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谈退货问题 (加拿大鹅哪个国家不允许退货)

据有关媒体报道:11月30日,“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一事上了微博热搜榜。据周到上海,近日,上海市民贾女士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回到家中后,贾女士发现,这件“加拿大鹅”的商标竟然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面对这一堆的问题,贾女士说,10月27日当天,她在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但当我刷完信用卡后,店员递给我一张纸,抬头为《更换条款》,要求我签名。”“新民帮侬忙”这份《更换条款》上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贾女士表示购衣时曾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10月28日,贾女士向国金中心“加拿大鹅”门店店长投诉,店长称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解决。

加拿大鹅为什么如何豪横?

“加拿大鹅”之所以这样自信,似乎心里已形成一种自我认知:穿着本品牌羽绒服是一种身份和品位的象征,即便质量和服务存在瑕疵,都能被品牌光环所掩盖。但须知,服装品牌从来没有永恒的王者,质量和服务的上乘才能坐拥王座。

加拿大鹅屡遭争议,频频登上热搜,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CanadaGoose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并责令公开更正,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改正。

央媒评加拿大鹅不退货一地鹅毛,加拿大鹅门店不退货是霸王条款吗

是推脱还是区别对待?任何霸王条款都逃不过法律的约束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按规定退换货,这是经营者的法定责任。经营者没有权利设置一个格式条款来推卸自身的法定责任。如果加拿大鹅确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而且达到了退换货的条件,哪怕其之前存在免责条款,同样推脱不了退换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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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中国区门店不得退货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对于贾女士的《更换条款》上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看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否则,这种格式条款就是无效“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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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消费者退货权?

消费者退货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在法定的合理期限内适用商品并无条件提出退货要求,而经营者应当无条件予以退货的权利。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延伸, 原因在于消费者没有机会检验商品,加之交易的内容没有充分公开会造成消费者意思表示不完全,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保护而提供的一种特别途径和方法。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了哪些退货条款?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为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修正案增设规定,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约定,无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载下**的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显示当买家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就有退货或者换货权,关于退货涉及内容如下:

1、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2、退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

3、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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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家霸王条款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遇到霸王条款后一定要保存好消费的证据,这个是维权必须的要素,建议一开始和商家进行协商,争取友好解决。

三、去找商家所在区的工商行政主管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维权,交由政府行政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直接拨打电话进行维权,一般消费者协会都会给出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

五、提前仲裁或者诉讼

消费者如需维权,有自行和解、请求消协或其他组织调解、行政投诉、提请仲裁、起诉等5种方式可供选择。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自行和解可能性较低,仲裁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认定“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作为消费者要培养成熟的消费心态,增强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尤其是在一些重大额消费时,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抱侥幸心理。其次是掌握应对“霸王条款”的技能,对可能存在歧义的内容要明确,可能构成损害的内容要删除,枝节问题可以不坚持,原则问题绝不能让步,必要时请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帮助,进行谈判、交涉。

商标绣错、部分脱线、面料味道刺鼻……,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品牌方难道不是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同消费者沟通,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方案吗?只有这样才能重新赢回消费者的信赖。

“加拿大鹅”却冠冕堂皇,给消费者限定维权的条条框框,一条“中国大陆地区不能退货”让消费者碰壁而回,后续也是消极处理。用地域来区别对待消费者,这样的“双标”,必定不被中国法律所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绝不是某个厂家一纸条款就能“豁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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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拿大鹅”还迷失在自我遐想之中不思进取,那么剩下的只能是“一地鹅毛”!因为品牌方‘店大欺客’,这就品牌方商业道德的问题了。完全不把消费者的权益当一回事,终究会被消费者所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