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的网上,频频出现用港澳通行证和护照交叉使用出入澳门的"推介″,是否稳当,笔者在此与网友共析其行。
用用港澳通行证从香港离港入港澳珠大桥拟行往澳门,可行。
改用护照从港澳珠大桥入澳门,或可行。因为过往的澳门可以允许持护照随意进入澳门逗留七天。现在或也持续此出入境澳门的规定。
持护照出澳门走回港澳珠大桥而拟进入香港,如还具有一次以上香港有效签注进入香港,或可行。
持港澳通行证从香港出境回内地,可行。
持护照进入澳门,澳门入境处不会在护照盖章,仅发一张可允许逗留澳门七天的小票。有一些亲身经历者就此在网上极力吹嘘这一"瞞天过海″的主意。
当下是一个互联网的信息时代,只要是信息共享,一切信怎虽远必获,何况港澳已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地域。入境澳门虽不在护照盖章显示其已进入澳门,但不要忘记,入境澳门的小票已明明白白地记录了持护照人(入录了护照编号)持护照从香港进入澳门的信息。已与港澳信息共享的内地公安机关,难道是吃干饭的?等待这些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的人,将是适时进入公安入境机关的黑名单,暂停补发过期护照,港澳签注暂停,将是公安入境机关对这一类人的回应,结果是得不偿失!
用护照、港澳通行证交叉使用出入澳门确是一个害人的馊主意,大不可一试,这是笔者的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