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档案050非常扒窃案 (非常扒窃案)

非常涉外扒窃案,尘封档案之非常扒窃案

阿三头”瞥了孙龙雷一眼,没有吭声。但是那眼神分明是在说:你说说看。

孙龙雷于是吐出了两个字:“娟娟!”

“阿三头”没有反应,脸露笑意。

“朱福昌,你认识‘娟娟’吗?”

“对不起,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阿三头”对刑警采取的方针是“九供不离一词”,说不认识就是不认识。刑警跟他磨了许久,没有任何效果。于是,电话间阿姨被请到了分局,此举是想来一个当面对质。但是,“阿三头”根本不理会对方说了些什么,采取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方针,矢口否认。

接着,中百一店的“老法师”也来了。“阿三头”那就更加不承认了。

如此折腾到晚上10点,竟然没有取得任何突破!专案组只好中断讯问,开了一纸拘票,把“阿三头”送往看守所先押起来。

接下去应该怎么办?孙龙雷决定开会研究。

午夜时分,吃过简单夜宵的刑警聚拢于另一拨刑警刚刚结束案情分析会而弄得烟雾腾腾的会议室,开始了新的案情分析会议。

众人议了一会儿,有一点方案是没有异议的,就是继续对“阿三头”进行讯问。但是,如果没有取得可以对付“阿三头”的证据、证言,这种讯问可能会陷于原地踏步的境地。

孙龙雷刚才已经接到了上面又一次打来的催询电话,急得眼睛都红了,说话嗓音也有点沙哑:“怎么样?大家想想看,如何取得那个‘阿三头’朱福昌作案的证据?”

众人没有吭声,会抽烟的只是吞云吐雾,不抽烟的则一个劲儿地喝茶。孙龙雷知道这不是跟他作对,而是真的还没有想出主意来。他把目光转来转去,在每个人脸上轮流扫视。几个来回之后,停留在一个五十来岁的小个子刑警那里:“老丁,你看这事如何解决?”

这个老丁干刑警的资格很老,他在解放前的国民*党**上海市警察局就担任刑警组长了,后来参加了*共中**地下*党**,上海解放后成为刑侦骨干。孙龙雷知晓老丁的本领,因此点到了他的名字。

老丁烟瘾极大,一天要抽两包香烟,这会儿正把一个烟蒂往一支新烟上接,听孙龙雷点他的名,抬脸看了看,说:“要查清楚‘阿三头’是否干了这事,看来要找一个人……”

“谁?”孙龙雷闻听此言,精神一振。

“就是那个被称为‘娟娟’的姑娘。”

“这事跟娟娟有什么关系?”

老丁永远是那么一副不急不忙的样子,一张黑黑的瘦脸上浮现出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我想是有关系的……”

大家一齐盯着他,有人急切地道:“你说说看。”

“是这样的,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阿三头’自这个案子发生的当天晚上8点多钟就去电话间打传呼电话给那个叫娟娟的姑娘,然后就不知行踪去向了。他去了哪里?我想无非是两种可能,一种是去了那个娟娟处,鬼混了一夜后再一起到松江白相了;另一种是当晚就去了松江。但是,不管他在干什么,由于选在案子发生后的当天就跟娟娟进行这种内容的接触,所以,那个娟娟应当是能够提供这方面情况的知情角色。”

这样,下一步的侦查思路终于形成了:寻找那个叫娟娟的姑娘。

因为是黄浦分局管辖的范围,所以,要想找到娟娟最好还是请分局方面帮忙。刑警队的情报组随即开始运转,“阿三头”是在警方挂了名的角色,平时交往的那些狐朋*友狗**都是有记录的,当下按照名单一个个找过去。两个多小时后即次日凌晨2点就已经找到了线索:一个跟“阿三头”有交往的小流氓向刑警提供情况说,娟娟是“阿三头”最近结交的一个女朋友,他没有跟其见过面,但是听“阿三头”说起过,其家是住在南市区大境阁一带的。

于是立刻指派刑警去南市,到派出所一查,确实有一个小名叫“娟娟”的姑娘,被小流氓称为“大境阁一枝花”,又名“小赖三”(“赖三”系沪上黑道切口“女阿飞”之意),户口簿上的正式姓名叫潘春娟,十九岁,初一文化,身份是社会青年,家庭成分是工人。

刑警点头:“这个人我们要找她谈一谈。”

于是,正在家中沉沉大睡的潘春娟被户籍民警传唤到了派出所。这是一个高挑个子,体态丰满,长相一般,脸上还有几点雀斑的姑娘。刑警打量着她,寻思如此寻常的长相,不知那“一枝花”的艳称是从何而来的。

潘春娟也打量着刑警,站在那里开口问道:“你们是哪里来的,找我有什么事情?”

“我们是市局的,找你外调。你坐下吧。”

潘春娟坐下后,掏出手帕擦拭额上沁出的细汗,擦过后就摆弄着手帕,这个微小的动作表明她心里有点不安。

刑警开门见山地问她是否认识一个叫朱福昌的人,她稍一愣怔后点头,说那不是“阿三头”的大名嘛。刑警不管大名小名,承认认识就好,于是就问她跟“阿三头”是什么关系,答称是“朋友关系”。

属于哪种性质的朋友?

