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爱好与喜好,有的人喜欢钓鱼买鱼竿,有的人喜欢收藏书画,今天要说的这位来自四川达州的十八岁小伙因从小喜爱仿真枪却害了他一生。

四川达州十八岁小伙刘大蔚
刘大魏出生于1996年,因为是家里的独子所以从小家里的长辈非常的疼爱,在采访他的父亲时这样说过:从小刘大蔚就喜欢玩具枪,在别的小孩子都在玩泥巴,小玩偶的时候,而刘大蔚却只要玩具枪,父母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孩子的喜好会害了孩子。

刘大魏的父亲刘行中
2013年8月份的一天刘大蔚通过小广告看到贩卖仿真枪的联系方式,并与台湾的卖家取得了联系,
2014年7月份花费3w余向台湾卖家购买了24支仿真枪

仿真枪
2014年8月30号在地干农活的刘行中接到了福建石狮派出所的电话,接到电话的刘行中吓了一跳派出所怎么会给自己打电话,在派出所民警的对话中(民警说你孩子被公安局带走了,要你回来一趟,我们要搜查你的家里)刘行中到了家中看到来的不只有警察还有海关人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呐?这主要跟前段时间福建石狮缉私分局展开的一次行动有关。
2014年7月底刘大蔚的这批仿真枪被福建石狮海关在泉州清濛开发区查获。
刘行中听完警察的解释后的反应就让人意外了就跟松了一口气似的,还以为儿子犯了多大的事,儿子喜欢枪家里人都知道的,买这些仿真枪自己和妻子都知道的,毕竟玩具仿真枪又不是真枪又不犯法

国家仿真玩具枪规定
但是问题就出在了这里:经过泉州市公安局鉴定(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药弹**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对现行枪支的认定标准,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在2015年2月被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大蔚*私走***器武**
在2015年4月30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大蔚犯*私走***器武**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即刘大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5年8月25号被驳回,坚持原判
老两口一听这判决瞬间就受不了,不就玩具嘛怎么还会折磨严重,而且刘大蔚还是家里的独子于是各种奔波不服判决终于在2016年重新提前上诉。
2016年10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通报称,福建高院表示,经依法复查,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私走***器武**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

法院
2018年8月10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在漳州中院开庭再审刘大蔚案。
最终在2018年12月25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刘大蔚*私走***器武**再审一案作出宣判:认定刘大蔚构成*私走***器武**罪,但由于涉案枪支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原判定罪过重,决定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作为个人观点为什么会一次性购买24支仿真枪即便喜爱家里也不能不去看管,太过于宠溺反而害了他的未来。
由此可以看出爱好可以有但是绝对不可以触犯到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