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26日,长安分局育才街刑警中队在分局反诈中心的指导下,行政处罚两名参与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的违法行为人。
2021年11月22日,长安分局育才街刑警中队接到分局反诈中心线索:董某、刘某为“潘某被诈骗案”提供帮助。接到线索后民警在反诈中心的协助下迅速确认注册微信号本人,确认无误后,公安机关果断出击,于11月26日将董某、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董某交代:今年9月份,自己通过网络找兼职的时候,有人通过微信兼职群添加好友并向他询问是否出租微信号,董某在明知出租微信号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以50元/天的价格共出租给他人三天,非法获利150元;刘某交代:今年4月份,刘某通过QQ兼职群有人向他询问是否出租微信号,以80元/天的价格给他结算,刘某在明知出租微信号是违法行为仍将微信号出租,出租期间非法获利共1000元。鉴于二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违法行为轻微,民警对二人依法从轻进行了治安处罚。
目前,董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来源:石家庄长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