一般性质的朋友。

刑警知道潘春娟已经在开始说谎了,但并不拆穿,只是要她谈谈最近几天在干什么。那主儿是新出道的雏儿,还是第一次跟警察打交道,哪里见识过这种阵势?当下就吓得哭了,嘴里反复嘟哝着一句话:“我没有做啥坏事。”

刑警干脆凶人做到底了,拍了几下桌子,还把一副*铐手**掼到了桌上,于是问题彻底解决,据潘春娟交代:“阿三头”正跟她“谈朋友”,两人经常见面,或者通通公用电话,在父母、哥哥不在家时,“阿三头”有时还会登门拜访,有时还过夜。不过,这两天“阿三头”可没有去她家,而且连电话也没有通过。

潘春娟的这段证词,对朱福昌显然是不利的,因为眼前这个娟娟不能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

如此,看来传呼电话间那位阿姨所提供的“阿三头”给娟娟打电话的日期也有误?

根据预先的布置,刑警马不停蹄地连夜又去了黄浦分局看守所夜审“阿三头”朱福昌。

朱福昌年龄不大,但心理素质甚好,即使半夜三更被看守员从监房里提出来,也还是一副满不在乎与我无关的样子,向刑警埋怨说这是打扰了他的正常休息,使他违反了看守所的作息规定,请刑警一会儿送他回监房时别忘了对看守员说一声明天白天得允许打打瞌睡。

刑警这回采取的是“明白讯问”,不跟他啰唆,不说别的,先把案子拎一拎,说清楚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发生了一起针对什么人什么案值的扒窃案件,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吓唬一下这小子再说,不相信这主儿的心理素质能够好到连这种案值的扒窃大案也装出一副不当一回事的样子来。然后,如果不是他作的案,那肯定马上会自己说出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人来;而如果是他作的案,那就会开始胡扯,这就有漏洞了,好戏在后头。

这一着果然有效,“阿三头”听着听着脸色就有些异样了,等到刑警一说完,就马上开口道:“同志,你说的这件事跟我可没有关系的——我没有作案时间,那个时段,我正在我的女朋友潘春娟那里。不信,你们可以去向她调查的。”

“那你说说从前天4月8日上午8点一直到昨天4月9日下午你回到家里被我们传讯的这段时间的活动内容,重要的还要说出证明人,要老实交代,我们会逐时逐段进行调查的。”

朱福昌于是就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4月8日中午前他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的两位姐姐可以证明,中午12点多他起床后在门口刷牙也是有邻居某某看见的;然后,就吃午饭,饭后去了娟娟那里,她家父母去苏北老家乡下替祖宗迁坟了,哥哥厂休去郊区钓鱼住在朋友家不回来,所以就在娟娟家过了一夜。第二天4月9日,他和娟娟一直到中午才起来。出去吃了顿饭,然后去城隍庙转了转,正好看见有卖粽子的,就买了二十只,跟娟娟一人十只带回家了。这一切,潘春娟最清楚了,同志你们可以去向她调查,她是我的女朋友,会如实替我作证的。

刑警的脸上露出嘲讽式的微笑,说“阿三头”啊,你难道就没有想到我们之前已经去找过潘春娟了,人家说你这个时段并没有去过她家,也不知道你在干些啥呀。

朱福昌这一惊非同小可,一个激灵之后急赤白脸地道:“这……这,这是你们在蒙我吧?娟娟她……她怎么会这样说呢?”

时间紧迫,刑警不想跟他多纠缠,干脆把跟潘春娟的谈话笔录亮出来让朱福昌自己看。朱福昌只一看,就气得满脸通红。毕竟还年轻,那股强装出来的玩世不恭荡然无存了,流着眼泪哽咽道:“瞎说!她在瞎说!”稍停,又说,“民警同志,我爸爸是革命烈士,我是烈士的儿子,请你们一定要主持正义,把情况调查清楚。不能冤枉我啊!”

刑警说我们找你就是为了把情况调查清楚,至于是不是烈士的儿子这点并不重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总之,事实就是事实。我们愿意坦率地对你说,目前的证据对于你来说是有点不利的。你如果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那最好的甄别办法就是以证据对待证据,把你没有作案时间这一点用证据予以证明。你定下心来想一想,把自己在这个时段的细节详细回忆一下。

朱福昌想了一会儿,说我想起来了,4月8日我在娟娟家里的时候,她家的邻居有一个叫苏阿姨的女人来过她家,我跟她还说了会儿话呢。几点钟?让我想一下……哦,没有留心时间,反正那时已经是吃过晚饭了,天也黑了,七八点钟的样子吧。

时间紧迫,不可能等到天明后再调查了。刑警于是立马去南市区通过派出所找苏阿姨核实“阿三头”所说的这一关键细节。苏阿姨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宁波女人,无业,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家庭妇女。面对着刑警的询问,她说认识“阿三头”这样一个小青年,但是4月8日那天并没有见到过他。

如此折腾下来,已是4月10日早上6时了,规定期限的72小时已经过去了大约一半。专案组长孙龙雷听了刑警的汇报,说如此看来,那个“阿三头”朱福昌就很可疑了,看来得加大讯问力度。大家集中起来分析一下情况,制订一个方案对其进行讯问,我们这些人里哪位同志擅长讯问的,要承担这个主攻任务了。

这样,4月10日上午8点,曾在预审科干过一段时间的刑警老许受命带着刑警“大老王”、小汪前往黄浦分局看守所再次提审朱福昌。

这次提审,给专案人员提供了另外一个似乎值得怀疑的对象……

老许三人一进看守所,出示市局介绍信办理提审手续时,接待他们的那位副所长看到讯问对象是朱福昌,就告诉他们说这个关押对象正在监房里嚷着要求跟承办员见面有话要说呢。

老许一怔:这主儿有什么话要说呐?双方很快就见了面,朱福昌见到刑警,马上显出一副很激动的样子,主动开腔问道:“你们问过苏阿姨了吗?她怎么说?”

