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饼干、餐饮食品等29类食品共计2052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027批次,不合格25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四川三汇特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重庆市巴南区家美佳食品超市经营销售的三汇9°三汇醋酸调味汁(430ml/瓶),总酸(以乙酸计,实测值:6.99g/100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9.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四川省绵阳市蜀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合川区赵家街132号渝尚你老火锅店经营销售的与诚白醋风味液态复合调味料(500ml/瓶),总酸(以乙酸计,实测值:1.54g/100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5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总酸(以乙酸计),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而品质不达标的食品,必然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食醋中总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标签明示值要求组织生产;还有可能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3.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白娜火锅店经营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151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展中心店经营销售的活泥鳅(散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384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被广泛用于畜禽、水产等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5.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东段杨川速冻食品批发部经营销售的豆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22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造成豌豆粉丝中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未准确计量。

6.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东段杨川速冻食品批发部经营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实测值:2.1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1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铅(以Pb计),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人体多通过摄取食物、饮用自来水等方式把铅带入人体,进入人体的铅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和器官。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职业性铅中毒多为慢性中毒,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铅的污染来源分为直接污染和间接污染。直接污染是指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接触铅或者由于生产工艺的原因直接加入含铅的原料,涉及到食品制作工艺及盛装食品的器皿:马口铁、陶瓷和搪瓷等材料制成的食品容器常含有较多的铅;含铅罐头食品、皮蛋及爆米花等食品的生产也易存在这种情况。间接污染是指食品原材料在生长、生产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铅污染,例如含铅的废水废渣排放污染水体和土壤后,进而污染食物;含铅农药的使用也可造成农作物的铅污染。
7.垫江县明月二路明悦天街商业街源耀老火锅餐饮店经营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实测值:0.06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阿维菌素”,是由放线菌产生的一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广泛用于蔬菜、果树、棉花等农作物上,也可作为兽药使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油麦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8.奉节县县夔门街道宝塔坪社区鱼复路胜百汇百货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香蕉(散装称重),吡虫啉(实测值:0.1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展中心店经营销售的精品香蕉(散装),吡虫啉(实测值:0.1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碱烟**类超高效杀虫剂,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用残留严重超标的果蔬产品,甚至可能导致人体急性、慢性中毒,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10.奉节县鱼复街道诗仙东路黄后坤包子店加工售卖的馒头(散装),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060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店为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
11.重庆市合川区文峰街菜市场汤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猪黄喉,甲醛(实测值:4.1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甲醛,是致癌物,为了让产品保持新鲜有光泽而添加甲醛,例如,鱿鱼、带鱼、海参都含有一定量的甲醛,此外,此类食物中的重金属也超标,经常食用会导致人体体重金属中毒或甲醛中毒,当人体大量吸入甲醛时,会严重危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通常,人体吸入过量甲醛后,四肢会出现水肿,而且,甲醛还会增加婴幼儿白血病的发病率。但现在一些不法商家为了保鲜,会在食品中添加甲醛,甲醛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购买食材时,一定要注意这几类食物,即使贪吃也不要吃。
12.巫溪县定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梁平区知德大道宏莉佳副食超市经营销售的豌豆粉丝(1kg/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4.93×10²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园丁路鼎旺餐馆加工售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9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以AI计),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中和剂和固化剂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油条、即食海蜇丝样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一般而言,在符合安全标准使用的情况下,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能力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骨质疏松,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铝在体内蓄积和进行性的生理作用,还可能引起脑病、骨病、肾病,以及非缺铁性贫血等疾病。铝也会对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引起人体免疫力下降等。
14.四川丰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E区裙盈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鼎沁味DING QIN WEI手工豆腐干(散装称重 五香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025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1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15.重庆市荣昌区国泰路郑柳芬羊肉米线馆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君花餐馆经营使用的餐具-玻璃杯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而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炒货、糖果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大肠菌群含量超标,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17.山东鼎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巴南区家美佳食品超市经营销售的正发欧式小面包(散装称重),菌落总数(实测值:40,60,1.2×10⁵,7.6×10⁴,7.1×10⁴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8.重庆全恒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阳光满庭店经营销售的佰滋佰味BAI ZI BAI WEI山椒凤爪(228克/袋 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实测值:4.6×10⁴,1.7×10⁴,5.3×10⁴,3.2×10⁴,3.3×10⁴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⁴,M=10⁵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9.重庆市世湖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天子路添圆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川江情香辣味牛肉干(60g/袋),菌落总数(实测值:1.0×10⁵,1.0×10⁵,9.6×10⁴,9.2×10⁴,1.0×10⁵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⁴,M=10⁵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会破坏食物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 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20.浙江台州缘份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玉环市南洲乳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田坝街强先副食品销售店经营销售的缘份+YUAN FEN甜橙味饮料(180ml/袋 风味饮料),菌落总数(实测值:7300,8600,7900,9300,91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M=10000CFU/mL);酵母(实测值:11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CFU/mL),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酵母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酵母菌落数。食品中酵母严重超标会破坏食品色、香、味,失去其食用价值,能以分解有机质的形式危害食品,造成食品的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酵母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酵母的最大限量值为20CFU/mL。饮料中酵母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21.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小梁山货店经营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5.0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2.巫山县唐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幸福生活超市骡坪店经营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6.0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3.江西康娃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巫溪县塘坊镇海赢超市经营销售的康娃缘KANGWAYUAN蒜香味青豆(炒货食品),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4.4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4.福建省龙海市漳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路炳颖副食店经营销售的蒜香味美国豌豆(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7.7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酸价(KOH),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价也随之增高,因此该指标可用于评价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酸价超标不仅会导致食品产生哈喇味,还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食品酸价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专家表示,通常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过高则可能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应当避免食用存贮期过长或有哈喇味的食品,比如坚果、瓜子、油条、食用油等。
25.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大道333号城中城广场重庆万家驿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香一粮xiang yi liang香辣翅尖(500g/袋 辐照食品),菌落总数(实测值:1300000,490000,490000,560000,58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043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造成豆豉辣椒中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未准确计量不准所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辖区内县(区)各级监管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希望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推动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的提高,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