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购物小票怎么处理呀 (购物小票盖免责章吗)

超市购物小票干嘛用,超市盖的章是公章嘛

近期很多消费者发现,在超市买完东西的购物小票上会被收银员给盖上一个红色的印章,上面写着“商品未过保质期”。

这一举动让不少顾客们心里不太踏实,难道超市是在撇清责任吗?如果真的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凭这个章超市就能拒赔吗?记者近日对多家超市进行调查发现,盖“免责章”竟是为了防止恶意打假的无奈之举,但相关部门和专家均认为此举并不能免责。

超市纷纷在购物小票上加盖“免责章”

家住北京马家堡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在超市购物后,发现收银小票上被盖上了一个“商品未过保质期”的章。王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不能理解,超市对自己贩卖的东西不做保证,竟然让消费者做保证,实在有失偏颇。

记者近日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各家门店不约而同地都制作了带有店方落款的长方形的印章,主题都是“商品未过保质期”。

盖章是为了防止恶意投诉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速冻汤圆、豆腐、鸡翅等食品。结账时,收银员拿起一个印章盖在小票上,记者询问盖的是什么,收银员解释是“商品未过保质期”。随后记者拿着购物小票来到客服中心,咨询所盖印章的含义,并询问如果发现所买商品过了保质期能否退换。一名工作人员回答说,盖章并不是针对普通消费者,而是为了防止恶意投诉。

律师说法:小票盖章属于霸王条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认为,超市在小票上盖章行为属于格式条款。商家即使有这样的声明,也应是和消费者当场验证确认,比如将消费者所购买所有产品都进行确认是否在保质期内,得到双方签字认可。否则商家未告知消费者,单方面盖“商品未过保质期”印章的行为,是无法律效力的,消费者完全可以以事实为依据维权。

官方是这样说的

食药监:小票盖章并不能免责

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接到相关食品安全举报进行核查时,会对照举报的内容,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至于食品经营企业在销售小票上盖章,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消费提示或警示,是企业经营中的一种民事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不以此为依据判断企业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