老许没有开口,只是缓缓地摇头。

朱福昌马上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都没有显出特别异样的神情,竟然冷冷一笑道:“我知道那个老阿姨跟娟娟是一路货,娟娟不肯为我作证,肯定也关照了她,她也就不肯替我作证了。唔,幸亏我已经考虑到这一点了。不瞒你们三位同志说,我又回忆起了两个细节,可以证明我当时确实是在娟娟家的。如果这两个细节还是不能落实的话,那说明我这个人算是倒霉到家了。我再也不说什么了,你们认为我犯了什么我就认什么吧!”

“阿三头”如此一说,倒把老许三人弄得一个愣怔,不知他又要抛出什么内容来。稍停,就问他你想说什么,先说说也罢。

朱福昌说的两个可以证明他当时确实是在娟娟家的细节是:

之一,4月8日那天,他在娟娟那里吃过晚饭后,苏阿姨来串门,三个人一起说了会儿话。苏阿姨离开后,外面有人喊“9号传呼电话”。9号就是娟娟家,娟娟听着就往门外去,那个传呼的阿姨已经进了门口,把一张传呼单子递给她。娟娟一看,说“阿三头”是你的电话,就让他去回拨了。这电话是一位朋友打来的,对方是修车铺子的一名青工,朱福昌托他装配一辆自行车,对方答应最迟这天晚上报价,他在离开自己家前往娟娟这边时,就给对方打了个电话告知了娟娟这边传呼电话的号码和地址,让对方往娟娟家打传呼电话。这张传呼电话单子,朱福昌记得当时是随手放进了自己口袋里的,折进局子时给看守员一并搜走了,不知还在不在,请警察同志去问一下。如果在,那就最好了,因为上面有接到电话时的时间和回拨号码,这应当是有用的证据了吧?如果不在了,你们也可以去向郑天鸣(那位修车铺子的青工朋友)当面了解的。

之二,跟郑天鸣通过电话后,他在弄堂口的那家小店里买了两包“飞马牌”香烟,接待他的那个营业员是一个小老头,旁边站着的是一个20多岁的女营业员,他当时拿出一张拾元钞票付账,小老头说已经结账了,找不开。女营业员也说这是最后一桩生意了,马上要关门打烊了。于是他就付了五角六分的零碎钞票。这个情况,那两个营业员还应当记得的,请警察同志去向他们了解。

老许三人听朱福昌说得如此有鼻子有眼,不禁有点半信半疑。本来,他们已经基本上认定就是这小子作的案,是利用其编造的什么跟娟娟在一起的谎言作为突破口来对其实施进攻的,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以朱福昌的心理素质和对付讯问的能力,如果不把他“回忆”出来的一个个细节查清楚的话,那是无法拿得下这座堡垒的,因为眼下专案组手里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对方犯案的证据。不过,如果真的他说一桩就去查实一桩,那恐怕也不是个好办法,还不知他要有多少桩细节“回忆”起来呢。那怎么办呢?老许想了想,有了一个主意:他让刑警“大老王”先去跟看守所这边联系,查看朱福昌被搜存的物品中是否有如他所说的那纸传呼电话亭的单子;然后打电话给专案组请他们马上去调查那两个细节,这里,就把朱福昌当成一个不肯交代的嫌疑分子对其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实施攻心战术。

看守所这边一看,确实发现了一张传呼电话单子,上面写着的接到一位自称姓郑的人的来电时间是:4月8日7点24分,要求接听人的姓名是朱福昌。

于是,“大老王”就向专案组打电话说了情况。那边孙龙雷接到电话,当即采取措施分别向电话局调查4月8日7点24分是否有传呼单子上所写的某某号码(即郑天鸣的那个电话)向某某传呼电话拨打以及之后的回拨通话情况;同时又派人驱车到南市区大境阁潘春娟住址弄堂口的小店查证4月8日该店做的最后一茬儿生意是否是向如此这般模样的一个小青年出售了两包“飞马牌”香烟。

半小时后,孙龙雷给在看守所所长办公室里坐等回音的“大老王”打来电话,说经调查,那两个细节情况属实。

这样,“阿三头”的作案时间就给轻而易举地排除了。

线索就此断了,孙龙雷心焦如焚,哪知就在这当儿,竟然又传来消息:又有一位外宾在南京路失窃了!

这位外宾,是波兰国家轮船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的一名技术人员,名叫瓦洛,半个月前才从波兰奉调前来中国。这天下午,瓦洛在公司翻译的陪同下,前往南京路购物。不料,从外滩公司所在地沿着南京东路走到河南路口时,就发现钱包不翼而飞了。钱包里,有大约300元人民币、护照以及妻子、儿女的一张合影。

