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县公安局主动出击迅速侦破一起“盗刷医保卡”养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眭某某1人,涉及付某某(男,63岁)、殷某某(女,85岁)、杨某某(女,68岁)等3名老年被害人,追赃挽损7.84万余元,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经查,犯罪嫌疑人眭某某自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间,利用其某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在为病患付某某、殷某某、杨某某等人购买相关药品的过程中,向医院医生及药店工作人员编造患者身体不适、受疫情影响出行不便须由其代购等理由,盗刷付某某、殷某某、杨某某等人医保卡资金6.25万元,个人获利1.59万元,共计7.84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眭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若凌驾于法律之上
行违法之举
最终苦果就得自己吞
警方提醒
非法盗刷他人医保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涉嫌犯罪。市民可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无需再携带实体卡。如果不方便实施电子凭证进行刷卡,市民要为自己的医保账户设置密码,同时对于自己的医保卡应妥善保管不予外借。医保卡丢失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挂失,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如果有捡到他人的医保卡,切忌消费哦!
01
广大市民要 妥善保管好 自己的 身份证件、医保卡、银行卡 等各类证件,一旦丢失要 立即挂失 、 及时补办 ,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02
药店工作人员结算医保卡账单时,也要注意核对消费人员身份,发现可疑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
03
如果捡拾到他人的医保卡,请及时联系归还。 冒用他人医保可能构成犯罪!
来源:信丰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