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警方披露四类针对学生电信诈骗
一年一度的暑期将至,光山警方郑重提醒同学们,在愉快度假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支付宝账号、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等重要信息,保护好财产安全,切实避免四类电信诈骗。
如果不慎被骗,要注意及时止损,收集好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刷单诈骗
刷单诈骗犯罪的套路是:
第一步:在最开始的时候,*子骗**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让“刷客”购买百元左右的商品,等购买成功后,*子骗**会快速将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给“刷客”。随后按此流程多操作几次,逐渐赢得“刷客”的信任。
第二步:*子骗**在赢得“刷客”的信任后,会要求“刷客”继续网购刷单,且网购的商品单价会越来越高,当然,承诺的佣金也会越来越高。不过这时,*子骗**就不会很快兑付本金和佣金了,而是忽悠“刷客”说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
第三步:等到“刷客”完成连续任务后,*子骗**们又以各种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等理由,引导“刷客”向诈骗账户汇入同样的金额激活账户。用这种套路,“刷客”的被诈骗金额将越来越高,直到被*子骗**们“拉黑”后才发觉上当受骗。

(二):冒充QQ、微信好友诈骗
犯罪分子通常是采用发送信息、文件、压缩包、网址等方式向他人电脑或手机植入木马病毒。一旦打开,对方将会接管“你”的手机、电脑,然后利用木马程序*取盗**你的QQ、微信密码登录,采用截取的聊天视频等资料冒充好友、上级领导、熟人等身份,以“患重病、出车祸”“急需用钱”“借钱”等紧急事情为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充值、购物,从而实施诈骗。
对该类犯罪的应对措施:1、发现自己qq、微信号被盗,及时借助其他好友的微信“朋友圈”发布公告,防止他人上当受骗;2、使用杀毒软件查杀病毒或对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尽快找回qq、微信密码并进行更改;3、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不要随意打开“好友”发来的来历不明的手机软件。

(三):套路贷
就是在借款人还不上款时,某些平台会主动引导其去其他的平台借钱还债。像这样的现金贷平台,通常还会以管理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借款本金中扣除高额费用,变相提高借款利率,但广告打的却是“低利息”、“零利息”。真正借款时,才会发现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利率高达400%甚至更多,其关键时刻打骚扰电话、发裸照等威胁*债讨**,令借款人无法忍受。
典型案例:2018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女大学生小刘为购买手机,向管某借款8000元,并签订了包含手续费、平台费等在内的15000元借款合同,约定每月还款1500元。当还款至今年3月30日时,小刘因无力还款,在管某的介绍下,向陶某借款6万元,在偿还前期债务、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到手仅8400元。到了合同到期日,小刘仍无力还款,在陶某的教唆下,小刘又向郑某等人借款15万元,用于偿还前期债务及各种费用,并约定每月还款1万元,直至还清。小刘最终因无力承受巨额债务,在遭到人身威胁和言语恐吓后,被逼辍学在家躲债。

(四):冒充客服购物诈骗
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实施诈骗。
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3、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4、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原因,买家一次性付款变成了分期付款,每个月都得支付相同费用”,之后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则实施资金转账诈骗;或者冒充客服人员以交易不成功给客户退款等为由,向受害人发送虚假退购网址骗取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