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毕业季即将到来,高校毕业生也将进入求职高峰期,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借此挖“坑”设陷, 利用 “高薪低门槛”“付费内推”“付费实习” 等手段诈骗钱财,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甚至误导﹑诱骗一些大学生从事传销、信息网络犯罪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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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认真了解常见的就业陷阱,并做到“五防三要”,避免踩“坑”。

【招聘诈骗案例1】

“月入过万,包吃包住”“专车接送,轻松愉快” 如今网络招聘越来越火爆,当你幻想着轻轻松松就能得到一份体面、舒适的工作时,殊不知,你已经迈进了诈骗分子挖好的陷阱。招聘是假,诈骗是真,今天由我们为大家介绍。
案例回顾:
招聘会一般分为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日常中所讲的招聘大学毕业的李四,面临着就业的压力,如今迟迟没有找到工作的他心里非常着急。这天,李四在网上浏览招聘广告,突然一条 “月入轻松过万”的招聘广告吸引了李四的目光。李四点开广告后,发现待遇条件都很不错,于是拨打了该公司的咨询电话。该公司人员在看过李四的电子简历后,称对李四的简历非常满意,可以免试进入该公司,前提是需要缴纳保证金一万元,该公司承诺李四入职满一个月后再将保证金全部退回。求职心切的李四也没有多加思考,于是便按对方的要求将一万元转账到对方指定账户。然后公司人员告诉李四下周来上班即可。当李四再想咨询对方公司情况时,对方便将电话挂断,再次联系时发现对方手机已经无法接通。李四发现上当受骗,于是立即报警。招聘会分行业专场和综合两种,参加招聘会前先要了解招聘会的行业和性质,以免和自己要找的岗位不对口浪费时间。
投*局骗**揭秘:
第一步: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诱受害人上钩。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并以诱人的工作待遇和条件吸引被害人上钩。
第二步: 骗取受害人信任。受害人上钩后,*子骗**会要求受害人提供简历信息,并进行简单的考察,让受害人以为招聘公司很正规,进而骗取受害人信任。位不对口浪费时间。
第三步: 实施诈骗。*子骗**会要求受害人缴纳保证金、入职费等费用,从而实施诈骗。
【招聘诈骗案例2】

某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打着“先培训后就业”的旗号,向求职人员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
“培训费”*局骗**:
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参加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 以收取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骗取应聘者钱财8万余元。
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 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示:
遇到这种情况,立即提高警惕。一些不法分子以 “高回报”“收益快”“刷单返利”等噱头发布招聘广告,待受害人上钩后,进而实施诈骗。招聘会一般分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正规企业有岗前培训,都是免费或者带薪的,劳动合同法也对于企业培训、培训费及服务期有所规定。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正规企业有岗前培训,都是免费或者带薪的,劳动合同法也对于企业培训、培训费及服务期有所规定。
【为您提醒】
求职中提高防范意识,“五防”主动避开陷阱
一防黑中介。 “黑中介”是指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求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二防乱收费。 “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服装费等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入职或中途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要谨慎应对,拒绝支付入职前要求缴纳的各种非法费用。
三防培训贷。 “培训贷”是指某些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毕业生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个别公司人员甚至手把手教如何使用*款贷**软件。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切忌轻率借贷支付相关费用,要核实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
四防付费实习。 “付费实习”是指某些机构向毕业生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但毕业生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不轻信无任何要求且薪资待遇异常高的招聘信息,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防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以购买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中,存在所谓“校园创业”的视频账号,吸引大学生付费加盟,实为不断发展下线,收取费用。凡是在求职中遇到组织者收取入门费,让参与者通过层层发展人员而获取报酬的,应立即远离。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求职秘笈】
一要增强求职安全意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课程,增强识别就业“陷阱”的意识与能力,不走所谓的“求职捷径”。
二要使用正规求职渠道。 毕业生可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国聘平台等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
三要运用法律维护就业权益。 了解学习就业有关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在求职中确有遇到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情况,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学校求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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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