源小商品市场二0大夏的全体业主(以下简称小区业主),2018-08-16针对富源小商品市场二0大夏小区的诸多问题,小区业主进行了投诉。通城县住建局到富源小商品市场二0大夏小区现场进行了勘察和调查后,于2018年8月147日给予了回复,但是,时至今日2018年12月26日,4个多月过去了,一切如常,需要整改的内容,并无实质性进展。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的问题 金罐苑房地产从交房到现在全体小区业主没有拿到房产证,小区业主在这住了这么多年,房贷都还清了,房产证还没有给我们办下来,每次去问都是让我们等!要求金罐苑房地产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三十四条规定尽快给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 电梯无备用电机与检验标志,消防设施未完善,消防栓中无水及其它消防设施,烟感等设备未接通电源无法正常运行。小区大门、安全监控系统至今尚未完善,楼宇对讲系统不完备,无围墙,社会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小区,近期已出现多起业主财物失窃事件,对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尽快将小区的配套建设施设备配置到位,保证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本小区所有业主的投诉,特别是房产证和消防设施,请消防局去查清楚,并不只是要一个回复,而是希望问题能得到确实的解决。因此,本人建议政府部门,消防部门出台严厉整改闭环措施,督促相关责任方落实整改方案并细化。
【办理情况】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通城县政府办在规定回复时限内没有按时回复,也无工作人员与问政平台主动联系说明情况,系统已经默认该单位拒绝回复本件网民诉求!

0 1.小区养鸡鸭成群
【网民反馈】桂乡大道旁的金岛,香溢花城小区里面鸡鸭成群,物业不管。严重扰乱了社区居民。
0 2.关于三国美食城(营里二巷)违建的问题
【网民反馈】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区域城市功能品质。烦请市政府督促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有关部门对三国美食城(营里二巷金福酒店后面)大批量违建进行拆除。几年来,该区域违建房不断堵塞消防通道,还严重影响市民出行,望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拆除。谢谢!
0 3.嘉鱼县官桥镇舒桥村永力采石场涉黑无证经营
【网民反馈】舒桥村一组村集体石头山,被永力采石场长期霸占经营,且对村民生存环境造成严重恶劣影响,长期尘土飞扬,村民很多得了肺病。以前的绿山,变成光秃秃的,村民的房屋被采石场的*破爆**带来的震动搞成危房,墙体开裂。且该厂长期无证经营,非法采矿,国土局的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也没通过,*破爆**的*药炸**也属于非法持有,没有专业*破爆**人员。
2019年,舒桥村一组村民三人去官桥镇政府反映情况,永力石材的老板李华峰得知后,非法动用警力,把村民全部抓进派出所,又转移至嘉鱼看守所,期间没收全部人员手机,不通知人员家属,村民至今未归。
现诉求:1.派出所的抓捕不合法,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抓人,请求立即释放。2.永力采石场涉黑,非法采矿,无证经营,污染环境,请求取缔。
0 4.崇阳县青山镇城万村村委欠我血汗钱20年
【网民反馈】1997年,崇阳县青山镇修村里公路,请我用拖拉机运沙石,一共拉了100多车。当时拖一车货运费和料钱才20几元,共欠我3000多元,到现在20多年了,赚点真正的血汗钱,一直不给钱,这就是所谓的村官。我相信有咸宁市政府、湖北省政府、甚至中央政府能处理,我将一直*访信**到底...

0 1 【网民反馈】我于2018年通过公开招聘从重庆来到咸宁地区某行政部门工作,先准备使用公积金*款贷**买房,得知外地户口用本地公积金,不能在本地买房。必须要转成本地户口才行。翻阅相关管理办法并无此规定,请有关部门核实。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款贷**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3、能提供二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手房为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二手房为房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完契税凭证;4、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款贷**本息的能力;5、有合法、足额的担保。
0 2 【网民反馈】自考本科证原件还没出来,能不能用学信网上能查到的本科学历打印下来报考?
【市教育局 回复】根据湖北教育考试院公告,教师资格考试除在校生外,其他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0 3 【网民反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外省公积金现在可以办理*款贷**买房吗?在哪里办理*款贷**买房业务?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市本级为保障职工住房刚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市本级截止2018年12月底止市本级个贷率已达79.6%左右,待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并会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告。另:除市本级其他办事处在符合异地贷条件的,接受异地缴存职工在除市本级外的办事处申请公积金*款贷**。
04 【网民反馈】请问我需要住房公积金提取来偿还房贷需要哪些资料及相关手续?
