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梅:“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傅斯年最后的思想遗嘱

“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

——傅斯年最后的思想遗嘱

杨春梅

(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学刊》辑部,山东 曲阜 273165)

摘要:《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是傅斯年临终前撰写的一篇短论,是他总结一生学术思想所得的最后主张。在《发刊词》中,他依然坚持“客观”的追求,但是却放弃了“客观主义”的提法,倡导“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这可以说是傅斯年最后的思想遗嘱。遗嘱中对其早年思想所作的补充、修正和完善,使我们对其早年的一些偏激议论有了一种同情的了解,而其“多元”主张不仅透露出现代史学不同方法路径多元整合的端倪,而且也意味着傅斯年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重要代表,其学术理念和政治理念的会通合一。傅斯年以特殊的方式和一生不懈的探索追求,诠释了新文化运动民主与科学两大传统间的内在关联,其意义和价值已超越学术领域,而具有更广泛深远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傅斯年;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多元主义

杨春梅:“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傅斯年最后的思想遗嘱

傅斯年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在学术研究、思想文化和教育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及做出的贡献,特别是在中国考古学的创建发展、中国上古史的重建、科学的史学方*论法**体系的探索、现代学术“集众的工作”方式的擘画和推动等方面,其影响巨大而又深远,其意义和价值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理解和肯定,他的社会政治活动及相关思想主张也得到广泛关注和研究。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港台对傅斯年关注和研究得比较早,大陆学界则相对较晚。“*革文**”以前,大陆学界对傅斯年要么忽略不提,要么只作为参照批判的对象附带论及。“*革文**”后,起初这种状况变化不大,到80代后期,局面开始改观。大陆健在的一些傅门弟子开始谨慎撰写回忆文章,并积极推动学界从正面认识和评价傅斯年的学术成就和贡献。随着大陆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过去人为设置的一些禁区逐渐开禁,傅斯年和现代史上其他众多曾被屏蔽或歪曲的风云人物一样,开始陆续从正面重新进入大陆学界的视野和话语之中。特别是20世纪最后十年以迄今日,傅斯年越来越受到大陆政、学各界的高度关注,成立了专门研究机构、纪念馆和民间性研究团体<-1988年,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改名为聊城大学)成立傅斯年研究所;同年,位于聊城市东关大街路北的傅氏祠堂被列为市级重点*物文**保护单位。1991年,聊城师范学院与聊城市政协合作发起民间性团体“傅斯年研究会”;同年,傅氏祠堂整修改建为傅斯年纪念馆,展厅中有傅斯年半身塑像及反映其生平事迹的大量图片。->,相继举办了一些纪念活动和学术研讨会<-1991年9月,聊城师范学院傅斯年研究所与聊城市政协联合主办了第一届傅斯年学术研讨会,全国各地50多位学者出席了会议,当时健在的大陆傅门弟子张政烺、何兹全、王利器、杨志玖先生均专程与会,季羡林先生也参加了会议。杨向奎、邓广铭两先生因事未至,专门发信祝贺。以上诸老如今只有何先生硕果仅存。1996年5月,由聊城师范学院和聊城市联合主办了海峡两岸傅斯年学术讨论会, 纪念傅斯年百年诞辰,海峡两岸50多位学者与会。会议除探讨傅斯年的学术思想、教育思想之外,还就傅斯年的政治思想、社会活动、傅斯年的社会属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2004年8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考古研究所、《历史研究》编辑部、北京大学、山东大学、聊城市政协、聊城大学等单位联合发起,由聊城市政协、聊城大学主办的“傅斯年与中国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聊城召开,有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近80人与会,提交论文50余篇,论文的研究范围和学术水平都达到新的高度。据悉,2010年8月下旬,由海峡两岸共同发起筹备的“傅斯年学术思想的传统与现代”国际学术研讨会将在聊城举行。->,陆续编撰出版了回忆、纪念和研究傅斯年生平学行的文集、传记、论著<-回忆和纪念文集:聊城师范学院历史系、聊城地区政协工委、山东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傅斯年》,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其中收集了邓广明、王利器、杨志玖、杨向奎等人的回忆文章。布占祥、马亮宽编:《傅斯年与中国文化——“傅斯年与中国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传记:岳玉玺,李泉,马亮宽著:《大气磅礴的一代学人 傅斯年》,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是为大陆第一部傅斯年传记;王为松著:《傅斯年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李泉著:《傅斯年学术思想评传》(《二十世纪中国著名学者丛书》),北京国家图书馆2001年版;焦润明著:《傅斯年传》(《二十世纪文化名人传记丛书》),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石兴泽著:《傅斯年别传》(《中国现代名家别传丛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马亮宽、李泉著:《傅斯年传》(《五四风云人物系列》),红旗出版社2009年版。专门论著:马亮宽著:《傅斯年教育思想研究》(《中国近现代教育家研究丛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马亮宽著:《傅斯年社会政治活动与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此外,尚有不少发表在报刊杂志上的傅斯年研究论文,一些现代史学史、学术史、思想史、文化史论著中也对傅斯年多有研究讨论,恕不备举。总的看,由上世纪80年代前的批判否定转变为之后的逐渐理解肯定,由主流意识形态下“一分为二”的有限肯定到学术意义上的“重新回到傅斯年”,再到世界眼光下对傅斯年及其时代学术思潮的审视和反思,作为新时期大陆学术研究的一个局部,傅斯年研究的上述变迁轨迹,也是新时期大陆学界思想和研究面貌整体变迁的一个缩影。->,傅斯年 的论著选集和全集等也大量印行出版<- 主要有:《傅斯年选集》(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选集丛书),岳玉玺、李泉、马亮宽编选,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1996年版;《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傅斯年卷》,刘梦溪主编、雷颐编校,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史料论略及其他》(新世纪万有文库·近世文化书系丛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人生问题发端》(傅斯年学术散论),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丛书),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史学方法导论(傅斯年史学文辑)》、《诗经讲义稿(含《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国学基础文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古代思想与学术十论》、《性命古训辨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傅斯年战国子家与〈史记〉讲义》,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史学方*论法**》,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版;《傅斯年讲史学》,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8年版;《傅斯年诗经讲义稿笺注》,当代世界出版社2009年版;《北大大课堂——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史学方法导论·民族与古代中国史——老北大讲义》、《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大家国学·傅斯年卷》,欧阳哲生编,天津出版社2009年版。大陆版傅斯年著作以欧阳哲生主编的《傅斯年全集》(共七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收罗最广,该编在台湾联经出版社1980版七卷本《傅斯年全集》的基础上,增入一些新的资料,是目前搜集傅著最多的文集,但限于条件,仍难真正成为“全集”。-> ,畅销不衰。但是,对傅氏史学思想的研究大都集中在二三十年代,特别是发表于1928年的那篇代表傅氏“科学史学观”的宣言,即《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成为人们解读傅氏史学思想的主要依据。至于抗战开始以后直到他去世,这段时间傅氏整个思想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史学思想的变化,似乎尚未引起研究者充分的注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因为从各方面情况来看,傅氏这一时期思想上有不少值得关注的变化。从史学思想来看,他晚年对早期绝对客观的史学追求有所修正。修正后的说法不仅更趋合理,而且也为现代史学史上一直处于对立状态的两股史学思潮——科学史学和人文史学——的“整合”会通留下了极其可贵的启示。对傅氏知之甚深的胡适曾提醒人们说:“他晚年的思想,值得大家注意。”<- 胡适:《在傅孟真先生逝世两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转引自聊城师范学院历史系、聊城地区政协工委、山东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傅斯年》,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5页。-> 此话很有见的。不过,傅氏晚年的思想是一个大题目,非本文力所能及。兹仅就傅氏晚年发表的《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 傅斯年:《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载1950年4月《台大社会科学论丛》第1期,引自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以下注释简称《全集》)第三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版,第367-369页。以下凡引此文不另注。 -> 作些分析 ,借以窥见傅氏晚年学术思想之一斑。本文无疑违背了傅氏“存而不补”、“证而不疏”的原则,是对是错,尚祈读者教正。

