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流氓,聊下我个人的观点。
据说宁波奥用买来的一个即将过期的发明专利,起诉珠海格空调侵权后。作为人大代表的董小姐,就在*会两**期间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专利流氓,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的建议。
董小姐这里提到了专利流氓。那到底什么是专利流氓?专利流氓行为是否违法?今天聊一下我个人的观点。
按照目前大众对于专利流氓的定义来看,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者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公司。美国的高智就是典型的此类公司。有人总结了4大特征,低价向其他公司购买专利。

2、自己不生产产品。日买来起诉大公司。
4、暗中出击。把符合这4个特征的专利维权行为定义为专利流氓。这本身就有问题。你可以发牢骚说它不道德,但你不能说它是一种流氓式的违法行为。因为专利流氓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喊出专利流氓称呼的。多是那些自身认知层面,对专利维权没有搞太明白,或者在专利维权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对合法的专利维权行为的一种污名化称呼。

从所谓的专利流氓4个特征来看。第1个特征低价购买一个专利违法吗?不仅不违法,专利的转移转化还是受到国家鼓励的行为。
第2个特征也没有哪条法规,规定必须自己生产产品的才可以用专利起诉他人吧。不然很多个人仅有个想法就申请了专利,但没有做出产品,发现侵权难道不能去维权吗?这条限制于法无据。

第3个特征买来起诉大公司。即便是买来的专利,那自己已经成为了新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行使合法的权利。起诉侵权者,大小都可以起诉吧?这个也没有问题。
第4个暗中出击,更是有点扯。作为新的专利权人,我想什么时候起诉是我的权利。这个有什么不合适的?既然每一个特征都是合法合规的,怎么把这4个特征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专利流氓行为。如果一个公知技术大家用了好多年张三把这个申请的专利(有故意为之的嫌疑),又反过来用这个专利去维权。你说这个是专利流氓行为,倒还是比较贴切的。关于专利流氓的合法性,目前业界仍有争议。这个话题,我个人感觉可以借鉴一下,我们对职业打假人的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