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个网友的问题:“我想购买朋友的一套房子,价格比市场价稍低一些,买卖合同上是否可以低价交易,又以这个低价来交税呢?比如成交价为100万,买卖合同上写50万,能否按照50万交税?”这个问题和之前另一个网友的问题类似,另一个网友是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能否以低价交税。其实这两种情况是差不多的,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可以“低价”成交
一般来说,我们都认为买卖合同就是最终的成交价,是买卖双方都接受的价格,所以在正常的二手房买卖中,房东肯定是认准买卖合同上的成交价的,一般不会存在真实成交价100万,买卖合同上写50万的情况。亲戚朋友则不一样,买卖合同上写多少钱不是很重要,只要按真实成交价给钱就行。其实很多人将买卖合同上的成交价想复杂了,我们去过户时并非按照这个价格交税,房管部门也不关心你买卖合同上面的成交价是多少,就算买卖合同上的成交价为1元都是可以的。所以二手房可以“低价”交易,约定的是买卖双方,和过户交税没有关系。

过户交税看网签价
我们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过户时不会用到买卖合同,过户时需要在房管部门或者房管部门的相关网站上打印网签合同,网签合同为房管部门专门的格式合同,是用于过户的。网签合同上面同样要填写成交价,这个成交价可以是真实成交价,也可以是比真实成交价更低的价格,网签价填写1元都是可以的,只不过会被拒绝核税,不能过户。

税务部门核税参考内部指导价
房管部门针对大部分小区都是做过评估的,而且将这些小区的评估价做成了内部指导价,税务部门核税就是参考内部指导价。只要网签价高于内部指导价,就可以正常核税,如果网签价低于内部指导价,则会被拒绝核税,并要求重新打网签合同,调整网签价,也可能税务部门会直接调整网签价核税。所以我们想要“低价”核税的想法是不能实现的。因为二手房一房一价,所以确实存在一些低于市场价的房子,所以房管部门的内部指导价基本上都是低于市场价的,一般为市场价的8、9折,甚至更低的7折。虽然我们做不到以“超低价”核税,但是还是可以适当的调整网签价,以达到省税的目的。内部指导价是不会公开的,但是房产中介经常过户,所以一般知晓周边小区大概的核税指导价,想知道核税指导价可以向房产中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