1950年4月,身为国立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应法学院院长萨孟武之请,为新创办的院刊《社会科学论丛》撰写了一篇《发刊词》,刊于《论丛》第1期。是年12月20日夜,傅氏即因脑溢血突发而猝然离世,结束了他“大气磅礴”、“元气淋漓”的一生。这篇《发刊词》便成为傅氏对自己学术思想的最后一次公开告白。文章虽然只有短短1500余字,但其蕴涵的思想却极其深刻。傅氏在文中主要“写下两件心中的意思”,谨分别摘述并加论析如下。

杨春梅:“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傅斯年最后的思想遗嘱

先看第一件:

第一件是谈谈法学院刊物的形态。百多年来,世上文史科目的研究报告,在刊出时每每有一种形态,就是题目可能很小,而小注非常之多,或者更可有很多的图版,有时成为不能读的文章。法学院的文章可不这样,有时表多,但文章总是可读的。这当然就大概说。最近百多年来,文史的学问趋向于考证;诚然,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但人类的工作,目的和方法是很不容易分别的。考证学发达的结果,小题大做,可成上品;大题小作,便不入流。所以文史的学报,总是夹上些注,夹上些各种外国的文字,上古的和异域的,几乎不是专门的人读不了他。至于社会科学的刊物,属于法学院范围的,其发生学术研究之领导作用者,每是可读的文章居多。假如用两个字形容这个分别,我们可以说前一种的理想典型是“精”,后一种的理想典型是“通”,其实精者必通,通者必精,面貌虽然不同,归结起来,终没有分别的,因为学术研究的方法也只有一个。

傅氏不愧为历史学家,为法学院创办的刊物写发刊词,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学院刊物的形态”与“世上文史科目的研究报告”的区别,又由文史科目研究报告的形态想到百多年来文史学问的考证趋向。作为历史学家,特别是作为中国现代科学史学的领军人物、“史学即史料学”的倡导者,他对后者当然更熟悉,因而也更津津乐道。或者说他干脆就是在借题发挥,利用这个机会,将他对近代史学考证趋向的一贯认定和对此所作的一些新的思考告白于世人。因此,我们可不必计较傅氏对法学刊物和文章的看法是否全面和准确,而应注意傅氏对“百多年来”文史学问考证趋向的再次肯定及某些说法上的调整和修正。

从上引内容可以看到,傅氏晚年对“最近百多年来”文史之学考证趋向的看法依然如故。早在1928年发表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他就明确主张,“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原载1928年10月《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份,引自《全集》第三卷,第3页。-> ,这是他从欧洲学成归国后一直坚守不移的信条。在《史学方法导论》中,他进一步以惯有的不容争辩的决绝语气强调说:“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及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做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假如有人问我们整理史料的方法,我们要回答说: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假如一件事只有一个记载,而这个记载和天地间一切其他记载(此处所谓记载,不专指文字,犹史料之不以文字为限)不相干,则对这件事只好姑信姑疑,我们没有法子去对他做任何史学的工夫”<- 傅斯年:《史学方*论法**·史料论略》,引自《全集》第二卷,第308页。-> 。所谓“客观的史料学”,所谓“比较不同的史料”,就其研究成果的表述形态而言,无疑只能是“考证”。所以,“最近百多年来,文史的学问趋向于考证”,此一总体判断不过是早年主张的翻版。但是,晚年傅氏所以旧话重提,却不是为了简单地重申成见,而是为了对过去的见解有所补充,有所修正。通过这种补充和修正,我们对傅氏早年的一些近乎武断的主张或许会多一分“同情之了解”。

