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轻易相信“以房养老”!
不要轻易相信“以房养老”!!
不要轻易相信“以房养老”!!!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全国多地已发生多起严重“房诈”案情
案例
“中安民生案”:800套房,20亿金额公司
“广艳彬案”:北京690万房被1000元贱卖
“高女士腾房案”:抵押房产,钱房两空
……
以房养老
投资“养老项目”
……
这些都是诈骗老人的惯用话术
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而老年人的防范意识薄弱
常常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
为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整治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
溧阳市住建局“亮剑”了

为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在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领域形成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溧阳市住建局在全市房地产市场商品住房销售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5月23日,市住建局*党**委召开“房地产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题会”,部署我市房地产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同时成立了“房地产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提出了以下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各有关单位要高 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 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用好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发动
要突出抓好宣传发动,畅通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广泛接 收群众举报线索,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进行线上宣传;利用好商品房销售宣传手册、 房地产营销中心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线下宣传。使养老诈骗人人 喊打、无处遁形。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
全市各房地产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 制,全过程、全方位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提醒工作,时刻关注并积极主动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认真开展自我排查工作,坚决杜绝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监管,打击整治
市住建局将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在企业自 查基础上,适时对在建、在销售房地产企业采取抽查的方式开展 专项检查。凡检查中发现不落实通知要求,存在未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涉诈问题隐患、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视情节轻重,将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坚决发现一起、 严肃查处一起。
目前
已有31家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
开展养老诈骗自查自纠后
上报了自查表
基本落实每个在售在建项目售楼处
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
营造浓厚的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震慑氛围
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领域
暂时无涉及养老诈骗的情况

虽然我市暂无相关案件
但是防范之心不可无
小栗为大家整理了
商品房销售的九大风险点
快传达给身边的长辈
{
风险一
}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购房消费者的即是风险。
{
风险二
}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如承诺以高于实际销售价办理合同网签后,再返还部分购房款等)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
风险三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
{
风险四
}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将预售房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
{
风险五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或者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
风险六
}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
风险七
}
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
{
风险八
}
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
风险九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
老年人在进行投资之前
一定要跟子女商量
切勿轻信他人
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以房养老”诈骗举报
养老诈骗不难防,不贪不给不上当!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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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栗 | 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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