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7-03-16 CU检 CU检说法
1.
台湾的公诉男神张熙怀一定没有想到,自己在朋友圈里发的一条行程竟然会引发大陆法律圈里的一场大风波。
事件很简单,张熙怀带队赴美国学习,队员名单中有一位女律师的名字——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重庆检察官培训中心副主任幺宁。
刺激到一些人神经的,就在于幺宁身份的转变,曾经的检察官,变成了一名律师。
于是,“我的天呐!没想到你也会有今天!”的感慨开始涌上一些人的心头。
于是,那个曾经被幺宁指控犯罪的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率先发难,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首先恭贺律师队伍加入一员猛将,其次,愿她一路走好,永远不被“律师伪证罪”所构陷。
紧接着,又有一位著名学者在微博上发难,虽未指名道姓,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剑锋所指为何人。他说:“但也有少数已出事或要出事的前法官、检察官混入律师队伍。律师是我国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希望各地律协、严格依法守门。”
两位法律圈大V振臂一呼,响应者呼啸而来:
《幺宁辞官、当地难谋生,成都做实习律师》
《她没坚守检察官节操,她是否会坚守律师节操?——幺宁前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职业伦理评论》
《幺宁辞官,重庆求职遭拒,转成都做实习律师》
一时间,以幺宁为标题的帖子层出不穷,刷遍朋友圈。
这其中,还有一个前检察官、现律师所写的《我们是应该祝福还是讽刺幺宁呢?》
放眼望去,平日里见不到的各色人等,纷纷开始出来刷存在感,一个个正义凌然、一身正气的形象跃然于手机屏幕之上。
只是,有些人却终究忍不住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写上几千字痛骂他人之后,还不忘再写上个几千字来给自己做广告,卖书卖辣椒酱、大葱还有泡菜。
出来骂人还不忘自我营销,真是蛮拼的。
2.
扔向幺宁的石块很多,最集中的,莫过于所谓的“嫖娼门”——“公诉人在法庭上突然爆料: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关于这个“嫖娼门”的经过,那么多义愤填膺在痛斥幺宁的人,在撰写文章时所采用的信息来源,多是一名叫做“许丹”的人所撰写的一篇题为《李庄案“嫖娼门”始末》
你若通读过这篇文章,就会发现,许丹在描述所谓“嫖娼门”的经过时,并没有交代前言和后语。
在写完“幺宁爆料李庄嫖娼”这一段后,直接便是“当庭还击”、“强行绑架律协”、“巧做手脚”、“公开声明”……
那么问题来了:
幺宁在“爆料”之前,她说了什么?李庄又说了什么?在说了这句话之后,她又是否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律师针对证据又说了什么?
前情不说,后语不报。直接截取幺宁在当庭说的一句话,就将“枉顾事实、道德审判”的帽子扣在幺宁的头上。
不知道众多看客是否还记得迟夙生律师在网络上痛斥检察官说的那句:“法庭不是*法讲**律的地方!”的事实经过吗?
就算是法官,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还要在法庭之上认真的听审,并审查证据,才能做出结论。
而这些看过一些文章中只言片语的人,这些根本就没有在法庭上旁听过开庭全过程的人,便将这道听途说来的碎片磨成一一把把尖刀,扔向一个女子,一边扔还一边觉得自己道德高尚,好像那古时候行侠仗义之人。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大家都懂;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古训也不是未曾学过。
但为什么偏偏事情来了的时候,便听风便是雨,偏要急不可耐的表态,指责、嘲讽、甚至是辱骂,深怕骂的轻了,骂的慢了,就无法显示出自身形象的伟岸。
若是身边有这种人,劝你远离,不可深交。
3.
幺宁,一个曾经的公诉处处长,培训中心的副主任,副处级的领导。
若是想安稳一生,大可以在原来的岗位轻松地等到退休,哪里需要去从头开始,做一名实习律师。
在年近不惑的年纪里,选择从稳定的体制内走出来,去重新开始一份新的事业,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针对幺宁的流言,早已流传多年,你们可曾见过、听过幺宁站出来为自己辩驳一句,哪怕是面对赤裸裸的抹黑和污蔑。
“庭审只在法庭之上,法庭之外无言。”是幺宁的信条。
当年她拿着公安机关交给的证据,走向法庭指控犯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使命,但却在多年来承担了职责之外无数的污名和指责。
若她有罪,尽可以去控告、起诉。若无证据,又岂能全凭传言、听闻以及自己的想象,来对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不了解的人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道德审判?!