陪同瓦洛外出的翻译是上海人,他马上领着失主去了黄浦公安分局。同样的原因,因为失主是外国人,所以,分局就请瓦洛到市公安局报案。

由于这起案件也发生在南京路上,而且失主是同属“社会主义阵营”的波兰公民,所以,市局决定将该案交由孙龙雷专案组串案并侦。

如此,专案组的担子更加沉重了。

这时已是中午时分,孙龙雷把专案组全体成员集中到他的临时办公室,每人几个馒头一碗汤,一边吃一边分析案情。

孙龙雷在这之前的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已经清理了自己的思路,对侦查有了一个新的观点:现在已经查清楚朱福昌跟索洛也夫失窃案没有直接关系,因为这人没有作案时间,他在4月8日索洛也夫失窃钱包的那个时段确实是在潘春娟家里。但是,问题随之也来了:既然如此,那个姓潘的姑娘为何不肯替“阿三头“作证?如果说是因为未婚同居的原因,那似乎不是一个理由。因为据户籍警介绍,潘春娟和朱福昌的这种关系,已经持续了半年有余,邻居们都早已知晓,也不以为奇了,况且潘春娟的父母对此也是默认的。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现在已有证据表明朱福昌当时确实是在潘家,由此也可以推断他没有理由编造邻居苏阿姨曾去过潘家并见过他还说过话的这段情节。但是,奇怪的是,那个苏阿姨不知为何竟然也跟潘春娟一样对此矢口否认?这种否认的后面,是否隐藏着什么动机?是否值得对此进行一番调查?

案情分析会一开始,孙龙雷就向大家谈了上述考虑。刑警们热烈讨论,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是赞同孙龙雷的观点,觉得有必要查一查;另一种认为不值得调查,还是把精力放在另外开辟战场上——对以前曾有前科在南京路作过扒窃案子的那些扒窃分子进行梳理,从中找出有作案条件的可疑分子予以侦查。

讨论了大约四十分钟后,孙龙雷以组长名义作出了决定:两步同时进行,以他为首,刑警老许、“大老王”为助手去对潘春娟那边进行调查;其余刑警为一路开辟第二战场,从以往在南京路上有扒窃案前科的扒窃分子中寻找新的线索。

孙龙雷、老许、“大老王”开了一辆小吉普去了南市区大境阁,径直来到派出所,让把潘春娟和那个苏阿姨分别请来。

先问潘春娟,仍是老话头,询问4月8日“阿三头”朱福昌究竟去了她家没有。潘春娟依然坚称没有去过。这使刑警有点为难,因为潘春娟并非本案嫌疑人,她是证人,是配合警方了解案情的,所以既不能对她强硬,又不能像对待朱福昌那样抛点材料出来什么的。这样,就只好先把她往旁边放一放,改跟苏阿姨谈话。

苏阿姨一见刑警,脸色很有些不自然,因为她觉得被民警传唤来一趟派出所并不是一桩值得炫耀的事情,她是一个虚荣心强而又胆小的庸俗妇人,担心自己回去后邻居问起为何被民警传唤而无法交待。有过两年预审经验的老许从苏阿姨的神情上猜透了这一心理,于是就很客气地问你是否有什么顾虑啊,大家都是同志,说出来我们一起商量商量吧。苏阿姨于是就说了这一心思。老许说原来是为这样一个小心眼,那苏阿姨我恭喜你了,你只要把情况如实提供给我们,我保证向你提供一个出风头的机会:让吉普车送你回家,还请户籍警陪同,下车后向你反复表示感谢,感谢你对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帮助,送你进家门,握手而别。如何?

苏阿姨被说动了,于是主动开口道,同志我知道你们为什么叫我到派出所来,就是为了已经调查过的那个“阿三头”跟娟娟小姑娘的事,对吗?我现在实话实说,4月8日晚上,“阿三头”确实是在娟娟家,他是下午过去的,我大约是在晚上7点钟去娟娟家串门时碰到他的,当时还一起聊天。一会儿我就走了,在弄堂里还碰到了传呼电话间的阿姨,手里拿着一张传呼单子说是让9号里娟娟家的客人接电话呢。同志,我这回说的可全是实话。

刑警说我们相信你这回说的是实话,但是还是要问你一下,上次向你调查这件事时你为什么要说没有看见过“阿三头”朱福昌呢?

苏阿姨说,那是娟娟那小姑娘要求我这样说的。那个“阿三头”是在娟娟家过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才和娟娟一起出门的,后来娟娟一个人回来了,直接到了我家,手里拎着十只粽子,说送给我了。然后就对我说:苏阿姨,不好意思,“阿三头”昨晚在我家过夜了,尽管他是我的男朋友,不过这件事传出去总归不大好听,如果有人问起来——不管谁来打听,你都说昨晚没有看见过“阿三头”来我家,好吗?我想,这样一桩小事还有什么不好的?别说你送了我十只粽子,就是不送而要求我这样说,我也会答应的。这样,我就对你们这样说了。

于是,刑警就把潘春娟从另一间屋里叫过来。那姑娘一看苏阿姨在场,脸色顿时异样。苏阿姨倒也果真配合,不等刑警开口就先开腔了,说娟娟姑娘啊,阿姨已经把情况向民警同志讲清楚了。潘春娟的眼泪就下来了,低头哭泣。

刑警说小姑娘别哭别哭,不就是“阿三头”那天是否去过你家没有这样一桩小事吗?你上次没有说清楚,现在说说清楚就是了。苏阿姨在旁边也相帮劝了几句,忽见“大老王”向她使眼色,便知趣地出去了。潘春娟到这当儿,只有承认事实的份儿了。

但刑警此番前来并非单纯是为了核实“阿三头”是否去过她家这段事实的,此节其实已有其他确凿的证据足以证实了,而是为了调查潘春娟为何要对警方撒谎,而且还要买通苏阿姨相帮欺骗刑警,这一节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个跟案情有关的内容?于是,刑警就要求潘春娟对她之前的撒谎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潘春娟却不开口,只是低着头嘤嘤哭泣。在刑警看来,这种表现似乎是值得研究的,于是就盯着不放,一定要求潘春娟说一说。良久,潘春娟才抽抽搭搭地说,这是因为她生怕自己跟“阿三头”未婚同居之事传出去不好听,才这样说的。

