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消防局最新通告 (锦州市消费者最新消息)

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15来临之际,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应理性选择,合理消费。

锦州网购最新消息,锦州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购物要选择正规商家。目前,网络消费市场中的销售平台、商家良莠不齐,特别是“微商”、“代购”等方式由于手续不健全,出现纠纷往往维权难。因此,在进行网购时,请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进行购物、消费,并要求商家及时提供相关的交易凭证,这样就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对待打折促销要多看。网络商家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从,部分商家会以“特价”、“抽奖赠品”、“满减”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对待这些促销,消费者最好提前看好商品价格,要避免“先涨后降”套路,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要特别注意促销信息、时间、期限等,以免上当受骗。三是“网红”直播购物要理性。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网红”主播由于拥有巨大的流量,其与购物、带货等形式相结合,吸引消费者竞相购买。在此提醒您,在参与“网红”购物、带货时,请理性消费,不仅仅要关注产品价格,更要明晰产品质量,多看一看产品参数、其他消费者评价,再决定是否购买。四是网络购物退货新规定。国家市场总局出台了《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但是,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五是注意保存相关凭证。网购时,请及时保存相关的交易凭证,如与网店经营者的聊天记录、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商品宣传图片、订单页面、物流信息、相关票据等内容,这些凭证是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消费者进行维权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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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赵利民 孙渊

编辑|侯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