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办*款贷**,本来在汽车市场已经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不过近两年,市面上逐渐兴起一种更加创新的汽车消费方式:“以租代购”。

什么是以租代购,说的直白一些,就是你先租车,每月缴纳租金,一般租期三年,三年后将车过户给你。并且门槛低、手续简单快速、购车便捷,只要身份证、驾驶证,即可办理!
如一辆14.38万的传祺GS4提车仅需1.88万,
一辆41.88万的奥迪A6L前期费用6.58万,
一辆75.80万的宝马X5前期费用10.88万。
你心动了吗?

广州的阿豪就动心了,以租代购的方式买了一辆车,但是好景不长。就在某一天夜里,阿豪惊奇的发现,自己的爱车不!见!了!

一夜之间车子消失无踪,阿豪急了,只能报警。但警方给出的答案,却再次让阿豪傻了眼。
警方:车主不是你,我们不能受理!
警方告诉阿豪,那部汽车登记在别人名下,所以报警不能受理。这个消息让阿豪一时乱了方寸,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他只好向《律战行动》栏目组求助。

原来,阿豪的车是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的,首付3万,月供4000,供三年“买”了这辆丰田雷凌。而在车辆过户之前,所有权一直在杭州的一家融资公司手中。
当记者跟随阿豪找到当初买车的汽贸店时,卖车给阿豪的销售人员陈先生坚称,阿豪的车不见了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首先他建议阿豪以租代购买车,是因为阿豪没有广州号牌。另外,他只是中间人,让阿豪从一家融资公司那里*款贷**购车,行驶证就登记在融资公司的名下,也是合情合理。

陈先生表示,车不见了,唯一的可能就是被拖走了!
而记者搜索发现,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租车,车被“偷走”的还不止这一例!
福州陈先生向福建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了2万多元,将一部新车拿到手,做起了网约车驾驶员。按约定,每个月缴纳2700元的租金,36个月后,这车就归陈先生了。一个月后,陈先生因为迟交租金,小车被汽车公司回收了。即便补缴了租金,仍要不回自己的车。“这已经不是租车公司第一次‘偷偷’来收车了。”福建省宁德市的王先生去年在一家租车公司通过以租代购买了一辆汽车,租期两年。但“购买”不久后,王先生发现车辆“不翼而飞”了,后来他才知道车是被租车公司开走了。湖南陈先生在豆粒金融做了一笔*款贷**,每个月需要支付4千多元。前几天在外地出差,没来得及还款,一回来就发现车子被公司拖走了。
但是不靠谱的远不止这些:
如果车主不履行约定或者商家发生变故,就有可能将车辆收回并迅速租给其他人,车辆所有人成迷,完全说不清楚责任。如果遇上事故车、泡水车,那牵扯的问题就更多了。
低首付购车,一言不合车就不见了
想想自己的车别人还有钥匙,分分钟就被开走,也是够糟心的。现在的问题是,杭州的这一家融资公司为什么会无端端拖走阿豪的爱车呢?
阿豪意识到问题可能出在迟交*款贷**上,但让他接受不了的是之后收到的信息。融资公司提出要阿豪给付3000块的拖车费, 1900元利息以及1万元的保证金。阿豪很是无奈,自己买这个车是为了跑滴滴创业的,现在生财之路断了,去哪筹那么多钱呢?

了解到阿豪的处境,谢玲律师决定帮一帮这个90后小伙。
谢律师为阿豪算了一笔账,阿豪以租代购买的这辆丰田雷凌,本身车价才12万多,如今加上高额利息,三年*款贷**期到,车价已达到17万多。由于阿豪推迟还款,车还被无端拖走,这种缴纳高额的费用、随意拖走车辆,都是以租代购买车市场常见的购车陷阱。

当谢律师了解到阿豪还是想继续付租金把车拿回来,但是他又不想支付拖车等其它费用时,谢律师尝试电话和融资公司沟通,看能不能为阿豪减少费用,赎回车辆。
对方也给出协商方案:利息可以减免,但是拖车费还有相应的保证金不能少。
可就在阿豪有一丝欢喜之时,细心的谢律师又有意外发现!
买车合同竟成租车合同,
高价买来不属于自己的车
谢律师认为,这份合同最大的问题,并不是高额的逾期费用,而是一些不当的条款内容。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以后,如果要买车需支付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才能把车拿走。所以并不是如销售人员所承诺的付了三年租金后,车就归其所有!而从签合同目的来看,这纯粹就变成了租赁合同了。

那么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还算数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律师表示,虽然口头承诺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通常来说,尽量不要采用这种形式。口头的承诺,或者是口头的约定,在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一方可能会极力的予以否认,在这种情况下,举证就会比较困难,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如果是有口头的承诺或约定,最好是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在合同上。
听完谢律师的话,阿豪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被两家公司合伙坑了。当场表示希望取消合同,要汽贸店归还当初缴纳的三万元首付款。但对方始终不同意,通话就此不欢而散。在旁的汽贸店销售人员则表示只能是从旁协助。双方的态度让阿豪很是失落。不过,谢律师指出,现在止损还来得及。

只要阿豪7月份之前向法院提起一个撤销的诉讼,这份合同撤销了,就是一个无效的合同,三万块的首付款就可以通过合同无效要回来。当然,诉讼也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最佳的解决方法。谢律师建议可以向工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投诉。
在实际中,以租代购这个模式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相信很多消费者如今仍是“雾里看花”。
最后,谢律师建提醒广大消费者:
1、由于以租代购还缺乏相关法律规范,发生纠纷后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消费者最好要先了解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再做选择。
2、在选择购车渠道之前,一定要思量清楚,如果合同缺少租赁期满所有权就转为承租人所有这个条款时,就要引起注意了。
本期节目是《律战行动》季度战将争霸赛第五集
完整节目内容将在
2018年3月28日 20:30
广州电视经济与法频道播出
敬请关注

您有困难,我们即刻出动!
《律战行动》第二季已由广州市律协正式发文“征兵”!各位街坊,如果您遇到纠纷需要专业律师帮忙解决,请拨打《律战行动》24小时报料热线:15920901234。从万名律师中挑选出来的实力战将,将免费为您倾情调解,化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