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经营“网红”*子烟电**弹? 余杭一夜摊老板被批捕
余杭检察

近来,IQOS系列烟机、烟弹产品悄然走红,有人因此嗅到了“商机”,殊不知,在不具备相应售卖资质的前提下在私自出售*子烟电**弹,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日前,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一名贩卖*子烟电**弹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批准逮捕。


胡某某是一名夜市摊主,从2018年4月开始就在夜市上摆摊卖*子烟电**机、烟弹,同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有的客户直接在夜市上向胡某某购买,还有一些客户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胡某某要货。
“我知道这是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就开始这么操作了。”胡某某到案后交代。发现这个“商机”之后,胡某某四处寻找货源,先后多次从北京、黑龙江等处进货。再将烟弹快递给需要的客户。

据余杭区*草烟**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子烟电**主要包括雾化烟和加热不燃烧*草烟**两种。加热不燃烧*草烟**因包含*草烟**制品成分,在中国仍纳入专卖范畴,故胡某某无资质销售烟弹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

2019年4月,接到线索的公安机关和余杭区*草烟**专卖局在胡某某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家中查获尚未出售的 “HEETS”、“Marlboro”等8个品种356.9条卷烟,合计7万余元人民币。经初步侦查,胡某某涉嫌销售上述烟弹总金额达30余万元。

“胡某某通过线下摆摊或者网络销售的‘HEETS’、‘Marlboro’等品牌烟弹系进口*草烟**制品,属于国家*草烟**专卖品。”承办检察官丁灵敏介绍,“胡某某未经*草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草烟**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私自从事*草烟**买卖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员额检察官
丁灵敏
本案中,胡某某未经许可经营*草烟**制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经营*草烟**专卖品须遵守国家*草烟**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取得*草烟**专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来源:侦查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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