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租车诈骗 (不知情参与租车诈骗怎么处理)

正义网上海9月11日电(通讯员王晓丹)提供身份信息帮人“租个车”,不光不用自己出租车费,还能获得一万元好处费,明知参与诈骗却抱有侥幸心理最终走向犯罪。近年来,随着租车行业的迅速发展,租车诈骗的案例也不断涌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系列名为“租车”实为诈骗的案件,不法分子用实名租车、屏蔽车辆GPS等作案手法实施诈骗。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高某某等7人已被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因缺钱通过网络认识“黑户*款贷**”

李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最近生意不好做,身上又背负着车贷、房贷,着急还*款贷**的他动起了歪心思。

在网上搜罗了一番,李某某看到有“黑户*款贷**”的广告,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后,对方接下来说的话让他眼前一亮:“只要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去租车,租车成功后交给我,其余的事情不用管,就能拿到一万元”,虽然经过一番通话,他察觉到对方心术不正,准备骗取租赁车倒卖,但因为能获得钱财,他便立即拍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还拉上了自己也缺钱的朋友,同为司机的高某某,二人随即在微信中和对方约好4月中旬去兰州碰头。一番“忙活”下来,两人充分预谋,名为租车,实为诈骗。

  “兴致勃勃”前往兰州 实名租车实施诈骗

时间来到了4月中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李某某驱车前往兰州碰头,到了接头地点,接头人是一个戴眼镜的小胖子,名为卢某某。卢某某先是带着两人去办理了新的电话卡,之后又转给高某某人民币7000元作为租车费用,随后便用他的身份在某租车平台下单租车,租期为三天,下单成功后便去门店取车了。随后,高某某便驱车前往接头地点——兰州火车站,交付车辆后两人知道这辆车根本不会归还,所以当平台给高某某打电话时,他做贼心虚没有接,随后便弃用租车使用的手机号,以此来逃避租车公司。

过了十几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接到卢某某的电话,两人相约在西安碰头,同样的手法,李某某就这样,也轻而易举的获得了一万元人民币。租车后的第二天,平台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他说第二天要换车,李某某在电话中搪塞的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车子压根就还不了,去向也不清楚,所以只是搪塞应付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

三天租期到,工作人员发现车辆GPS定位消失,租车人员也失联,车辆不知去向,遂报案。

如此这般以租车名义骗取车辆的案件频发,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损失。普陀区检察院近期办理了7件7人,涉案车辆7辆。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参与租车的目的不在于实际租用,而是变现,根本没有按期归还的动机与计划。当检察官问及“这辆车价值十万元左右,你自己仅提供身份证件就可获得一万元,你觉得合理吗”时,犯罪嫌疑人都承认不合理,但因为贪图小便宜,以为使用新的手机号就能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纷纷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李某某等7人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提供身份证件给他人一定要慎之又慎,提供身份证件帮助他人实施诈骗活动同样也参与了诈骗,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提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