4.
写下这些,注定会得罪那些义正言辞、一身正气的“侠义之士”,引来骂声一片。
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同行,还是要对幺宁说:
事实真相,终有水落石出之日。公道人心,自有后人评说。
前路漫漫,祝福一切安好!
最后一句,留给那些即将前来撕逼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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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牧狼人
女人就不可以批评?
昨天
487
作者回复
能不能分得清什么叫“批评”,什么叫“*辱侮**”?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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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豆虫
第一个赞是我,吃饭吃出食物中毒,不敢去骂厨子,朝着传菜的使劲,什么德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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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兔宝宝
站在公诉席上,代表的是国家!代表的是检察机关!唯独代表不了她自己………法庭之外无言,真的就是这样!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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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人生海海
辞职的法官,检察官转行做律师叫混入律师队伍。。。这些所谓的大v们你们哪来的脸~不然你们混入法官,检察官队伍试试~CU检给你82个赞,剩下的以666的形式给你~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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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大道之行
她完成的只是工作,而让她个人承担所有责任是不公正的。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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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乐不可支
写得好,总算有三观正的人来啦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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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生活在别处
其实公诉人最怕遇见有瑕疵,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出庭公诉的案件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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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奇志
纵观那些文章,发现围殴前女公诉人的原因无非就是她公诉过一个著名律师,而且还在第一回合胜了!围殴一个女性在中国从来都是如此义正辞严,否则何以显现某些人的英雄气概!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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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大白
给CU检的这篇文章点一万个赞!
昨天
66
作者回复
多给一个让我骄傲呗。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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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胖喵妈
看了一天的负面、终于cu检站出来了!就是欺负一个女人、算哪门子好汉?这些人还不忘打广告、切!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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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萍珠儿🍒
CU检,这一次,觉得你特别帅!
昨天
58
作者回复
你这句留言好伤人。。。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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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薇
幺宁没有在体制内等退休,还有勇气走出去,很令人敬佩。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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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Lu
只为自己阶层说话,幸亏从没关注这个号
昨天
90
作者回复
感谢你的不关注。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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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倩倩
一个法律人的个人自由选择,最讨厌玻璃心的人扣帽子~请尊重个体,也请尊重检察官的职业~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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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阿福鱼
可以批判,不应*辱侮**!顶cu检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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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那帮人如果真是好汉,就该在人家辞职前骂人。当时不敢吱声,现在人家辞职了再出来跳梁,是真小丑也!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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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立伟VV
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不敢说她当年就全对,体制内是深井,同样,如果你在江湖,你今天对别人的行为也一样会有因果,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祝福每一个追寻自由的人!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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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kopit
第一,您认为李庄案错了,请到最高法最高检申诉,幺宁在法庭上代表的是国家。第二,嫖娼论幺宁口不择言,没有证据的事实不应当在法庭上说出来,但这句话与李庄定罪量刑有何关系?何以上升到破坏法制的高度?何为向权力献媚?!
昨天
52
作者回复
关于第二点,有前因后果,只有参与过庭审的人才知道。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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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反方向的猪
流氓的本质就是只会耍流氓!祝福幺宁,心中有刀剑,哪里都是江湖!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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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咖啡豆粑粑
说得好!那些沉静已久的大咖们又想借梯上来了,借个女生又喧哗一次,太恶心。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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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丸子苏
震惊!99.99%中国人不知道的,检察官与律师的爱恨情仇!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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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向向🍃麻麻
cu检赞一个,不要随意批判别人,你知道未必是事实的全部,某些人就是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希望别人都是凄凄惨惨,自己就觉得开心了,无聊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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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舒文
标题不好,女检察官也好,女法官也好,女律师也好,只要在工作中,就不想被贴上女性性别的标签,我们很专业,在乎的是执业水准。当然也喜欢Cu检很侠义的样子。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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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sunny