【嘉鱼县政府办 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申请条件:
偿还缴存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商业性自住住房购房*款贷**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办理材料:
(1)首次提取需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盖章的还款流水原件;以后每满一年提取提供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的还款明细(银行*款贷**中心盖章的还款流水)原件。(2017年8月份前办理此项业务的需带齐材料进行建档)
(2)住房套数证明材料: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3)提取人的身份证与购房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3.申请时效:还款满12个月可提出申请
4.提取额度:不超过已还*款贷**本息合计额(依据还款流水推算)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款贷**
1.申请条件:
偿还缴存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公积金自住住房购房*款贷**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办理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与购房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
3.申请时效:自*款贷**发放之日起提出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还贷
4.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已还*款贷**本息合计额
0 5 【网民反馈】因中专毕业证丢失,现如何补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现在无法报名,毕业于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市教育局 回复】根据现行政策,中专毕业证遗失不予补办,可以到市教育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具学历证明(8126141)
0 6 【网民反馈】长安大道至银桂路的路灯长期不亮,打电话报修也未处理。
【市路灯局 回复】已安排检修人员处理,现场排查为路灯电缆故障,已组织人员进行更换,于1月15日恢复亮灯。
07 【网民反馈】我和我老婆两人于2017年11月份用公积金*款贷**买的房子,两人每月公积金账户个人缴存就有1500元,每月公积金扣房贷1300多元,现两人公积金账户有余额5万多,想取出来用于房屋装修,公积金中心以有*款贷**不予提取而拒绝!作为工薪一族为什么不能做到便民呢?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因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未结清的公积金*款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优先偿还公积金*款贷**本息。
0 8 【网民反馈】一个小孩已年满20岁,请问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谢谢
【市卫计委 回复】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国家于2016年1月1日起已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0 9 【网民反馈】通城县旅游城物业经理收费前期收的700,后经业主代表找房管局物业办咨询收费不合理。收费400,对于物业巧立名目收费,物业经理竟当众表示收费合情合理不合法。试问下如何证明情大于法?
【通城县政府办 回复】"潘先生:您好!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问政平台提交的诉求已收悉。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县房管局组织人员对该事项进行进行专项处理,现就调查处理结果向您回复如下:
针对近期黄龙山旅游鑫城投诉问题较多,县房管局已组织专班人员。拟定计划,进行专项处理。1、元月4日(星期五)上午约谈了开发企业负责人,下午约了谈物业企业负责人;
2、元月7日-9日(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入户摸底调查业主反映的问题;
3、元月10日(星期四)就元月7日-9日所调查的结果跟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进行沟通并拿出整改方案,安排元月11日与业主的 座谈会;
4、元月11日(星期五)组织业主代表、开发企业负责人、物业企业负责人召开沟通座谈会;
5、元月14日(星期一)对所处理及整改方案在小区内公示;
6、元月15日(星期二)对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县房管局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筹责成整改。
1 0 【网民反馈】2014年湖北红楼快递给我在咸宁市买的社保,当时社保卡没有发放给我,我已离职多年,现在无法联系红楼国通快递相关负责人。现在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卡合并,我在湖北荆州松滋办理合作医疗无法注册,显示在咸宁市注册了,要注销后才能办理,请问我现在怎么注销?
【市人社局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联系来信人了解相关情况并详细告知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社会保障卡注销需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发卡地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如持卡人本人异地或其他原因无法前往窗口办理需以委托书形式委托他人代办。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 1 【网民反馈】13年毕业于四川,户籍已调回咸宁,档案仍在学校,现在在深圳工作,想要把档案从学校调到咸宁来,如何开具调档函,需要本人或者代办人准备哪些证件?
