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房屋无偿给公司使用,要不要交税?

一、 结论

增值税:不 视同销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无所得,不需要纳税

印花税:租金为0,不需要纳税

房产税:从价计征,由实际使用人代征

老板把房屋让公司无偿使用,增值税、印花税和个税可以不交,但房产税躲不掉~

二、 参考政策及分析

(一) 增值税

1. 参考政策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0(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 分析及结论

强调的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而老板属于“其他个人”, 此条款并不适用于自然人。因此并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增值税自然也不用强制缴纳了。

(二) 房产税

1. 参考政策

财税【2009】128号: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2. 分析及结论

财税【2009】128号文,虽然未提到无租使用自然人房产的房产税问题,并不是说就不用交了, 不能这么理解,还是要交的

房产税免税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是老板个人房产供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属于营业用房,不属于免征范围,需要缴纳房产税。

从价计征 ,由实际使用人代缴纳!

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