比如上引文字中由法学文章和文史研究报告的形态区别提出一个“可读”和“不可读”的问题。由于“文史的学问趋向于考证”,而考证以“精”为贵,崇尚“小题大作”,鄙夷“大题小作”。为了精益求精,于材料唯全是求,竭泽而渔,于考证惟恐不细,谨严详密,结果必然使文史文章“题目可能很小,而小注非常之多,或者更有很多的图版,有时成为不能读的文章”,起码“不是专门的人读不了他”,而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为求严谨,为求科学,不得不如此。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傅氏何以在《旨趣》中那样决绝地宣布“我们不做或者反对所谓普及那一行中的工作”<-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10页。-> 了。从社会的需要和史学的社会教育功能方面看,史学家或者史学界“不做或者反对普及工作”显然不可,但是从傅氏所追求的史学客观化和科学化的目标来看,则未必不可。傅氏认定近代史学进步的趋向就是客观的、科学的史料考证,而且认为西方在这方面已经十分发达,中国却还十分落后。为了迎头赶上世界先进学术潮流,傅氏断然将史料考证之学规定为新史学的“中央题目”,并以此设定和擘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工作旨趣和发展规划。可以说,作为史语所的创始人和领导者,傅斯年一开始就没有把史语所看成是一个普通的学术文化机构,而是赋予其赶超世界先进学术潮流,在中国建立“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的特殊使命。为了完成这一特殊而又庄严的使命,他和他的同仁们必须专注于史料考证,致力于“直接研究材料”、“扩张研究的材料”、“扩张研究的工具”。这种以史料考证为“中央题目”<- 傅斯年:《史学方*论法**·史料论略》,引自《全集》第二卷,第309页。-> 的学问,注定不能普及,也不必普及。因为普及作品必须“可读”,而考证作品往往“不可读”。可读的作品首先不应有丰富繁杂的注释、枯燥呆板的图表,而没有这些,考证就不成其为考证。为考证而又求普及,不是普及失败,就是为迎合大众口味而牺牲考证应有的规范和个性。考证作品当然也要有可读性,但可读与否不能以是否可普及于社会大众为标准。从专业角度看,实际上越是上乘的考证越不能普及。王国维的《观堂集林》,傅斯年自己的《性命古训辨证》,陈垣的《元典章校补释例》、陈寅恪的《柳如是别传》,严耕望的《唐仆尚丞郎表》、《唐代交通图考》,这些都不能普及到社会上去。考证有自己特殊的操作规范和价值标准,追求普及势必影响规范的执行和价值的持守,使考证的学术水准大大降低。由此可见,傅斯年早年之所以排斥普及,首先与他赋予史语所的特殊使命有关。晚年撰写的这篇《发刊词》对考证作品形态特征及可读性、不可读性的讨论,更将这一点凸现出来。平心而论,通过《发刊词》的补充性说明,我们对傅氏何以“不做或者反对普及”应该有一种同情地理解,应该承认他这样做有着相当的合理性。对傅氏的“不做或者反对普及”,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有所为有所不为”:其“所为”的是专门精深、一般人不堪卒读而专门家啖如甘饴的史料考证,而其“所不为”的则是文史知识的一般普及和教育。其实二者未必对立冲突,只是基于史语所肩负的特殊使命,傅斯年不能不做这种非此即彼的特殊选择。

当然,比较玩味《旨趣》和《发刊词》的辞气和意旨,可以发现傅斯年对考证学所以不可普及的解释前后还是有区别的。如上所言,后者从考证作品的形态特征和不可读性立论,更凸现了学术方面的内在原因,而前者虽然也含蕴此点,但是最直接的解释却是一段充满讥刺和情绪意味的话,即让后来多数论者念念不忘引为批评的材料。这段话是:

我们不做或者反对所谓普及那一行中的工作。近百年中,拉丁文和希腊文在欧洲一般教育中之退步,和他们在学问上之进步,恰恰成正比例,我们希望在中国也是如此。现在中国希望制造一个新将来,取用材料自然最重要的是欧美的物质文明,即物质以外的东西也应该取精神于未衰败的外国。历史学和语言学之发达,自然于教育上也有相当的关系,但这都不见得即是什么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只要有十几个书院的学究肯把他们的一生消耗到这些不生利的事物上,也就足以点缀国家之崇尚学术了——这一行的学术。这个反正没有一般的用处,自然用不着去引诱别人也好这个。如果一旦引了,不特有时免不了致人于无用,且爱好的主观过于我们的人进来时,带进了些乌烟瘴气,又怎么办?<-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10页。->

由这段话可以看出,当时对“普及”的排斥显然并不全是出于学术上的考虑,而是还有其他非学术的原因。其中弥漫着的强烈讥刺和不满情绪,显然是针对当时一些学派片面强调“史观”和“致用”,以致使学术沦为*党**派斗争和教义宣传工具这种现象而发,反对普及的背后是对这种恶劣学风的痛恨。当时,一些学者和学派为了“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热衷于普及,竟不顾史料真伪和史实真相,以论带史,歪曲事实,削足适履,史学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大受破坏。傅斯年痛恨这种政客作风,因此便对“所谓普及这一行”决然“不做”之外,还要痛加“反对”。矫枉不免过正,这应是可以理解的。事过境迁,我们更应该看重傅氏主张中合理的学术内涵。