【市人社局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人才服务局接收并管理咸宁市直籍贯或工作单位为咸宁市直本地的人员档案。如籍贯或工作地在咸宁,可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到咸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二楼4、5号窗口开具调档函,被委托人需携带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详询请拨打电话:0715-8235990。
1 2 【网民反馈】本人所住小区“锦绣香城“今年9月份入住以来,一楼电梯间一直停放着大量电动车,并且一到晚上就在走道内随意乱接充电设备,时刻隐藏着严重的火灾隐患,严重影响住所安全。部分业主多次反馈至该小区物业,至今一直未处理解决,安全无小事,火灾无情。年关将至恳请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能让市民安安心心过个年。
【咸宁市消防支队 回复】2019年1月15日,我支队接到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锦绣香城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当日,支队安排消防监督员对报投诉进行现场核查,证实该举报内容属实。支队针对锦绣香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下达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不合格意见,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
1、立即对6栋2单元楼道内的杂物和停放在小区楼道内的电动车进行清理;
2、在小区每个单元入口处张贴禁止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的告示;
3、将楼道内设置的充电孔封堵;
4、加强巡查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下一步,支队将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并对该物业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消除隐患。
1 3 【网民反馈】请问一下相关部门,我是咸宁通山县南林桥镇人,于2018年9月跟老公领证结婚,老公老家是湖北汉川人,如今我们长期在温泉居住并定居温泉,请问下生育证是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把我们的户口签到温泉需要哪些手续
【市卫计委 回复】朱女士您好: 目前生育一孩和二孩均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现在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你所反映的迁户口的问题,请咨询所在地派出所。
1 4 【网民反馈】枫丹公交领导:今天我要投诉2019年1月13日早上7:56分从一号桥发车,开3路车(车牌鄂L00637D)的女司机,其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存在很大问题。一、事情经过2019年1月13日早上7:45分左右,我带小孩在一号桥始发站乘3路车出行,当时鄂L00637D已在站台,但车门窗紧闭,其女司机在车内过早,因不知发车时间,小孩敲窗询问不理,我再次敲窗询问下,她抬头应答,但车窗紧闭,外面根本听不清。我只好带孩子在车外寒风中等待。7:50分左右,因小孩赶着补课,估算鄂L00637D应快到发车时间,于是带小孩再次敲车前门,此时女司机开门后,脸带怒色,大声说:“你们烦不烦呀!”。我回道:“妳说什么?我带小孩乘车,不清楚发车时间问一下,还在车外寒风中站了许久,妳这是什么态度?”。女司机此时怒声回道:“我只负责开车,其他不管。”。我说道:“妳的职业道德在哪?我要投诉妳。”。女司机不屑一顾的回道:“你去投诉吧。”。此时,我下车拍下该车车牌后返回车上。7:56分,车出站,车行驶过程中,女司机仍多次主动与我争论,为了个人乘车安全,我两次提醒她履行好职责,安全开车,要以乘客安全第一,我不想与妳争论。但她仍不顾行车安全,提议一起到公司评理,我未理采。8:10分左右,到达中百站时,上来一位老婆婆,未见投币上车,坐在前车门旁。一路女司机与之交谈甚欢(可调监控),完全不顾行车安全,把全车乘客安全当儿戏。8:25分左右,到达凯悦学府站时,女司机在无乘客上车的情况下,打开前车门让该老婆婆下车,服务甚好!二、个人建议原本不想投诉,但该公交车上*放播**的创文内容提醒我,要与不文明现象说NO。试问这样无职业操守,没有职业道德;损公肥私,把公交车当成个人做人情的工具,让贵公司集体利益受损失,个人品德缺失的司机,如何能在窗口行业服务,岂不是给前期全市创文工作抹黑。恳请贵公司领导从全市提名全国文明城市关键期的深度;从站在兑现“办好公交为人民”承诺的高度;从维护贵公司集体利益的角度,认真负责的处理好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咸宁枫丹公交集团 回复】你好,反应的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月13日上午7:52分,鄂L00237D停在一号桥等待发车时间,当时确实对询问时间的乘客表现不耐烦,语言生硬,服务态度不好。7:56分驾驶员准点从一号桥发车,发车后仍然与乘客有争论。8:00车辆到达中百超市站台,当时上来了几位乘客,其中上来了一位老婆婆,上车直接坐在座椅上,没有买票,两人确实交谈甚欢,存在安全行车的隐患,到达凯悦学府站后,打开前门让老婆婆下车。该驾驶员违反《驾驶员营运奖惩规定》文明待客、按要求监票、安全行车等先关条款,我们已第一时间通知该线路经理,对驾驶员提出批评和思想教育,并按《驾驶员营运奖惩规定》给予驾驶员经济处罚,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1 5 【网民反馈】您好,问一下我在北京上班已经三年,在京缴纳了三年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在咸宁申请住房*款贷**;因为在京租房就提取了一部分公积金用来交房租,这样是否会影响到*款贷**的额度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市本级为保障职工住房刚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市本级截止2018年12月底止市本级个贷率已达79.6%左右,待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并会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告。另:除市本级其他办事处在符合异地贷条件的,依然接受异地缴存职工在除市本级外的办事处申请公积金*款贷**。
16 【网民反馈】我在“咸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xnrsksy.com)学习时因网络故障没有在截止日期前完成17年和18年的公需科目培训,请问可以补学、补考吗?在什么时间?未完成学习对以后的职称晋升有什么影响吗?
