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撑腰|网购拆封就不能退货?网友@leinlin,你的留言律师已查收

编者按:缺斤少两、消费陷阱、霸王条款......面对形形色色的消费,你的合法权益是否遭受过侵害?今年,昆明市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一直是广大市民的重点关注。3月6日至3月15日,掌上春城联合昆明市普法办、昆明市司法局推出2023“小掌撑腰团”征集活动,并同步推出3·15律师团“为你撑腰”特别报道,一起维护消费领域的公平与正义。

自3月6日2023小掌撑腰团征集活动启动以来,网友们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讲述自己被“坑”的经历。网友@leinlin留言:在淘宝买了件衣服,觉得不合适想退货,商家以拆封就不能退货拒绝了,这合理吗?对此,记者采访了云南和与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潘娟。

为你撑腰|网购拆封就不能退货?网友@leinlin,你的留言律师已查收

潘娟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以下商品除外,具体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比如量身定制的服装,刻了消费者名字的物品)、鲜活易腐的商品(比如水果、海鲜)、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比如购买的PPT模板)、交付的报纸期刊。还有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综上,商家以商品已拆封拒绝退货的行为不合理。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可以试穿、试用,在确定商品满意后再确认收货;如果不满意商品,可以在收到商品的七天内退货,但应注意试穿、使用不能破坏商品的完好,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

因此,消费者进行网络消费时,要选择正规网络平台、正规平台内信誉度较高经营者,不要轻信不明网络广告和链接;购物时留意平台和商家的交易活动规则,拒绝购买“三无”产品;注意保留购物证据,截取宣传网页,保存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依法主动维权,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留言说出你的维权难题,就有机会获得昆明地铁免费乘车券一组(每人5张)~

掌上春城记者:杨梦奇 实习记者:何葭凝

责编:杨芮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