食俸禄,为之言。不论她是公诉人还是律师。让一位公诉人背负所有的所有,是不是有转嫁愤怒之意,作为一名曾经的女公诉人,为粗检的三观点赞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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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和
现在的世道变了,*渎亵**法律的人都敢跳出来指责维护法律的人,真心不知道李X当初如何获得的职业资格,很庆幸他现在不再是律师!这个年龄,级别的公诉人能走出体质确实值得钦佩,祝她的律师之路一路顺风,继续坚守公诉人那颗正直的心,继续维护公平正义!至于有些道德审判,不言即可,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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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贫道爱吃肉
终于看到这血气方刚的文章,赞你,三十二个赞! 就是,就是!总是双重标准! 还是我们最爱的CU检! 一直支持你哦 虽然你最近不用我的留言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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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无名
赞!这些人连当年执业时律师誓言都忘光了吧!作为一名曾经的律师,为他们脸红!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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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星辰大海
有些律师用不要脸来形容他都是抬举他,搞得他们就是中国的未来似的,一个一个趾高气扬今天骂这个明天骂那个,你还不能还嘴,不然就扣帽子,说你带着权力的傲慢。殊不知他们有些人表面道貌岸然实则内心肮脏无比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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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无不散席
有些人却终究忍不住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写上几千字痛骂他人之后,还不忘再写上个几千字来给自己做广告,卖书卖辣椒酱、大葱还有泡菜。——把我看笑了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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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吴丽珍律师
李庄毕竟是当事人,他的言论不予评说,最多理解他站的角度,但其他人的文章不敢苟同,法律人的自由、民主、尊重呢?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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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李君君
第一次留言给了CU检,第二次也要给你,不管哪个热点问题,其他人都不可能比当事人更全面地了解事实,作为法律人,更要用事实说话,所以,在当事人都公开祝福之后,其他人还是不要添油加醋了吧,做好自己永远都比指责别人更能赢得尊重。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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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dudu
感觉现在很多“著名”律师早已不甘于做法律人,在自媒体的环境中,他们已习惯身兼新闻人,评论家,救世主数职,神话自身,吸引眼球。其实,我们要懂得,个人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律师也好,都是芦苇,只有被碾过,没法选择,也无从选择,但碾过之后,芦苇依旧会新生。祝福那些勇于离开也有能力离开体制的人!也再次为cu检的直言点赞!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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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仁.爱
也就是懦夫和匹夫之言,当他们放P好了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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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甘霖
么宁重新出发,无论是作为曾经的同行,还站在公诉席的我们,还是可能会离开单位成为法律共同体的我们,都该祝福她越走越好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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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蔷薇
看了《我们是应该祝福还是讽刺幺宁呢?》,对他粉转黑了。在不明前因后果的情况下,武断地以“不善良”和“献媚权力”来揣度他人,已经丧失法律人未翻阅全部卷宗全案审查,不进行判断的职业习惯。此外,习惯以阴谋轮来揣度别人的,很可能就是个阴谋论者。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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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大智
你隔壁的公司又猝死一名法官,唉,司法行业呐!!!
昨天
23
作者回复
听说了,34岁的执行庭法官,唉,心痛。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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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经过
犹记得五年前刚入公职时,对这位大师姐,前领导的印象就是膜拜,偶像,法理清晰,辩才无碍。然而短短半年,时移世易,无罪的她,需要承受多少仕途的忐忑和留言的滋扰,旁人是无法体会的。面对汹涌的大时代,精英如她,都无可奈何,更平凡的我们,谁又不是身似蒲柳,但求平安呢?但是却总有一些人,不愿意对世界温柔以待,非要做那种,不敢批评强大的本质,却要痛打脆弱表象的懦夫。只有懦夫二字,送予他们。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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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童话格格
最喜欢CU三观这么正!朋友不需要你的解释,敌人不相信你的解释,无愧于心就好!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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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无声
看到有人说女人就不能批评?我发自内心的笑了,多么黔驴技穷才找到一个可以用来批驳又看似好合理的观点去表明你的通篇内容都是错的,CU检是抱着多大的耐心和爱心去教育的,实在难以想象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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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从头再来
借势炒作搏出名上位而已!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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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她
痛快!写出自己的心声,最近被各种文刷屏,总算cu检能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了!👊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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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阿敏
都是蝼蚁一般的地位,何苦互相伤害?就这样的人品,所谓的共同体一百年都建不起来!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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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薇
很反感一些写手在没有求证的情况下,一味的去鞭挞别人,感觉有点*革文**大字报的味道,单方面发声容易误导民众,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发声的另一方不公平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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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王璐
风动还是幡动?自媒体时代,许多人都在迫切关注热点,博取眼球和点击率,去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幺宁,一个公众人物,她逃避不了这种普罗大众对她的解读和消费。她不还击就是最好的还击,我已经放下了,你们还记着。其中的所有,都不是局外人能窥知一二的。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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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刘莹莹
我相信幺宁干律师也比某些哗众取宠、虚张声势的律师强,不光是水平问题,更是人品问题。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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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Cindy
Cu检,就问你两个问题。如果当时让你去公诉李庄案,你去不去?如果你是公诉人,会不会当庭说出李庄嫖娼?