这种说法显然有些牵强,因为据刑警之前所知,眼前这个十九岁的姑娘在生活作风方面,其实并不是一只好鸟,既然连黑道上都已经替她起了“一枝花”的诨号,又称其为“小赖三”,那行为是如何放荡就可以想见的了。而这样一个主儿,对于真的是在跟她谈朋友的“阿三头”朱福昌却是这样羞羞答答,分外顾全起名声来了,这不是颇有些反常吗?如此,刑警自然不肯轻易放过这个话题,要好好跟潘春娟讨论一番了。

这时候,忽然有一个电话打到派出所找孙龙雷组长。一接听,是市局打来的,说市局总机接到一个自称“冷高峰”的男子的电话,向警方举报一个情况:黄浦区无业社会青年朱福昌,又名“阿三头”,最近充当幕后策划者,指使几名少年扒手专门在南京路上扒窃外宾钱包,据说很有收获!举报人称,如果警方对此内容感兴趣,他愿在半小时后去市局专门向侦办外宾失窃案的负责人当面提供详细情况。接线员按照平时处理此类情况的惯例,当时就答称很感兴趣,约对方前往市局见面。

孙龙雷一听,自是大感兴趣,当下就决定停止与潘春娟的谈话,带着老许、“大老王”前往市局跟举报人“冷高峰”见面。

但是,半小时后,“冷高峰”并没有出现。孙龙雷三人又等了半小时,仍是没有出现。于是,他们隐约地觉得此事似乎有些蹊跷了。老许忽有所思:“我去打个电话。”

这个电话是打往一小时前跟潘春娟谈话的派出所的,请他们马上派人去潘春娟家查看潘春娟的情况。不一会儿,对方就传来了消息:潘春娟离开派出所后,一回家就被一个高个头的男青年接走了。

于是,刑警意识到,他们可能中了“调虎离山”的计谋。随即驱车重返派出所,找了那个前去传唤潘春娟和苏阿姨的户籍警,了解到他去潘家传唤潘春娟时,那个高个子男青年已经在那里了,因为刑警这边没有其他说法,所以,他也没有询问对方是什么人、跟潘春娟是什么关系。

孙龙雷心里一动,随即向户籍警问了离潘春娟家最近的那个传呼电话间的两部电话机的号码,然后打电话请市局方面立即向电话局查询,得知其中一部电话机的号码就是先前拨打市局总机的那个号码。于是,猜疑就得到了证实:那个自称“冷高峰”的举报者,就是潘春娟被传唤时待在她家的那个高个子男青年,他见潘春娟好久没有回来,就打电话玩了个调虎离山计,使潘得以脱身。然后,两人就双双离开了。去了哪里?不得而知。

如此,基本上也可以证实孙龙雷在案情分析会上的那个观点:潘春娟对于朱福昌证言问题上的故意隐瞒,其背后是隐藏着其他内容的。

破案的曙光,这时终于闪现了!

案情分析会随即举行。尽管认为“冷高峰”对于朱福昌的举报十有八九是子虚乌有,但专案人员还是对此进行了分析讨论,最后一致认为所谓的“朱福昌指使他人作案”的可能应当予以排除,这是因为以朱福昌的行事风格,不会把明明自己一伸手就能做的事情,自己不做而花工夫去叫别人来做,这样,不但浪费时间精力,还担着若干风险,一旦别人落网那就难免不被牵连;再则,还得分给别人一份赃款,他肯定不会这样做的。而且,在最初寻找朱福昌的线索时,专案组曾接触查访了诸多了解此人的朱的哥们儿,从未听说过朱福昌还有这种情况或者打算。

在排除了“冷高峰”的举报内容后,专案人员开始讨论如何查摸“冷高峰”其人的线索,认为还是当初查访朱福昌的那一套办法行之有效,就是从跟潘春娟熟悉的人那里了解“冷高峰”的情况。这个对象倒是现成的,就是“阿三头”朱福昌。

朱福昌的扒窃嫌疑被排除后,当时就释放回家,但为稳妥起见,专案组特地关照他这几天不准外出,有事找他,必须随叫随到。为表示对他的重视,当时是通知了派出所来人将其带回去的。派出所户籍警会同居委会干部同朱福昌进行了谈话,让他若要离家出去走走什么的话,得向居委会治保主任说一下去向,以便市局分局刑警找他时知道该去哪个方向。朱福昌于是回家后就闭门不出,闷头大睡。此番派出所让户籍警去一叫,他就跟着来了。

这回跟朱福昌打交道的是刑警老丁、老许,这两位都是老资格的刑警,对付这样一次调查自然不成问题。朱福昌听说让他提供跟潘春娟关系密切的人,先是一怔,继而就说:“跟娟娟关系密切的人?有啊!除了我就是上官那小子了!”

