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消费欺诈认定 (网购消费欺诈与瑕疵交付)

当前网络购物、带货直播等新兴消费业态已成为消费者新的生活方式和交易习惯,这极大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但一不小心也会遇上需要维权的烦恼。近日,张某某某就遇到了一起网络购物烦心事。

网购消费欺诈认定,发现网购套路骗局到哪里投诉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原告在微信上从被告处购买“某品牌奶咖”20盒,花费5 600元,于2022年10月回购同款奶咖10盒和60条果冻,分别花费2800元、140元,共计2 940元。在服用过程中,原告出现了头晕,恶心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在2019年7月生产厂家就已经变更名称,但是被告所售卖的奶咖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却依然写着原生产厂家名称,原告认为被告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着虚假宣传的情况,为此诉至法院。

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退还购物款8 400元;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购物款的十倍赔偿,赔偿金额84 000元,上述共计92 400元。

审理结果

在审理过程中,经沂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返还原告购物款及损失共计385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随着网购的兴起,网络售假案件也日益增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品牌商品时,要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可先查看商铺是否有品牌方的授权证书,并就商品价格、质量与官方旗舰店产品进行比对,避免落入“假冒伪劣”的网购陷阱。也要做好交易证据的采集与保存,以便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网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也应注意,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知假售假,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