事实证明,傅斯年基于对近代史学趋向的把握而设定的史语所工作旨趣和发展规划是成功的。正是这一具有远见卓识的设定,使史语所踏上现代科学研究之路,并且因此在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等领域取得辉煌的成就,在推进中国学术现代化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众所周知,近代代以来是材料大发现的时代,从敦煌文献、明清档案,到殷商甲骨、商周金文、秦汉简牍,还有等待发掘的无数古代文化遗址,所有这一切都使“近代史料学”的成立已经急不可待。特别是面对西方人对中国材料掠夺式的搜求和某些西方学者成就可观但偏见太深<-1934年,傅斯年在《〈城子崖〉序》(原载1934年《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国考古报告集》,见《全集》第三卷第235-238页)中曾批评过西方学者基于环境的影响、文化的偏见而发生的研究局限:一是“西洋人治中国史,最注意的是汉籍中的中外关系”,其所发明多在这些“半汉”的事情上,而中国史之重要问题更有些是“全汉”的;“而这些问题更大更多,更是建造中国史学知识之骨架”;二是“西洋人作中国考古学,犹之乎他们作中国史学之一般,总是多注重在外缘的关系,每忽略于内层的纲领”,在此重心关注下研究的结果,“则仿佛觉得先秦二三千年间中土文化之步步进展,只是西方亚洲文化之波浪所及,此土自身若不成一个分子。我们现在所有的知识,已使我们坚信事实并不是如此的”。纠正西洋人这种研究对中国文化的歪曲及负面影响,是促使傅斯年及其同仁们渴求自主研究的巨大动力。-> 的研究,中国的有识之士更是忧心如焚,中国的材料由中国学者自己发掘、搜求、整理、保存和研究,可以说是当时学者梦寐以求的事。傅斯年创始成立史语所,以“史料学”为中央题目,宣言“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11页。-> ,表达了一代学者共同的心声,可以说既是当时学术发展的需要,又是当时一个要求自立自强的民族的渴望。可以设想,在20世纪前半期,兵荒马乱、民不聊生、满目疮痍、百事难举,加上“革命”频繁、人心不定、生计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淡泊“致用”、不问“普及”的偏执态度和特殊的价值取向,又如何能定下心来专注于“不是什么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史料发掘、搜求、整理和考证?而如果没有以史语所为主体的专家群体的“史料学”研究,20世纪的中国史学的整体水准又会怎样?由此可见,傅斯年对史语所工作旨趣的设定虽然不免偏执,但却合乎当时中国学术发展的要求。

关于考证,《发刊词》中还有一个看法:“诚然,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但人类的工作,目的和方法很不容易分别的。”尽管傅斯年没有进一步说明只是“一种方法”的考证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但与其早年主张比较,这个极为简单的看法实在非同寻常。

傅氏早年认定“史学便是史料学”,认定“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做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以考证史料为史学工作唯一正当的内容,通过比较不同的史料,将历史事件考出一个“近真”的面貌,是史学唯一正当的目的。舍此而外,史学便无所用其力、致其功。《旨趣》曾明确宣布:“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材料。”<-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3页。 ->又说:“我们反对疏通,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 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两件事实之间,隔着一大段,把他们联络起来的一切涉想,自然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许的,但推论是危险的事,以假设可能为当然是不诚信的事。所以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内使他发现无遗,材料之外,我们一点也不越过去说。”本着这样的理念,傅氏一方面对欧阳修的《集古录》极为赏识,认为欧阳修能“下手研究直接材料,是近代史学的真工夫”,另一方面又对欧阳修作《五代史》大为鄙夷,认为“纯粹不是客观的史学,是代表中世古世思想的”。他赞赏司马光作《通鉴》的方法,即“徧阅旧史,旁采小说”,“能利用无限的史料”,比勘异同,“考定旧纪”,却避而不谈《通鉴》的“资治”宗旨和致用追求。他以自己所立的“能直接研究材料”、“扩张研究的材料”、“扩充研究的工具”三大标准衡量古今学者,并据以确定史学的正宗所在。顾亭林、阎百诗因为“在很早的时代已经使用最近代的手段”,“能利用旧的新的材料,客观的处理实在问题,因解决之问题更生新问题,因问题之解决更要求多项的材料”,从而“不著史而成就了可以永远为法式的辨史料法”,所以被傅斯年认为“是最近代的”历史语言学家。总之,史学只是史料考证之学,搜求材料,比勘异同,考其真伪,求其真相,这就是《旨趣》所认肯的史学的全部内涵。在此,考证不仅是方法,也是目的,而且是史学的唯一目的。考证而外,别无他事。如果把一个又一个历史事件考清楚之后,再去追问这些历史事件的“意义”,进一步再去追问所有这些事件构成的整个历史的“意义”,那一定会遭到傅氏的反对,被他取消史学的资格。“著史”和“疏通”所以被驱逐出史学范畴,原因在此。正是在这种偏激的史学观念的支配下,傅斯年及其所主持的史语所唯考证是尚,贵专家而薄通才,忽略甚至鄙弃贯通性研究,甚至形成门户之见,排斥一些贯通型学者。在史料的发掘、搜集、整理和历史的考证方面史语所留下了至今令人叹为观止的成就,但贯通性的论著极少出现,其原因与其偏激的史学观念确有很大的关系。

但傅斯年自己有时也很矛盾。他一方面反对“著史”、“疏通”、“普及”、“致用”,声明“本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另一方面又屡屡激于时势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为致用而“著史”、而“疏通”,关心并认真探讨“普及”性历史教科书的编纂宗旨和方法。在《闲谈历史教科书》一文中,他虽然竭力强调编历史教科书和编算学、物理学教科书“有绝不同之处”,即不能“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因为“我们没有两件相同的史事”,“所以归纳是说不来,因果是谈不定的”,对历史事件“不能作抽象的概括命题”,但是,他同时认为,作教科书的人“可以根据某种观点,作严密的选择。古今中外的历史事件多得无数,既不能归纳,只得选择了”。至于“选择的原则”,即选择所根据的“观点”,傅斯年从历史教育的“目的”出发,得出历史教科书应该“充分看重”的三个方面:“第一是对于‘人类’(Mensch)‘人性’(Menschlichkeit)之了解,把历史知识当作‘人学’”;“第二是国民的训练。把历史教科作成一种公民教科,借历史事件做榜样,启发爱国心、民族向上心、民族不屈性。前进的启示,公德的要求,建国的榜样,借历史形容比借空话形容切实动听得多”;“第三是文化<-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9-10页。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4页。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8页。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引自《全集》第三卷,第4页。

如对主张和擅长贯通性研究的钱穆,傅斯年一直心存偏见,曾宣称“从不读钱某书文一字”。1948年4月,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士选举,81名当选者中竟无钱氏之名,与钱、傅二人均有极深渊源的严耕望认为“此项举措显然失当”,是当时中国史学界主流、“以史语所为代表之新考证学派”“排斥异己”的反映。见钱穆:《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之《师友杂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7-169、228页;严耕望:《治史三书》之《钱宾四先生与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62-263页。