朱福昌向刑警提供了以下情况——

那个简称“上官”的男青年,名叫上官志成,住在八仙桥一带,今年二十二岁,祖籍浙江宁波,出生于马来西亚,其祖父是华侨富商,去世时留下了偌大一份家产,三个儿子各分得一份。上官志成的父亲上官嘉铭凭着这份遗产,在马来西亚置了两家工厂、一家商场和一个农场,成为当地一名富豪。1935年,上官志成出生于马来西亚,次年,他随同父亲上官嘉铭来到上海。

上官嘉铭是到上海来投资办实业的,开了一家棉纺厂和一家米行。不久,抗日战争爆发,上海沦陷。上官嘉铭为保住自己在上海的财产,参加了日本侵略者组织的*政府伪**,出任分管工业的一名中级官员。1945年抗战胜利后,上官嘉铭被国民*党**“军统”逮捕,以汉奸罪判了五年徒刑。

上海解放前夕,国民*党**当局释放了一批犯人,上官嘉铭也在其中。他一获得自由就马上逃往马来西亚,连家眷也顾不上安排。这样,上官志成以及其母亲和两个妹妹就只得留在上海。所幸他们还是财大气粗的富裕人家,因为上官志成的母亲是一个不事张扬却很有主见的知识女性。这个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的女性,尽管来上海后始终不过是普通家庭妇女身份,但她的智慧是出众的。当年她的丈夫上官嘉铭决定投靠日伪充当汉奸时,她就坚决反对。反对不成,就向丈夫提出分割在沪财产,她本人可以一文不要,但得给三个孩子各自一份。上官嘉铭对此没有理由反对,只好点头同意。于是,包括上官志成在内的三兄妹就都有了一份不菲的财产,由其母代为掌管。

抗战胜利后,“军统”捉拿上官嘉铭时,抄没了财产,由于上官志成之母的先见之明,凭着有上海滩著名律师作为见证人签名的那份财产分割文件,保全了用三兄妹分得的财产购置的两套洋房和在一家毛纺厂的30%股份。这些财产到了解放后,仍是属于上官兄妹所有,由其母代管,后来国家实行公私合营政策,毛纺厂的那30%股份并入了国家,但股份持有人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定息。上官一家四口靠着两套洋房的租金和优厚的定息,过着优裕的资产阶级生活。上官嘉铭在海外已经另外打造了一份产业,还不时寄来外汇和大陆上的短缺物品。

但是,上官嘉铭的妻子对于儿子上官志成的教育方面却缺乏如分割财产那份先见之明了。上官志成自小看似斯文,却是一个顽劣小儿,他的顽劣表现在喜搞恶作剧和阴谋诡计方面,而且胆子也大,幼儿园时就已经敢在集体午睡时用红药水故意污染处罚过他的女老师的白色连衣裙,事后还伪造现场嫁祸于人。上官志成在读书方面的智商很是有限,小学因为留级读了八年,初中读了两年还没有通过初一的考试,干脆辍学了。这时他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了,因为家里有钱,就结交了上海滩上一些小开、少爷,一班纨绔子弟不时出没于舞厅、剧场、溜冰场、饭馆,挥金如土,把父辈辛辛苦苦奋斗而得的钱钞大把大把地挥霍,毫不心痛,还有着一种显摆的快感。

上官志成长相斯文,挥金如土,很容易获得一些经济条件平常但却追求享乐的年轻姑娘的青睐。他也正是开始渴望接触异性的年龄段,于是男来女往的游戏玩得很是热闹。

春节前,当时潘春娟已经和朱福昌敲定为“朋友”了,她和邻家的一位小姐妹一起去工人文化宫跳舞,正好遇到了也在那里跳舞的上官志成。潘春娟的长相,其实并不出众,但她自有一种天生的媚态,一旦有意发挥起来,对于上官志成那样的纨绔公子哥儿是很有吸引力的。而潘春娟显然也被上官志成的那份小开派头所吸引,于是两人就由结识开始来往了。渐渐的,关系好得就似恋人一般了。

“阿三头”朱福昌当时对此是被蒙在鼓里的,直到上个月20日才偶然发现娟娟原来在脚踩两只船,这当然是不允许的。这样,他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主动退出,从此不再跟潘春娟来往;二是让上官志成退出。他反复考虑后,决定实施第二个选择。

像朱福昌这样的主儿,做这种事情从来不拖泥带水的,他一旦决定就马上实施了。那天,打听到潘春娟的父母都在上中班,哥哥去外地出差了,就去了潘家。进得门去,二话不说,先把门关上。娟娟还以为他要做那以前曾经做过的事情,脸上露出一层媚笑,正待故作姿态扭捏时,眼前倏地一亮,一把磨得锋利无比的*首匕**已经架到了她的脖颈上!

“说!跟我还是跟上官那小子?”

潘春娟吓得脸无人色:“跟……跟跟……你……”

“那你马上去打电话把上官约过来!”

上官志成接到潘春娟的电话,好不高兴,马上叫了出租汽车匆匆赶到大境阁潘宅。哪知,迎接他的是秋风黑脸的朱福昌!若论个头,上官志成差不多要比朱福昌高大半个头,而且因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练就了一身发达的肌肉,听说还是什么精武拳术会的会员,又学过西洋拳击。这份优势跟朱福昌相比,前者是虎,后者就是狼了,或者说只是一头弱狼。但朱福昌有着上官志成所没有的那股亡命之徒精神,他那把雪亮的*首匕**对准的不是上官志成,而是他自己的腹部,说上官你小子说一声,退还是不退?不退,我就在自己肚皮上扎一刀,是死是活不要你负责。

上官志成尽管是出了名的顽劣,尽管擅长搞阴谋诡计,但是从来不曾见过这种阵势,当下汗就冒出来了,一滴滴地往下淌,他不敢说“不”,因为他知道对方这一刀一旦扎进去,不管是死是活,公安局都会找他的。

于是,上官志成选择了妥协。

这是两个多星期之前的事情,之后,上官志成是否再找过潘春娟,他就不知道了。

专案人员据此分析,如此看来,上官志成与朱福昌是一对情敌。而潘春娟其实是想跟上官志成的,但是她慑于朱福昌的威胁,不得不跟朱虚与委蛇地敷衍着。这既不合潘春娟本人的意愿,更为上官志成所不容,因此,两人就策划要制造某种机会,从而使朱福昌折进局子,这样,两人就能如愿恋爱了。而南京路上发生的系列涉外扒窃案,可能就是由这两人策划的。

专案组长孙龙雷忽然想起了4月9日专案组刚开始着手侦查案子时,黄浦分局总机接线员接到的那个不肯透露姓名的男子的举报朱福昌扒窃的神秘电话,心里一动:这个男子莫非就是上官志成?

