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构成组织作弊罪吗?(上)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组织考试作弊案件中行为人又有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行为。和很多人一般印象中的不同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并不属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范畴,而是可能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既然是两个罪名,那么久应当加以区分两种罪行之间的界限,以便于妥善处理类似案件。非法出售或提供国家考试试题和答案的行为是本罪的客观方面。首先,犯罪分子想通过这种违法行为获得不正当利益,实现非法牟利的目的,但是不能排除犯罪分子由于具有其他目的而免费向考生提供试题和答案的情况,而且其提供的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范围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其次,组织考试作弊罪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前提,除此之外,本罪中,行为人必须是以出售或提供的行为方式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

组织考试作弊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客观方面往往出现交织重叠的情况。为确保整个犯罪活动的顺利进行,行为人将向被组织的考生提供相关试题和答案,以便顺利完成作弊行为。例如,在2016年出现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组织考试作弊案件,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非法提供试题和答案的罗某和李某也组织策划了整个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活动,多人组织的考试作弊团伙从盗窃考试试题再到组织考试作弊等各个方面都有明确而细致的分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两罪。
所以,在组织考试作弊活动中非法出售和提供试题和答案的行为,确定时,有必要特别注意是否存在组织形式。无组织形式,应认定为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在组织考试作弊活动中,不能把为考生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的行为与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混为一谈,应具体分析犯罪分子在组织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陈营,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并在多起疑难案件的辩护中取得撤销案件、不起诉、法定刑以下量刑的良好辩护效果。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广受委托人信赖和好评。 曾办理过的部分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 黑龙江省电力系统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河北省田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海南省林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吉林省孙某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北京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 上海市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 山东省王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
* 内蒙古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案
* 江苏省罗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
* *疆新**方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 河南省张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案
* 安徽省王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 山东省某交通局张某(处级)受贿罪判处缓刑案
* 宁夏周某贩卖*品毒**罪死刑改判死缓案
* 北京市王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不予起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