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持股协议
委 托 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 托 人(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拟出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注册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标的公司的名义出资人及名义股东,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标的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出资100万元。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标的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情况等。
3.2 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并根据甲方的书面或口头指示行使股权权利。乙方应将每一次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
3.3 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基于其对标的公司的实际出资,对标的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 转让股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股权。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5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
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所有剩余财
产,乙方应将分配的剩余财产转交给甲方。
3.6 监督权
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7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甲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股权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8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 无权处置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
成的股东权益,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行为)上述标的股权,也不得实施任何可
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
4.3 支付标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人民银行逾期*款贷**利息之违约金。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协助转让义务
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
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
并无条件承受。
4.5 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
报酬。
4.6 保证标的股权不被查封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个人财产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 违约赔偿的义务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
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壹倍计算,对甲方进
行赔偿。
第五条 保密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
责任。
6.2 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