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乐至县援助中心副主任周其林接到一个12348来电咨询。咨询人冷女士情绪颇为急切,声称:她7月到某中介处看房,该中介将乐至县天池镇帅乡大道乐府江南一房产介绍给冷女士,冷女士看房后很满意,遂与该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当即支付了定金20800元,同时约定10日后支付剩余房款。但是天降横祸,冷女士的母亲在支付定金2天后突发疾病住院,需要大笔治疗费用。冷女士无奈,考虑只能把原先看中的房子退了,于是找到中介要求退回定金。然而该中介不予退还定金,还要求冷女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冷女士大哭一场后,试着拨打了12348热线咨询......

周其林了解冷女士反映的情况后,请她把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带到援助中心具体了解详情。8月7日,冷女士来到援助中心,周主任查看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现合同的卖方是肖女士,于是拨打了肖女士的电话了解情况,并试图为冷女士争取双方协商达到退还部分定金的目的。然而,周主任把冷女士购房情况讲述给肖女士时,肖女士表示她的房屋已于2018年卖出了,2018年1月她委托该中介把房屋出卖,当时该中介称购房方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于是由该中介代购房方支付了51万余元的购房款,并代为办理过户手续。弄清楚这个房屋买卖合同的来龙去脉后,周主任告诉冷女士可通过诉讼要求中介方全额退还定金。冷女士表示希望双方协商解决,自己现在急需用钱为母亲治病,而且确实自身也有过错,中介方比较负责地介绍了多处房产,来回跑了很多趟。周主任当即给该中介打电话,以法、理、情讲解法律法规和冷女士的处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中介退还定金16800元,冷女士表示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7日下午冷女士收到中介退还16800元,冷女士喜极而泣,并表示要给周主任赠送锦旗,周主任微笑着拒绝了。
自12348热线开通后,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承热线畅通、热心接听、耐心解答的服务宗旨,为每一个拨打12348热线的群众解疑答惑、排忧解难。12348服务热线不局限于热线,还把热线服务延伸至中心现场解答咨询,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乐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黄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