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别人偷来的摩托车如何量刑 (买到别人偷来的摩托车怎么处罚)

293查看作者:杨莉 2016-05-12 17:19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出售摩托车被盗,买别人偷的摩托车怎么处理

摩托车卖掉5年后,发现车并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自己名下,因影响驾驶证检审和新车落户,王某竟荒 唐报警谎称车被盗,骗取警方的报警三联单方便注销。因涉嫌报假警,他被晋宁县公安局以行政拘留6日, 并处200元罚款。

2015年10月,家住晋宁县上蒜镇的王某来到上蒜派出所报案称:他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摩托车被盗。接警后,经民警调查了解得知,被盗的摩托车是王某在5年前购买的。民警将被盗车的信息登记上网,并出具报警 三联单。

到2016年5月10日,晋宁当地男子张某驾驶购买的摩托车,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车检时,却被告知“ 该车系盗抢车”。当上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得知张某购买的车正是王某报警称被盗的那辆。

张某急忙解释,该车于2011年5月在西山区旧车市场,向一吴姓老板以2000元购买。购买时还签订购车合同,合同上还有原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印。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经调查,民警找到王某卖车的吴某,发现事中蹊跷。2011年4月,王某把车出售给吴某,又被转手卖给张某,张某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去年10月王某新买一辆摩托车,到交警队办理落户和车检手续,才得知卖掉的车还在其名下,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注销,他报假警骗取报警三联单。

目前,王某已被晋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6日并处200元罚款。该案有效的震慑因审证难而铤而走险,无视法律谎报、乱报警情的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

二手车交易时原车主应督促新车主尽快办理过户

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管理所驾管科科长岳维传介绍,买卖车辆但没有过户的情况在远郊县区并不少见。 未过户的二手车若有违章行为没有处理,或没有进行年审,将会影响原车主更换驾驶证以及名下其他车辆上 牌。

“根据法律规定,若未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也要负连带责任。”岳维传建议,二手车交易时,原车主应督促新车主尽快去办理过户,最好陪同新车主一起去办理。

法律知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证假**言、谎报案情,影响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