傅斯年:《〈史料与史学〉发刊词》,引自《全集》第三卷,第335页。->

演进之阶段,民族形态之述状,在中国史更应注重政治,社会,*物文**三事之相互影响。”原则既定,傅氏还对写作的原则和方式予以探讨,主张“一件重要事件,叙述上应该不惜详尽,应该把‘故事’、‘传记’的艺术作用,酌量引到教科书的正文中”;“若干历史事件,前后相关者,可以据其意义联贯说之”,以作成“一部活的历史教科书”。他特别强调,“一部活的历史教科书”应“将散碎的事件,连贯起来,执其要领”,“抓住要害”,“把有意义的历史知识供给于学生”;应“将文化演进的阶段,上下连贯起来叙说之;必要时,可以打破朝代的限制”。傅斯年在《闲谈历史教科书》中肯定历史有“教育的价值”,认为这种价值“大部分在启发民族意识上”。在“民族主义与历史教材”一节中他说:“历史一科与民族主义之密切关系,本是不待讨论的。当前的问题,只在用何方法使历史教育有效的、有益的启发民族思想”,“我们应该借历史锻炼国民的自重心(不是自大心),启发强固的民族意识,以便为国家之独立与自由而奋斗。同时我们也应该借历史陶冶文化大同思想,使中国人民成为世界文化之继承者、促进者,如此乃是泱泱大国之风,不为岛夷,不为索虏。”在这篇文章的最后,他总结说:

最后一句话:编历史教科书,大体上等于修史,才、学、识三难皆在此需用,决不是随便的事。以榜样论,司马涑水的《通鉴》,本是一部教科书,是一部造诣到绝顶的教科书。不过那部书是为“资治”用的,今之教科书为训练国民用,目的不同;那部书为皇帝大臣士大夫立言,今之教科对青年说话,对象不同而已。遵原则以选择史事,尽考索以折衷至当,正是作教科书者所当追步。“高山仰之,景行行之”,幸作教科书者留心焉!

可以看到,和作《旨趣》时的傅斯年不同,此时的傅斯年显然也赞成“修史”,而且肯定司马涑水的《通鉴》是修史的“榜样”,虽然其立言的对象和目的与今天不同,但承认它“是一部造诣到绝顶的教科书”,值得学习仿效。傅斯年在《旨趣》中批评“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通鉴》旨在“资治”,为上立言,这应该就是所谓“中世意味”的一种表现。而傅斯年《闲谈》的主旨显然是在探讨如何用一种“现代意味”取代“中世意味”,并以此为原则重著一种新史,所谓“遵原则以选择史事”,即是此意。可见,对“著史”一事,傅斯年并非一概反对,他反对的实际是以某种过时的“意味”著史,以及为了某种“意味”和需要而“欺骗”、“说谎”、“言过其实”,或者“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将抽象观念“托诸空言”等现象。但是他始终没有把这一点意思明白地加以表述,反而在《旨趣》、《史学方法导论》等论著中以决绝的态度断然反对“著史”,将“著史”排除在史学范畴之外,这就不能不招徕质疑,而《旨趣》、《导论》和《闲谈》对“著史”态度的矛盾,也给一些论者留下困惑。矛盾还不止此,诸如“致用”、“疏通”、“伦理家的手段”、“文章家的本事”等都曾是《旨趣》、《导论》中所断然否定的事情,《闲谈》也均予以肯定和探讨。“今之教科书为训练国民之用”,岂不正是“致用”?描述历史事件要“据其意义联贯之”、“将文化演进的阶段,上下连贯起来叙说之”,岂不正是“疏通”?“借历史事件作榜样,启发爱国心,民族向上心,民族不屈性”,还有“前进的启示,公德的要求,建国的榜样”等等,不正包涵“伦理”?描述重要事件,“叙述上应该不惜详尽,应该把‘故事’、‘传记’的艺术作用,酌量引到教科书的正文中”,岂不正是“文章”?遵循所有这些原则以编著历史教科书的“修史”事业,承接的岂不正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传统史学的余绪?如此则怎能说“史学只是史料学”?怎能说史学除了整理和考证史料外,别无他事可做?可以说,在晚年发表《发刊词》之前,傅斯年始终没有对自己在不同场合的矛盾主张做出一种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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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闲谈历史教科书》,原载1935年10月1日《教与学》第一卷第四期,正中书局出版,引自《全集》第五卷,第52-55页。

傅斯年:《闲谈历史教科书》,引自《全集》第五卷,第57-58页。

傅斯年:《闲谈历史教科书》,引自《全集》第五卷,第61页。

傅斯年:《闲谈历史教科书》,引自《全集》第五卷,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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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的解释。而《发刊词》中“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这句话,却为解决这些矛盾提供了可能。

首先,这句话是对《旨趣》、《导论》等史学观念的修正。《旨趣》、《导论》认定“史学只是史料学”、“史学便是史料学”,虽然加上“近代”的限定,但毫无疑问是把史料考证当成史学的唯一正宗甚至唯一正当的事业,而“疏通”、“著史”皆非史学。与此对比,“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目的”这一表述所表达的史学观念显然不同。作为一种“方法”,其发达到极致,固然可以成为一专门学问,有其特殊的标准要求和境界追求,但是就整个的史学来说,它充其量只能是其中的一个分支,完成史学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不可能取代史学其他层面的工作,不可能完成史学的整体目标。也就是说,史学虽然包含着以史料为对象的“考证”这一专门分支,但史学绝不只是“考证”,史学绝不“只是史料学”。这显然是对《旨趣》、《导论》等中心思想的一个重要修正。

