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到假药怎么处理 (怀疑买到假药了怎么办)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假药案,此案发生在2016年,2020年12月29日判决,2021年3月3日发布,案号为(2020)黑0108民初2064号。(详情可见《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判决吃假药的控告人即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3,682元,获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退还购药款;被告销售假药的医药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此前销售假药的公司曾受到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但这能代替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吗?生产假药的更是无人问津。吃了用于救命的假药,耽误治疗给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吃到假药的人告一状反倒赔了8682元!造假的和售假的逍遥法外!

那么吃到或买到假药怎么办呢?

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解读 重点条款解读

(二)生产、销售假药案的立案追诉标准。《补充规定》第2条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修改,对《立案追诉标准(一)》第17条作了四处修改:一是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改为行为犯,其立案追诉标准直接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因涉嫌犯罪,应予立案追诉。所以吃到可买到假药最先应做的事是保存证据然后报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行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千万不要直接起诉到法院只追诉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