昨天
17
作者回复
世界上哪有什么如果。只能说,我是公诉人,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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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寥寥硕语
这篇文章真的特别好,就是感觉标题不太好,那些攻击的人错的不是在于幺宁是个女人,即使幺宁是个男子,他也不应该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嘲讽攻击利用。也许是我想太多。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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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萧寒
看了一天道德审判她的文章,如鲠在喉。终于有一篇正能量的反驳文章,酣畅淋漓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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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木槿
幺宁因公诉某律师案件而饱受非议,但她的表现是她的工作、职责、使命所决定的,并且该案存在一定的‘导向’,至于她是不是当庭‘口不择言’,估计只有完全参加庭审的人才能了解事实,并且,也没有因‘口不择言’而带来超出法律裁判等严重后果,作为法律人,本应理性、冷静,对一个人的行为进行评点也就罢了,大可不必将一个与自己无关,与公众无关的个人选择无端上升到人身攻击。作为曾经的律师实在是想不通。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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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海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使我不得开心颜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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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小军
跟男人、女人无关,欺负谁都不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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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晋哥哥
《七古·戏赠幺宁兼寄诸君子》 幺宁与我素不识,巷议荒唐竟有词。 愚夫怒目横眉指,宵小丛生构陷迟。 微博能断泼天案,发帖直揭万众疑。 汉皇重色飞燕舞,鞞鼓渔阳玉环悲。 情薄料因人世冷,恨重多缘岁月催。 且替伊人发一问,当年唱红少了谁?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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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陈星
我真佩服她,这个位置和年纪还出来做律师。年近不惑的处级干部,唉,让我这年近不惑的科级情何以堪!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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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华友
点赞👍+10086!并忍不住打赏!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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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飞翔的猪猪虾
当年的事情不清楚底蕴,但作者的立场与观点赞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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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张茁
这一天看了不少戏谑甚至人身攻击幺宁的帖,要我说,在当时的环境下,作为一个需要履行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有几个人能保证做到以现在视角下的凛然,那些发帖的能否扪心自问。对幺宁我是敬佩的,人生换一种活法,我相信幺宁会更精采!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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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智&顺
本文三观极正,真的大快人心!看到当年不过履行职责的检察官被那么多人攻击,心里难过极了。指控犯罪代表的是检察院,又不是个人,那些攻击,不过是公报私仇,鄙视。曾经的检察官转行做律师,有什么不对吗?那些因为她曾经履行职责而攻击她的某些人,真是龌龊的让人发指!!!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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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冯耀法
必须打赏,虽然很少,但是是我第一次打赏,你师傅我都没打赏过哈,写出了我的心里话。给你点赞!
昨天
11
作者回复
我觉得吧,法律读库很多文章也是值得赞赏的。。。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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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BaJ
欺负一个法庭之外无言的人,特么也就这点本事了!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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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晚伊
CU检,棒棒哒篇篇文章都写到了偶们心坎上,痛快!!!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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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Ai许小胖
羡慕且佩服前辈所作出的选择,希望自己也能有足够的能力去做选择。无论他人作何评判,随他去吧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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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宇众不同
总结一句,你以为他们视权力为粪土吗?他们只是愤恨于自己没有权力而已。稍微能蹭点权力?他们比谁都欢心卓越。酸葡萄心理而已。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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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AOO品牌服装批发零售
终于看到你为幺宁说一句客观的话了,今天一整天的*辱侮**性的狂欢盛宴实在把我恶心到了。这个社会这样下去总有崩盘的一天,坚守法律一线的不敢坚持,也不再值得坚持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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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者
职责所在,何罪之有?幺尚在检察机关时,这些人不曾吱声,离开后却大有痛打落水狗,将其祭旗之势……这些人的职业伦理又在哪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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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佑
公诉再多穷凶极恶的罪犯,你们不会欢呼,而只要有一点瑕疵,看客们又绝不吝于自己的鼓与呼,我只想对这帮看客说,去年买了个表!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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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司法民工
阿粗 还是在古代 你不一定是剑客 到一定是侠客!
