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1月30日下午,一架从韩国首尔飞往武汉的航班降落在天河机场,飞机上的旅客陆续走过旅检大厅。其中,一名推着装有大大小小的旅行箱、购物袋手推车的年轻女性,引起了武汉海关当班人员的注意。工作人员初步统计查获的化妆品,涉嫌漏缴税款约2.4万元。那么,一个普通旅客为什么会携带这么多的化妆品呢?

随后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最终民警查明,这名江西籍的女乘客,主要是从事韩国化妆品以及其他日用品的代购工作。而这次,她行李箱的547件化妆品,就是买家预订的代购商品。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经过调查,初步认定,江西籍女乘客李某故意*私走**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由于她涉嫌漏缴税款达到两万余元,顾将李某的行为初步定性为*私走**。随后,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的工作人员做出将李某所携带的化妆品将被没收,并对其进行罚款的处罚。同时,海关工作人员介绍,除了涉嫌漏缴税款外,这些商品没有经过正规的进出境报关,以及检验检疫手续,消费者在使用中也存在不少隐患。

目前,年关将至,不少市民在计划出境旅游。在此,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旅客境外购物免税额为5000元,建议你在携带,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入境时,若购买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应主动申报。如果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会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一旦自然人*私走**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就会触犯刑法,从而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