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检察院公诉案件 (安徽省安庆市刑事案件)

安庆重大刑事案件,安徽省安庆市刑事案件

1月1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喜迎省*会两**·一起看检察”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十*法大**律监督案例,其中,安庆市检察院有两个案件入选,快来看看吧!

2018年度安徽十*法大**律监督案例

1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1·26”环境污染案

2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沃旋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

3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人诈骗案判决提出抗诉案

4

芜湖市检察机关对高某、钱某等人寻衅滋事追诉抗诉案

5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某、严某持有*品毒**案判决提出抗诉案

6

九成坂人民检察院对罪犯张某某报请假释监督案

7

白湖人民检察院对罪犯徐某某提请减刑不当监督案

8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等97人申请执行监督系列案

9

滁州市检察机关对王某某通过虚假诉讼骗取离婚财产监督案

10

省人民检察院对岳西县国土局与安庆市皖宜公司行政赔偿纠纷抗诉案

01

安庆市检察院对胡某某、严某持有*品毒**案判决提出抗诉案

2016年9月6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依法对胡某某、严某持有*品毒**案提出抗诉。

2015年7、8月,原审被告人胡某某联系身在武汉的原审被告人刘某,欲从刘某处以每克100元的价格购买100克*毒冰**,并帮助原审被告人严某代购500克*粉K**。刘某表示一次购买1000克*粉K**,价格可降至每克32元。胡某某遂与严某商定由胡某某借款1.2万元给严某用于购买1000克*粉K**。上述购毒资金均由胡某某通过银行汇至刘某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内。同年8月,原审被告人王某某前往武汉从刘某处以每克32元的价格购得1000克*粉K**,购毒资金由王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刘某。刘某遂将胡某某购买的100克*毒冰**和胡某某代严某购买的1000克*粉K**交给王某某,委托王某某带回安庆交给胡某某,并支付给王某某1000元好处费。王某某将上述*品毒**带回安庆后,在安庆市双井街附近将100克*毒冰**和1000克*粉K**交给严某。严某携带上述*品毒**到附近胡某某租住屋,将100克*毒冰**交给胡某某,将1000克*粉K**带走。

2016年6月2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某犯贩卖*品毒**罪(其他事实)、非法持有*品毒**罪、严某犯非法持有*品毒**罪对其提起公诉。同年8月26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严某犯非法持有*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未认定其指控的胡某某、严某非法持有1000克*粉K**系犯罪行为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于2016年9月6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6年12月1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正确,予以支持。2018年9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成立,予以支持,改判原审被告人胡某某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非法持有*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改判原审被告人严某犯非法持有*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02

省检察院对 岳西县国土局与安庆市皖宜公司行政赔偿纠纷抗诉案

本案是省检察院自2012年办理行政赔偿监督案件程序改革以来抗诉的首例行政赔偿纠纷案件。

2014年11月4日,皖宜公司向安庆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依法撤回起诉。2015年3月3日,皖宜公司再次向安庆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岳西国土局对皖宜公司提出的该局出让2011-16号宗地有关异议作出答复,返还皖宜公司竞买保证金860万元并承担自交纳之日起至返还之日的利息。安庆市中级法院指定迎江区法院审理该案。此案历经迎江区法院、安庆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三级院审理,岳西国土局不服审判结果,向安庆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安庆市检察院认为,安庆市中级法院行政赔偿判决在本案的受理和起诉条件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于2016年6月6日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省检察院审查认为,安庆市中级法院行政赔偿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2017年6月20日,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同年7月28日,省高级法院裁定提审本案。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2018年6月13日,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安庆市中级法院和迎江区法院行政赔偿判决,驳回皖宜公司的起诉。

安庆重大刑事案件,安徽省安庆市刑事案件

安庆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朱 伟

编辑丨盛 聪

投稿邮箱 丨aqjcxc@126.com

安庆重大刑事案件,安徽省安庆市刑事案件

点击阅读原文,获得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