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上行、人才孵化、助力精准脱贫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电商扶贫的步伐,结合我县丰富的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农产品上行的新路径、新模式,全力推进本地农产品快速触网。

淮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一、筑牢电商基础,孵化人才是关键
自我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来,以孵化本地电商人才为核心,以助力本地农产品上行为目的。通过不间断的电商实操培训,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等真正的掌握电商操作技能,培育专业化的运营团队来负责农产品的上行,包括运营人员、摄影、美工、活动策划、文案、产品包装设计等人员,为我县的电商创业者提供持续不断的创业技术支持。截止目前,已开展电商培训180场,实操培训45期、入村巡回宣讲贫困户专题培训135期、电商扶贫培训总名录贫困户专题培训18期、乡镇/村干部轮训8期、驻村第一书记专题培训1期,共培训18500人次,极大提高了我县从事电商创业就业的能力。

二、全面整合资源,科学引导、产销结合
通过深度挖掘和整合本地优质农产品,探索出一条“合作社+电商企业+贫困户”“互联网+电商企业+村级服务站+贫困户”的农产品上行模式,积极对接合作社、电商企业、村级服务站和贫困户。筛选出黄花菜、黑花生、荷叶茶等几款具有代表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统一品牌包装、设计、策划供所有学员推广运营,同时联合县商务局、农牧局、扶贫办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农产品质量为农产品作背书,帮助宣传,扩宽销售渠道。比如:王店乡王楼行政村服务站站长彭振,通过免费为贫困户提供黑花生种子,签订网络包销协议,去年为周边贫困户销售黑花生20多亩,实现每户每亩500—1000元不等的增收。在今年五月份的早熟紫皮大蒜的上行和七月份的新鲜黑花生的上行,通过互联网销售,售出大蒜共计110吨,发出快递包裹43986个,在这过程中,不少村民经过培训,负责分拣、打包工作,每天人均可挣到120元之外, 56户村民还因此解决了大蒜滞留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农产品上行活动,彭振为家乡农产品销售找到了一条可持续增收的途径,也为不少村民提供了工作,让他们利用闲暇时间来赚取一些收入,通过这种帮扶带动让周边的贫困户借助互联网途径实现了增收脱贫的目的。

三、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
随着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快速开展,目前已在全县建设村级服务站点350个,依托电商服务站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不仅能够让农产品能够快速走出去;同时,为助力农产品上行,降低运输成本,每单进行补贴1.5元。

四、农产品上行的瓶颈
伴随着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不断推进,在助力本地农产品上行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县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县,电商创业人员总量比较少,农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较多,专业人才缺乏,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在开展电商人才技能培训上无法做到统筹安排。二是由于我县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很多传统企业、合作社对电商的重视程度不够,惯于传统的销售模式,缺少认知度。三是很多年轻人选择了在外务工,不愿意回到农村中去,缺少农村致富带头人。四是农村居住比较分散、交通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农产品种类比较分散、差异化程度低、物流成本高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制约着农产品上行。

五、建议
1、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农产品上行工作,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具备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地理位置的优势。比如:灵宝的苹果、焦作的铁棍山药、淮阳的黄花菜等这些农产品都属于地理保护性产品,触网后很容易打造成网货,对于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地区或农产品,需要进一步的深度挖掘和打造。

2、对于农产品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农产品的电商企业,不仅在税收、资金、物流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而且更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去保护真正销售农产品的电商企业。近年来,各地电商的高速发展,让职业打假人的注意力逐渐由超市、商场逐渐转向电商平台,盯住了蓬勃发展的农村电商,农产品上行逐渐成为“众矢之的”,在地方政府普及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律的同时也应当制定针对职业打假人敲诈农产品电商企业的行为给予制止和惩罚,否则,会让农村创业者陷入无休止的烦恼之中,影响农产品上行的规模和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