其次,通过这个修正,傅斯年既坚持了《旨趣》、《导论》中关于近代史学趋势的基本主张,肯定了“考证”在近代以来科学史学建构中的核心地位和重大作用,同时也扬弃了其中武断偏激的看法,将“考证”定位于“方法”层次,认为“考证”之上别有一种“目的”,从而为扩*史大**学内涵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发刊词》没有具体说明究竟什么是“目的”,但《闲谈》里面谈到了,其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训练国民”。《闲谈》中说,司马光修史为“资治”,今日修史为“训练国民”。修史必须“遵原则以选择史事,尽考索以折衷至当”,同时还必须运用一点“故事”、“传记”等“艺术”的手段和“意义联贯”等“疏通”的工夫,才能把“有意义的历史知识”通过史书“普及”到国民中去,实现其既定的目的。按照“史学只是史料学”的标准,《闲谈》中所论必然被排除在史学范畴之外,但在“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目的”的修正义中,不仅作为“方法”的考证仍然是史学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而且“著史”、“疏通”、“普及”等等通过“目的”也被纳入到史学的范畴中来,成为史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此,“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目的”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放在傅斯年一生史学思想变迁轨迹上看,其意义确实非同寻常。

再看第二件:

第二件我一时想到的,是客观主观的问题。在理性主义发达的时代,著书立说的人,总以为他的说法是客观的,诗人和神秘论者当然除外。但是自从马克斯主义起来之后,便有一种学说,以为社会科学没有客观,全是某一个阶级的文化作为立点的,所以没有客观的是非。这个说法,前人如恩格尔斯说的最多,近来如布哈林说得最详。但是这一派的“唯物论”者,还不过说社会科学如此,自然科学则不然。到极观主义的末流,更闹得厉害,以为自然科学也是主观的,所以希特勒时代有“德意志算学”,“德意志物理学”等等笑话。

近十年来,苏联的清*党**,清到实验科学中,于是有李盛科的“辨证遗传学”,把清*党**的事闹到实验科学中,真正不成事体!实验室中可以解决的问题,自当在实验室中解决,如门得而的遗传律,和他后来的发展,是与不是,是实验科学的问题,偏偏也成了政治斗争的论点,这样子,必然影响后来自然科学的发达。

但是,这个主观客观之争,不是一句话可能解决的,而主观客观之说,也不是绝对的是,绝对的非。自然科学在发达过程中,工作者总以为是客观的见解,其实他中间的Anthro pomorphism 是不少的。社会科学在发达过程中,自然很多有社会文化之偏见,但,超阶级的见解,超阶级的事实,也是不少的。想以客观为理想而去努力,尚且弄得不客观,一旦完全把它放弃了,认以为是不可能的,不需要的,那真不得了,这样弄下去,不特学院的严肃失掉,而且必出来一种神经紧张病,是必然看不清事实的。所以我想客观之一事,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是个理想的境界,寤寐求之,尚且求之不得,仿佛庄子说:“规不可以为圆”,也仿佛“几何原本”的命题,是不能画出来的;然若完全放弃了这个祈求,以为一切社会的方法都是从某一种主观的法规,这对于社会科学之进步,当然是一个大障碍了。当年马克斯、恩格尔斯看过古典的经济学派是有阶级成见的,便以为一切学派都有并且都应有阶级成见的,而这个阶级之说,又如马克斯所界说的,自然要不承认社会科学之客观主义了,只可惜从他这一个玄学的立场所发展的学说,从国家家族的来源说,直到资本集中的总崩溃说,在现在看来,无一件能成立。诚然,谈社会科学,是离不了社会立点的,这个道理我也承认,但从各种不同角度看,主观性可以渐渐减少,客观性因而增加,若单从一个角度看,而这个角度又是假想的,自然越看偏见越多,到后来,精神难保不失常。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也许是现在社会科学方法上一个迫切的要求。

“客观主观的问题”,傅斯年很早就已注意到了,并且思想一度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他执着地追求“纯粹客观的史学”,竭力排斥主观,拒绝史观,反对疏通,主张“客观地处理史料”,对史料“存而不补”、“证而不疏”;另一方面,在具体的研究中甚至他自己也无法彻底贯彻这些原则。如他的《性命古训辨证》一书中,考证之后也有相应的疏解和议论。不仅如此,如前所述,他还支持“大体上等同于修史”的历史教科书的编撰,主张“遵原则以选择史事”,以及对散碎的史事作“意义的联贯”。所谓“原则”,所谓“意义”,都很难说是纯粹的客观,必定有不少主观预设的成分在里面。既然如此,那么纯粹客观的追求岂不成为泡影?傅斯年绝不想放弃纯粹客观的追求,但又无法否认主观现象的存在,没有办法,曾经选择回避。1943年12月,他在为《史料与史学》撰写的《发刊词》中说:“史学可为绝对客观乎?此问题姑置不答,然史料中可得之客观知识多矣。有所不足,不敢不勉。”他仍然坚持客观,但只能局限在“史料”当中求,至于“史料”以上,如取舍史事之“原则”,贯串史事之“意义”,是否客观,能否客观,则置之不论。很明显,从效用上看,傅斯年的客观史学只能是半截子客观,另外半截,则始终通不过去,这大概是抗战时期的傅斯年深感苦恼和困惑的事情。写《旨趣》和《导论》时的傅斯年,因为抱定“史料只是史料学”这个宗旨,根本不承认原本属于史学范畴中的疏通、著史等的史学资格,所以也就不以客观通不过去为苦恼。但后来不仅他个人从事疏通、著史,而且还积极推动史界同人致力于此,在这种情况下,客观如不能越过“原则”和“意义”的预设贯彻到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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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仅在教科书的编纂“原则”和“意义”中有主观的渗透,而且科学考证和研究中也有主观的渗透。譬如“民族意识”,不仅是抗战时期傅斯年自觉的历史教科书编纂观念,而且还是此前形成他科学史学观的一个未曾自觉到的意识资源。在《傅斯年全集·序言》中,欧阳哲生曾对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提出的“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的正统在中国”这一口号背后所张扬的民族主义倾向,作过精到的分析。可见在傅氏倡导客观、科学而反对“国故”、“国粹”、“国学”等主观的时候,他自己其实已难免主观的民族“立点”。这种民族的、文化的“立点”对史学的影响,傅氏在《〈城子崖〉序》中讨论西洋学者和中国学者研究中国史之不同关注及由此导致的不同结论时,已经意识到。参见欧阳哲生:《傅斯年全集》第一卷《序言》,第29页,傅斯年:《〈城子崖〉序》,见《全集》第三卷,第235-238页。