昨天
8
作者回复
我估计是厨子的可能性大一点。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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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希梅
如果不是足够优秀,又怎么会招来这么多的关注和非议,不管网络谣言多么天花乱坠,作为同行,我选择信任与坚持,㊗️么宁越走越好!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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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ce
还在想你会不会写文章,果然晚上就看到了,这世上太多心存恶意还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肆意而为,只为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对于这位公诉前辈,不管她因为什么辞职,这种勇气都不是一般人有的,除了祝福,她什么都不该承受。 ps:太丢人了,留言入选,才发现少了一个字,整个意思都变了,太二了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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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uicui
终于有咱们的人发声说句公道话了!这两天净是那些大状们在那说风凉话啦!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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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阳光心情
你们用*辱侮**的字眼*辱侮**别人,这些人才恶心,他们才是破坏法制的小丑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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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雨菡
律师在庭审中的言论都受法律保护,何况一个正常履职的公诉人。。。对那些标榜为什么派什么派的律师同行,真心不敢苟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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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山流水
通篇充满正气,为作者点赞,也为幺宁开始新的事业点赞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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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清溪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一些律师或者前律师或者公知精英的吃相真的难看,然而社会的反应就是,他们可以对公职人员辱骂*谤诽**诋毁,无所不用其极,哪有任何法律的意义?然而真正在为这个国家、民族服务的人们,只能忍辱偷生,砥砺前行。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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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小阿胖
嗯,不错,一天的肮脏终于在睡前有一场雨淋下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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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刀烟火
有些东西,真的是只有经历过庭审的人才知道!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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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喵
此事一出,又有很多“著名”律师大谈“律师伪证罪”的不合理性,估计他们觉得“刑不上律师”对他们才是公平?对此我只想说:干法律这行的,大家的头上都悬着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谁也别装弱势群体。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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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小宜子
一个公诉处长辞职从头开始,值得钦佩,为什么不能将之作为法律人才的自然流动呢?律师可以考法检,法检的也可以辞职当律师,莫要随意评判他人的人生,莫要恶意揣测别人的行为,保有基本的善心和尊重,不挺好的么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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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蓝*诱色**惑!
这些人的嘴脸之丑陋暴露的淋漓尽致!他们是不懂国家法律还是故意为之!检察官的职责和律师的职责在法律框架内就是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立场!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但是,法律没规定法官检察官就不能转行做律师了!这些人的思维就是穷人始终是穷人!不能变成富人!领导始终是领导就不能当百姓!这是什么逻辑!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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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熙.子
睡前能看到这篇文章,终于让自己心情舒畅许多,CU哥,你真酷!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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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石头
她在承担其职责的同时,也承受了外界的非议,她改行做律师的决定需要很大的勇气!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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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暖暖
就凭这个题目,我们也挺你!!!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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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夏琳 Lawyer
不是欺负女人!是所有法律人对检察官的失望!
42分钟前
2
作者回复
你行,你上。欢迎报考检察院,我们欢迎你的加入!
3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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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杰
【站在公诉席上,代表的是国家!代表的是检察机关!唯独代表不了她自己………法庭之外无言,真的就是这样!】看到这条微博,首先我觉得这个女人是勇敢的,其既忠诚于本职工作,又能适时的保护自己并用自己的行为努力的抗争隐形的恶!而发表攻击言论的微博其目的目标很明确,也许真正诉求是正确的,但这种绑架舆论和道德的行为却是卑鄙的!其同样的在影响着司法独立!前检察官转行律师,说明我们的律师队伍是真正的法律共同体,是法律人对律师职业的真正认同!我们欢迎法律人之间角色转换。同时,作为私权救济者,更希望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让法律更透明,让民主更好的为文明强大而服务!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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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喜宝