但是,以当时的电信技术水平,是无法调查主叫电话的电话机号码的,只好暂时先放一放了。

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查找上官志成和潘春娟!

据朱福昌所提供的线索,专案组刑警去了八仙桥派出所。上官这个复姓比较少,而上官志成家又是小有名气的有钱人家,所以,到那里对派出所方面一说,人家马上说确实有这样一户人家,然后就提供了住址。

孙龙雷问那户人家是否有电话?什么号码?派出所民警一翻户籍卡,说有的,然后就报出了一个号码。孙龙雷马上请上海市电话局查看:这个电话号码是否是4月9日上午向黄浦分局总机拨打过电话的那个?

片刻,电话局回音来了:该号码在4月9日上午10点03分至05分曾向黄浦分局总机拨打并通话。

孙龙雷说:行了!就是这主儿了。走,登门拜访!

孙龙雷领着五名刑警登门,接待他们的是上官志成的母亲。那是一个年约四十六七岁的女性,透着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待人接物很是得体,她自我介绍姓邱,家庭妇女,客气地询问民警同志登门为何事,需要她提供什么帮助的话,她一定尽力而为。

刑警最初一听这话,还以为邱女士是在装糊涂。其实,她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触犯了刑律,正面临着一场牢狱之灾。于是,刑警就说我们是来找你的儿子上官志成的,因为我们手头有个案子需要向他调查。

邱女士闻听后,脸色倏变,她是个知识女性,以前曾跟日伪、“军统”打过交道,自有若干判别能力。当下见刑警一来就是六个,便知道这就不是一般的调查了,而十有八九是上官志成已经涉案了。她稍一定神,说如此看来,是我的儿子犯法了,对不起,是我教育无方,给诸位警察同志带来了麻烦。上官志成此刻应该在家的,我把他叫来,交给你们。

上官家的住宅是一幢带有花园的洋房,面积很大,光三层楼房就有十几个房间,花园里还有车库、仓库、花房,所以,要让上官志成现身不是叫一声就能实现的。邱女士说着,就召来了家里的佣人,吩咐去把少爷叫来。佣人正要去叫时,另一个兼着花匠和门房身份的男用人正好进客厅来,听见了便说少爷先前带着一个姑娘回来过,但只待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刑警一问那个姑娘的长相模样,便知道那是潘春娟了。

邱女士见刑警们神色凝重,情知儿子所涉案件必定重大,她竟然处乱不惊,从容而语,说我有一个主意说出来供民警同志参考,你们看是否妥当——我现在把全家人包括两位佣人都召集到这边客厅来待着,你们既然来了这么些人,那肯定是要对我家搜查一下的,这是例行公事,哪个朝代的警察办案都是这样的,我知道,我让大家把所有钥匙交给你们,这是其一;第二,我估计上官志成带着那个姑娘一下子不会跑远,不会离开上海滩的,肯定是到哪个亲朋好友家去暂时住上几天,躲避一下风头吧,我把所有亲朋好友的住址提供给你们,同时,我这就当着你们的面给亲朋好友打电话询问上官志成是否过去了,请放心,我会注意把话说得圆满,绝对不会出纰漏。否则,你们可以以通风报信罪把我一起捕拿进去的。

邱女士的话里透着一种显而易见的诚恳,孙龙雷组长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表了态,说邱女士我们感谢你能深明大义,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那么,麻烦你现在就打电话吧。

上官家的亲朋好友中有一部分也是资本家之类,家里都装有电话。邱女士就一家家拨打,说她找上官志成有点事情,如果他去贵府的话,请在不惊动他本人的情况下,立刻电告。电话打到第五家时,邱女士的脸色变了,刑警马上意识到有戏。果然,上官志成带着潘春娟去了位于虹口区大名路上的表姨家。

刑警火速赶去,那对儿刚刚坐定不久,只喝了一杯咖啡,就被堵住,双双被戴上了*铐手**。

押送到公安局后,讯问随即进行。上官志成、潘春娟几乎没有任何抵赖,就如实交代了惊动上海市委最高领导的系列涉外扒窃案件的策划过程——

诚如专案人员所分析的,上官志成对于自己在情场上败给了朱福昌极不甘心,而潘春娟贪图富贵享乐,也一心想跟上官志成好。两人于是就凑在一起盘算如何对付朱福昌。依上官志成最初的念头,是叫几个他在社会上混时结识的流氓朋友把朱福昌教训一顿,打得他服帖为止,看他还敢不敢争夺潘春娟?但是,潘春娟坚决不同意,她对朱福昌太了解了,这是一个典型的亡命之徒,如果挨了教训,他知道自己斗不过那些流氓的话,肯定会产生“不让我得到,那你上官也别想得到”的念头,第一个反应就是把*首匕**捅进她娟娟姑娘的身子。至于捅了刀子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朱福昌是不会去考虑的。