傅斯年:《〈史料与史学〉发刊词》,撰于1943年12月,原刊1945年11月《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二种《史料与史学》,引自《全集》第三卷,第335页。

为驳斥日人“满蒙在历史上非中国领土”论,傅斯年曾于1932年出版其《东北史纲》;又张荫麟主张史学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其史学旨趣与傅斯年有很大不同。但是他的名著《中国史纲》,据《初版自序》称,在提供创意的两个人中,其中第一个就是傅斯年。将此书《自序》、《初版自序》与傅氏《闲谈历史教科书》相比较,可以清晰看到观念方法上彼此相承的痕迹。参阅张荫麟:《中国史纲》各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第二章《张荫麟:既是科学也是艺术》,第七章《傅斯年:史学本是史料学》,第242页,岳麓书社,2003年9月版。按:许书以傅斯年《闲谈历史教科书》中之主张及“力荐素主冶考据与义理为一的张荫麟去写《中国史纲》”等事为依据,批评“世人不察”,误认傅斯年和史语所同仁“但求史料不求史学”,认为“傅斯年的历史学说决非如若干人所误传的狭窄”。

此说有其然,亦不尽然。因为其忽略了特定环境下傅氏言说的侧重乃至偏激,以及此一言说文本形成后对学界特别是史语所同仁研究取向的特定范导作用,也忽略了傅氏本人思想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的矛盾及变迁。也就是说,傅氏历史学说“狭窄”的认知,于“世人不察”之外,也与傅氏思想在特定阶段上的偏激和矛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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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著史的事业中去,则其客观史学的追求就难免成为泡影,这就不能不让他苦恼了。作为一时策略,对外界当然可以“姑置不答”,但问题横在那里,自己终归不能不求解答。《发刊词》中所谈的第二件事,说明他对这个问题一直未曾释怀,一直在关注着,思考着,而且终于有了一个相对满意的结果。扼要言之,有如下几点:

(一)承认主观为不可避免,肯定“谈社会科学,离不了社会立点”。不仅社会科学领域“有很多社会文化之偏见”,甚至在自然科学领域,“工作者总以为是客观的见解,其实他中间的Anthro pomorphism 是不少的”。

(二)承认客观只是个“理想的境界”,实际上等于承认纯粹客观的“客观主义”之不可能。

(三)坚持客观追求,肯定客观追求之必要与合理。理由有二:第一,“社会科学在发达过程中,自然很多有社会文化之偏见,但,超阶级的见解,超阶级的事实也是不少的”;第二,以客观为理想,“寤寐求之,尚且求之不得”,一旦完全放弃追求,一切依从主观,则学术的严肃性和事实的真相就一概谈不上了。

(四)主张“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纯粹客观的“客观主义”是不可能的,放弃客观追求又弊端多多,陷入极端主观主义,妨害科学进步。解决的办法,只有“从各种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既然谈社会科学“离不了社会立点”,那么尝试从不同的立点去看问题,或许“主观性可以渐渐减少,客观性因而增加”。因此,“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也许是现在社会科学方法上一个迫切的要求”。

比较傅斯年从前的主张,我们不难发现其间的变化。首先由反对主观到承认主观,这是个很大的变化。其次,由于对主观的承认,使客观追求由绝对转为相对,这个变化也不小。傅斯年对客观的追求到老不变,可谓“一以贯之”,但前后所追求的客观性质既变,其求取的方法也有差异。从前追求绝对纯粹的客观,认为只要方法科学,客观就一定能求得。晚年则因为对主观的承认,认识到绝对纯粹的客观之不可能,所以悬客观为一理想境界,而其追求所得充其量只能是某一层次或某种程度上的客观,即相对的客观。并且,即使这种相对意义的客观,也不是单纯用科学方法就能得到,而是用科学方法加“多元主义”。傅斯年并未放弃客观追求,也未放弃从前种种达致客观的科学方法,他只是由绝对纯粹的客观转向相对的客观,对科学方法的价值由乐观崇拜转为谨慎反思。即使在科学方法最为发达的自然科学领域,“工作者总以为是客观的见解,其实他中间的Anthro pomorphism 是不少的”。更不用说社会科学领域,工作者原本“离不了社会立点”,“有很多文化之偏见”,无论怎样运用科学方法,主观偏见总难彻底排除。因此,科学方法之外,还必须寻找其它方法来对治主观偏见。傅斯年认为,这个方法就是“多元主义”。“科学方法加多元主义”依然不能保证达到纯粹客观,但却是目前能够想到的“使主观性可以渐渐减少,客观性因而增加”的最佳方法了。傅斯年把“多元主义”提升到“社会科学方*论法**”的高度,用以补充和修正他早年单一绝对的“客观主义”或“科学主义”主张,今天看来,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