【市人社局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根据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工程公需科目培训相关政策,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我市相关政策,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需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学习,5年为一个学习周期,原则上不予安排补学、补考,但由于我市启动这项工作时间比较晚,加之政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学习要求等情况不是很了解。为此,本着服务人才、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对错过学习或考试的学员,在当年度学习网站开通后,开通补考专用窗口,提供补学、补考的机会。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学习是人社部及省、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也是职称评定及晋升的重要依据,没有参加学习培训及考核的人员将对今后职称评定及晋升产生影响。希望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认识,按规定要求及时参加学习培训及考核。感谢您对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关心支持!
17 【网民反馈】本人饶**,家住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街驾校科目三对面五楼,家里目前已半年没水,周边楼房都有水,旁边镇政府7层以上都有水,投诉思源水务一直不给解决,每次都以水压不足推诿,即使是水压不足,难道就不给解决吗,劳驾市政府给个说法,老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呀,现在住也住不了,生活苦不堪言!
【咸安区政府办 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官埠桥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向思源水务了解,张公高楼层普遍存在水压不足现象,但末梢水压经测均符合规定标准,无法针对个别住户进行单独增压,否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住户需要进行增压,则需自行购买或与住户所在物业(开发商)协商购买增压泵解决。 经与楼盘开发商联系后,开发商同意出资让当事人自行购买增压泵,官埠桥镇已通知当事人与开发商进行对接。为保障张公片区客户供水压力,思源水务向集团申请在张公新建一座加压泵站,投资预算已于2018年3月批准,现正在办理行政审批程序,待相关手续办妥后,立即进行施工。
18 【网民反馈】各位各级领导好: 本人2018年3月份应聘到通山县九宫山镇中铁十八局集团106国道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做测量主管,双方约定每个月工资一万元,后因工地停工于2018年11月6日离职回家,工资发到2018年9月24日,2018年9月25日到2018年11月6日仅借支叁千元(3000元),至今仍拖欠一万一千元(拖欠11000元,一个月十二天工资扣除3000元借支),当时招聘我进项目部的是陈**陈总,中铁十八局集团106国道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是张**,已经发的工资项目经理部有工资表,借支有本人签字的借支单,出勤时间项目经理部有打卡记录。一个人外出打工养家糊口不容易,请领导帮助解决,谢谢了!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王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中铁十八局集团(通山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第3合同段)拖欠工资的问题已收悉。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根据中铁十八局提供的您上班期间的考勤表、工资表,您工资表上是5000元一个月,3-9月的工资已签字领取,11月的考勤表上仅11月1号打卡签到1天,11月1日王延青借支了生活费(工资)3000元整,项目负责人反映几次电话通知您到项目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但您均未到项目部办理物品领用及工作交接和工资的核算。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县人社局多次与您联系,请您提供相关材料,截至目前,您未能提供任何材料。
19 【网民反馈】民等为通山县通羊镇石宕村三组村民,我组在1997年田地大调整到户后,至今未作任何调整。在申请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2004年时任组长陈**私自将申请人合法承包的水田、耕地2448㎡卖给现任通山县粮食局调控仓储股股长皮**作为私人建房宅基地,皮**于2017年4月17日,组织社会闲杂人员强行平基。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举报到通山县*访信**局,县里批文,要求通山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2017年6月20日,国土资源局处理调查意见为:“一、现场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2005年,在土地清理时发现陈**存在大量私自交易行为,经查属实并被刑拘;三、经本次调查认定,皮**与陈**签订的*地征**合同为私自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该地块仍归石宕村三组所有。”且本组又出具了证明,(该争议地块1997年分给申请人承包经营,且享有30年承包经营权。)但村、组不予申报确权。 申请人于2018年7月9日、10日、12日口头找通羊镇镇长反映要求确权,无果。申请人只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确权申请,请求通羊镇调查处理。在找通羊镇时,推三阻四,不愿接受民等的申请书。民等无奈,于2018年9月25日找到县*访信**局。几经波折后,通羊镇才肯接受民等申请书。之后多次找通羊镇和县*访信**局,三个多月过去,至今民等仍未得到书面的确权意见。恳请有关领导能及时解决民等合法请求,确保民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通山县政府办 回复】陈某等村民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的信件已收悉。对于陈某等人的诉求,通羊镇多次组织人员到当事人所在村、组协调,因利益双方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最终协调无果。下一步,通羊镇将会同县纪委、国土局等相关单位,积极、稳妥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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