潘春娟这样一说,上官志成不禁也有点发憷了,他已经见识过朱福昌的亡命之举了,寻思如果为此引发了人命案子,那可就不值得了。如此,他就只好另外考虑法子了。

上官志成向潘春娟详细了解了朱福昌的种种情况,知道朱原来是一个专门拜过师的扒窃高手,公安局里挂了号的,因为过于狡猾而一直无法把他拿下法办。于是,头脑里就形成了一条计谋:请扒手作案后,嫁祸于朱福昌,让公安局把他捉进去。

潘春娟对于上官志成的这个方案倒是举双手赞成的,因为即使做得不成功,跟她也没有什么关系,朱福昌不会把报复之剑指向她的。于是,上官志成就开始着手行动。他在上海滩混了这么些年头,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三教九流的朋友,连被拉上法场执行枪决的也有,找几个扒手当然是不成问题的。4月3日,上官志成在南京路新雅粤菜馆宴请扒手王阿兴、杜之初,要求他们替他出一口气,把朱福昌弄进局子去。王、杜两人一口答应,但说他们只管行窃,其他环节就不插手了。上官志成因为跟这两人也算是多年朋友了,所以,每人送了一块手表表示谢意,但承诺如果下手时失风被捕,在服刑时的种种经济需求由他上官志成解决。当然,前提是必须不供出他来。

王阿兴、杜之初两人对于作案地点和对象作了分析,认为为了引起公安局的重视,应当选择外宾作为作案对象,而且要在热闹地段下手,时间还得紧凑。至于作案后被官方怀疑是否跟苏联伏罗希洛夫元帅访华有关系,那他们就根本没有想到过。这两个扒手甚至连伏罗希洛夫元帅即将访华这样的特大新闻也全然不知晓。

上官志成把计划告诉了潘春娟,本来,这个阴谋不需要潘春娟这样的女流之辈参与的,所以,上官志成只让她待在家里坐等佳音。不料,4月8日王、杜两个扒手作案时,朱福昌竟然出乎意料地来到了潘春娟家,而且待下就不走了。潘春娟暗自着急,无奈之下偷偷溜出门给上官志成打电话告知了情况。上官志成于是就指示潘春娟必须采取一切办法否认朱福昌曾经去过她家的事实,这样,潘春娟就有了用粽子收买苏阿姨让其作伪证之举。至于她自己,当然是绝对否认朱福昌曾经去过她家的事实了。

次日上午,上官志成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黄浦分局打电话(他不知道涉外案件当时是由市局管的)“举报”“阿三头”扒窃了外宾的钱包,然后就等着看好戏,最初的发展轨迹果然如其所料,警方将朱福昌传讯了,而潘春娟和苏阿姨也确实顶住了刑警的调查作了伪证。哪知,接下来的情况就不是如上官志成所想的那样运转下去了,尽管他不知道朱福昌在看守所里竟然自己想出了两个能够排除作案可能的证据,但当上官志成以为已经解决了问题而迫不及待地赶到潘春娟家去准备庆贺一下时,警方却出乎意料地把潘春娟和苏阿姨叫到派出所去了!

上官志成马上意识到情况不容乐观,于是想到了干涉刑警调查的办法,他随即去了传呼电话间,以“冷高峰”的化名打电话给上海市公安局总机,声称有相关情况需向承办扒窃外宾案子的负责人当面反映,成功地将孙龙雷等人“调”离了派出所。

但是,上官志成没有想到苏阿姨和潘春娟早已承认了朱福昌没有作案时间的事实。所以,当他从潘春娟嘴里得知上述情况后,马上意识到情况已经大大不妙。他知道警方对于此事绝对不会“到此为止”,接下来的主攻对象就是潘春娟了。而这个“小赖三”显然是无法跟警方抗衡的,这样,他就作了带着潘春娟离开的选择。以上官志成天真的想法,警方只要找不到他和潘春娟,这件事时间一长也就过去了,因为毕竟不是他们直接去南京路扒窃了外宾的钱包。

上官志成还在跟潘春娟商量应该留在上海还是去外地避风头时,没有想到警方的行动竟是如此迅疾,已经把铐子铐上来了!

专案组刑警根据上官志成的供词,立即出动警力将扒手王阿兴、杜之初逮捕,搜获了4月8日三起苏联外宾失窃的全部赃款、赃物。王、杜两人交代了作案经过,对于索洛也夫的作案确实是在市百一店乐器柜台那里实施的,另外两起柯切托夫和伊琳娜的,则是在南京东路上下的手。

讯问结束,外滩海关大钟正好敲响了十二下,宣告1957年4月11日零点的到来。以孙龙雷为首的专案组,提前二十四小时完成了涉外系列案的侦查。

该案审理期间,王阿兴、杜之初经人检举,于1953年曾在浙江合伙犯有强奸杀人案,遂移交浙江当地合并审理,最后数罪并罚双双被判处死刑。

上官志成不久被上海法院以“盗窃、诬陷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押解安徽白茅岭劳改农场服刑。服刑期间因斗殴伤人,被加刑六年。1967年刑期服满时正值“文化大革命”,遂按照当时的规定戴上“坏分子”帽子,留场就业。1978年,上官志成被批准返沪,不久即移居海外。

潘春娟所犯的罪名与上官志成相同,但因轻微而未被逮捕,最后处以劳动教养三年。解教后返沪,进了街道工厂就业。于1995年病殁。

--本文转载自《逐木鸟》“尘封档案”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