“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这一思想主张,曾为不少论者提及,但它在中国现代学术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价值却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和重视。可能由于当时环境的影响,也由于傅斯年早期的史学思想影响太大了,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所以,他临终前的这一新的主张,也可以说是他一生追求所得到的最后结论,并没有引起人们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香港中文大学许冠三先生对现代新史学通贯研究之后,结合自己的治史经验和理论探索,上承殷海光,主张“走科际整合的路”,认为“以科际整合为新激素之史建学的扩充与发展,非但是中国史学现代化的根本之图,同时亦是新史家竭力以赴的当务之要”。所谓“科际整合”,有一“核心概念”,即是“方法、理论和材料不可偏举亦不可偏废”,“欲求新史学的健全发展,必须兼重方法、材料与理论,而又以材料处理为根本”。可以肯定地说,这一路向乃是现代新史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把傅斯年的“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放在这一趋势上去估量,我们不难发现其积极的意义和价值。重视材料的扩充和考证,重视科学方法的扩充和运用,这是傅斯年的看家本事,终其一生信守不移;对理论观念,晚年虽然仍未能从正面阐发其对于新史学建设的积极意义,但是却已经从“文化偏见”、“社会立点”的角度承认其存在,这就为包括史观在内的理论观念的合法介入提供了可能。“整合”的端倪已经从这位最极端的被称为“史料学派”的领袖身上显示出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多元主义”蕴涵着一种可贵的宽容精神,尤其为史学的繁荣发展所需要。因为无论是走向“整合”,还是继续分途而行,新史学永远不可能只是一个模式。作为立点的“理论”,作为工具的“方法”,固然不会只有一个,就是作为根据的“材料”,也会因理论和方法的差异而有不同的发现和取舍。如此,则无论持何种史学观念,包括“科际整合”在内,都只能以一家之言公布于世,可供世人采择,而不可强人必从。不同主张和不同取向之间当然会有批评,也应该互相批评,但批评的同时更应该互相尊重。这就需要一种开放的容受多元的胸襟和气度,需要宽容。说到底,观念和方法的改善固然为史学发展的重要条件,但因为主观的存在,使任何观念和方法无论看起来如何恰当,实际上总是难免有偏颇或失当之处。只有容受多元、尊重多元,善于从多元中借鉴有价值的成果,才能使“主观性渐渐减少,客观性因而增加”,使整个人类的思想不断趋向发展进步。因此,“多元主义”其实是史学乃至整个学术文化发展的最根本的条件。如果说,学术研究需要种种方法,那么“多元主义”就是方法中的方法,用荀子的话说,就是“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这是去除障蔽求知大道的最根本的方法。学者明此义方能避免武断,社会明此义方能去除一尊。学术只有在去除一尊、容受多元的条件下,才能健康发展,辉煌繁荣。这是傅斯年“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给予我们的最珍贵的启示,也可以说是他给学术思想界留下的最后的遗嘱。

在前引“第二件”问题中,我们还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傅斯年对马克思主义非常关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在一些国家的实践情况、存在的弊端有深入的了解和敏锐的观察,从中我们不难体会傅斯年何以终生对主观主义极端厌恶、激烈反对。他反对极端主观主义者把实验科学和政治斗争混为一谈,反对把“清*党**的事闹到实验科学中”,认为“实验室中可以解决的问题,自当在实验室中解决”。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说,不仅在实验科学领域,而且在其它所有学术领域,都不能用政治的手段解决学术的问题。学术上许多问题,的确如傅斯年所说,往往“不是绝对的是,也不是绝对的非”,而讨论是非,必须以学术的方式,遵循学术的原则和规范。学术的探讨无论有没有最后的结论,都会不同程度地促进学术的进步。而政治和其他非学术的方式和手段一旦介入,结论固然给定,而学术的尊严尽失,其危害学术发达早由历史屡屡证实。对于学者来说,容受多元可以作为一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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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冠三先生在《新史学九十年》卷四《史料学派》之《傅斯年》章曾述及傅氏一生最后一篇《发刊词》,

但注目中心仍在其“客观的见解”,认为傅氏在临终前“针对史学能否客观的问题,提出深思多年的平实答案”。许先生虽然论及“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的议论足可纠正关于傅斯年“心目中只有史料考证之学而无史学”的“误传”,但似乎并没有对这一方法的思想价值和意义给予更高的肯定和理解。

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卷七《史建派》第463-464页、第470页。

《荀子·解蔽篇》,中华书局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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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念和学术素养去追求,但是如果没有思想的自由和学术的独立,则多元的局面根本不可能发生,学者也就谈不上容受多元。谈到这里,我们不仅联想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将“民主”与“科学”并举,实在是高明之极。“民主”最重要的意义是承认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并从制度上予以保障。“自由”是权利的内核,“独立”是自由的表现。就中国现代学术而言,“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是其成立的最根本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一条,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学术,更谈不上“科学”。因此,“民主”作为保障“自由”、“独立”的制度性追求,不仅是中国政治现代化必须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学术现代化所必需的前提条件。没有民主制度的确立,“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就没有健全生存的余地,强力而行的人往往以一场悲剧告终,如20年来颇受国人推崇的梁漱溟、陈寅恪等即是如此。在健全的社会里,“思想之自由,精神之独立”应当是百姓的日用之常,而非圣贤的特立独行。要达到这个境界,学者于追求自身方法理念的改变之外,尚需追求政治的民主。换言之,“多元主义”最终能不能代替“主观主义”,不仅取决于学者自身观念素质能否改善,而且取决于社会制度能否改善。学术多元化必然要求政治民主化,因此,学者即使抱定“为学术而学术”的宗旨,不愿与闻政治,最低限度也当支持政治民主这一目标追求,否则,其学术和人格迟早会在*制专**政治的干预中遭受践踏,元气丧尽。如此看来,“五四”新文化运动将“科学”和“民主”并举,视为中国文化再造的“两轮”,其间意蕴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重新体味,而傅斯年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一员健将,其学术理念由早年的“客观主义”发展而为晚年的“多元主义”,这不只是理念的变化,其中还标志着其学术理念和社会政治理念的会通合一。他以特殊的方式和一生不懈的追求与探索,诠释了新文化运动两大传统间内在的联系,其意义和价值正不限于学术领域,而具有更广泛更深远的社会意义。我个人认为,无论对正在趋向整合的中国学术而言,还是对正在追求“和谐”的中国社会而言,傅斯年“用多元主义代替主观主义”这一新的理念的价值及可能发生的作用,或许不亚于他早年的“客观主义”理念。在其一生著论中,《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的重要性也不绝亚于《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刊于《烟台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作者简介:

杨春梅,1965年生,山东平度人,1982年山东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1986年考取本校史学理论专业硕士生,1990年到曲阜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2000年转任《齐鲁学刊》责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