cu检,凌晨看到此文,终于释放了前一天累积的浊气,谢谢你!公道自在人心,祝福幺宁!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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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ENG Y (SH)
当年的是非曲直,局外人只能雾里看花。 当年李姓律师被痛打,各界曾发声声援。但以我这么多年虽不做刑案却屡屡听闻的刑案各种传闻和龌龊,你让我相信一片净土甚而不能成为“藏污纳垢”之大义凛然的表态,我是真的不敢认同…… 经过这么多年的驯化,其实这个职业与吾国大部分职业一般,只是养家糊口的一门生计,有的人玩的特别好,成了仙得了道赚了大钱,仅此而已,一定要给他刷个金身以社会正义来说事,那只能说此人确实胸怀天下…… 凡来此谋生者,愿意殚精竭虑以现有规则为准绳谋当事人应得之权益,已经算得是“侠之大者”,再若有何溢美之词,实在不能承受了吧。 至于当年恩怨,还是那句话:我们都是道听途说,我们不曾经历真相。当事者可以十年大仇一朝得报,恨恨然吐口吐沫还不解气,但旁观者还是多点客观的淡然和超脱为好。 *党**同伐异,终究只是一种仇恨的对峙罢了。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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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钟灵毓秀
CU检的深刻在这里:有些人却终究忍不住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写上几千字痛骂他人之后,还不忘再写上个几千字来给自己做广告,卖书卖辣椒酱、大葱还有泡菜~~表达愤怒都如此优雅[强][强][强]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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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iss 赵
终于有人说句公道话了。很多在体制之外,一辈子没有干过公诉的各色看客以及多名被公诉人完胜的律师,在他们凭借自己对公诉工作,对庭审的工作的偏颇的了解下,高举各种法治旗号,去用各种恶意揣测,攻击一名将最好的岁月奉献给检察事业的人,这些人看不到她背后的辛苦和努力,看不到各种加班,各种服从,各种协调,只会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她,你们了解事件始末吗,你们都知道什么呢?那些著名的律师,要脸吗,不过就多干了几年律师,有本事你们也能转入体制呢啊,也摇身一变成法官,检察官,改变司法环境,你们有那个本事吗?没有就闭嘴!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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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隐心
自认为较客观地看法哈。第一,外界对此人的评价多属捕风捉影,在连主人公姓名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就开始相互掐架。(是么宁,非幺宁)第二,此人绝对是精英。对于某类瑕疵旁人拿着放大镜无限放大,我不想说他的意图如何,但从一个侧面证实么宁的实力-------这辈子谁还能保证自己说话滴水不漏呢?第三,检察官辞职入行做律师,本无大惊小怪之处,她是到成都还是拉萨还是上海谋职凭的是自己意愿,一帮长舌妇人出来指手划脚,真心恶心……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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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辉律师•鼎德®Blake🈵
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约翰福音 8:1-11 和合本)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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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久弥坚
作为一名律师,你去为强奸犯,盗窃犯,杀人犯等一切犯罪做辩护,去做魔鬼代言人,去用你的法律知识保障他们的权利,这是你作为律师,作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没有人会对你进行道德谴责,除了一些法盲。作为一名公诉人,当然属于法律人,利用法律知识,代表国家进行指控犯罪,维护法律和秩序,没有人应该对他进行道德指责,除了一些法盲。我相信在网上发言的那些人都不是法盲,而是心盲。套用尼库拉斯.CU的一句话,草原大了,什么畜生都有,还能说什么呢?说什么都改变不了他们,但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选择沉默,那算哪门子好汉啊?!
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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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风
幺宁同志被法律界有关人士穷追猛打,攻击批判若干年,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其在打黑期间承办了数起涉黑案件,二是承办了李庄伪证罪一案。相应的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作为一名公诉业务骨干,在打黑的大背景下,幺宁该不该承办案件?我想答案无容质疑,检察院面对公安移送的涉黑案件尚且要收案审查,又凭什么要苛求作为公诉部门负责人的幺宁不办或少办此类案件?!况且检察院起诉之案件尚待法院裁判,并非终局性处理决定,即使真如某些法律界人士所说那些涉黑案件有大问题,其责任也不能让普通的公诉检察官去承担吧?!二是李庄一案,如确然有错,在如今最高司法机关强力纠正冤假错案的背景下,李庄本人或其委托之人大可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申诉,请求再审纠错。尊重法院判决之既判力是基本法治原则,此案从目前的法律后果看,李庄是罪犯。既然如此,有关人等又何来占据道德高地之优越感呢?
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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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康泰按摩
不知道这件事的始末,如果制度或者政治的责任让个人承担,我也是醉了。给作者一个大赞,说事实,讲真心话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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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彬
公诉人当年是代表国家支持公诉,现在却要一个弱女子承担如此责任。那些大v欺负人,算哪门子好汉?支持cu检!说的好!!!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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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ce_心中的日月
宁律师泰然自若,任对方逼逼,不屑回击,层次立现,这点上我是欣赏这个前检察官的。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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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海尘清
cu检,自从我看了至少三遍《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以后,我就对此类现象无动于衷了,因为,只不过是乌合之众,终究遮不住太阳的光芒
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