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币购物被抓获 (男子网购假钞被抓获)

自贡市荣县男子余灵祥,从网上购买大量20元面额的*币假**后, 加价出售给他人。为了牟取暴利,他还携带大量*币假**,邀约3名下家,带着女朋友,租车外出,以购物找补零钱的方式“洗钱”,没想到刚到南充第一天就翻了船。昨(7)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分别以出售、 使用和购买*币假**罪,对本案多名被告进行了判决。

Part1 网上购买*币假**牟利

2016年5月, 男子余灵祥在QQ群里发现厦门有一个网名叫“燕子”的人在出售假人民币的消息后,遂与“燕子”联系购买*币假**。随后,余灵祥先后4次从“燕子”处购买到20元面额的*币假**1200多张,面值2.4万余元,价格为每张1.5至4元不等。

*币假**到手后,余灵祥把这些*币假**加价到每张5至6元,又出售给李峰、罗世仁。随后,余灵祥又通过罗世仁的介绍,认识了罗世仁的表哥涂思俊,并向其出售*币假**。

因为“生意”不错,需求量比较大,余灵祥又在网上向名叫“黄货”的湖南男子购买*币假**,先后3次从“黄货”手中购买面额20元的*币假**1930张,货款共计3600元,并转手卖给涂思俊、罗世仁、李峰等人。在成交时,“燕子”和“黄货”向余灵祥赠送了少量面额为10元和5元的*币假**。

为了将*币假**尽快卖出去,换取真币,在2016年5至6月间,余灵祥还数次“组团”,带领涂思俊等人外出, 通过购买小额商品找补零钱的方法“洗钱”。

Part2 带女友和下家“洗钱”

2016年7月10日上午,余灵祥的女友张雁让他到泸州市古蔺县去接她。

7月10日晚上,余灵祥带着罗世仁,租了一辆轿车,来到古蔺县接到张雁,3人在古蔺吃了晚饭后, 又连夜赶回自贡市荣县。沿途,张雁见余灵祥花钱大手大脚,就劝他不要浪费,余灵祥诡异地一笑,没有吭声。 张雁断定他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就偷偷翻看了他的提包,结果发现包里有大叠还未切开的20元面值的人民币。原来, 当时余灵祥从“黄货” 手中购买了1000张面额为20元的*币假**,当晚,接到通知的李峰、涂思俊与余灵祥等3人会合。第二天早上,余灵祥向李峰等3人各自分发了数百张*币假**,让他们洗完钱后再向他支付货款, 然后他驾驶租来的轿车,带着女友张雁和李峰等4人前往资阳市。途经一些城镇,李峰和罗世仁、涂思俊3人便分别带着*币假**,到农贸市场或小店小摊上购买便宜的东西。 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行动十分迅速,没有露出马脚。

Part3 美梦破灭4人获刑

7月13日中午, 余灵祥等人又驱车来到南充,在一家酒店住下后,李峰很快带着*币假**到外面“洗钱”去了。

因为涂思俊和罗世仁从余灵祥手中赊到的是每两张连在一起的20元面额的*币假**,二人便在酒店房间剪裁*币假**。而这时, 余灵祥和女友张雁也在另外一个房间剪裁*币假**。

正当5人做着发财梦时, 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到酒店将他们一网打尽。余灵祥等人到案后,顺庆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制贩*币假**的“燕子”等上家(均另案处理)。

2017年1月17日,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余灵祥犯购买、出售*币假**罪,李峰、罗世仁、涂思俊等3人犯使用*币假**罪,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余灵祥的女友张雁涉嫌使用*币假**,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2017年5月3日,顺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余灵祥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李峰、涂思俊和罗世仁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5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