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玩耍几天,给亲戚朋友带点伴手礼”
#打包小包带回去自己用的,也会被税吗???#

“今天回国,千万别被抽取开箱别被税啊!”
#转发杨超越求好运!#

本来打算回国探亲访友带伴手礼的,
年末回国小伙伴们估计都得准备些,
但是自己带回去的这些会可能会被税?!

前两天,还有一名网友爆料:
朋友让在加拿大留学的小伙伴带大鹅回国,
结果在海关被查到了!
强行交了25%的关税,共¥1890.63。
因为是自己穿,所以让对方把标签剪了,
结果还是被税了!

估计这两年加拿大鹅,真的太火了
海关们都练出火眼金睛,
一看是加拿大鹅,就必税了!
(感觉抽查,太考验人品了……)


而最近,一名刚回国探亲不久的华人Ivy,
也经历了一次比较糟心的体验、
她已经5年没回国了,
这次回国看亲朋好友准备了不少伴手礼,
不过有朋友告诉她:
现在中国海关查得很严,超过5,000元就会被征税。

Ivy只好把送给家人的护肤品全拆了,
维生素不敢多带,只带了8瓶,
其余的都退回给商店了,
另外,两个新的COACH包包、3件新的羽绒服也不得不剪掉标签……

“那么多年没回国,回国一次当然想体体面面,但看到那些被自己拆的七零八落的伴手礼,什么心情也没有了。”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
各位要回国的乡亲父老,到底该怎么办??


从海外带回国的礼物、自用品也属于“代购”范畴!
境外购物,免税额度只有5000¥;加上入境后的免税店,额度可增加至8000¥。
哪怕你不是代购,帮亲友带礼物也很有可能被缴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
正确示范?
境外5000元+免税店3000元=8000元✔
境外4500元+免税店3500元=8000元 ✔
错误示范?
境外5500元+免税店2500元=8000元 ❌
不管是普通的小老百姓,还是所谓的“人肉代购”,都通通彻查!
对此,网友炸开了锅!▼


大家对着海关收税都有一定的误解,其实是帮亲友带礼物,如果属于经营活动的,才需要缴税。

“经营活动”名词解释
指的就是在国外买的东西,拿到国内来卖。

这说的不就是代购吗?其实呢,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基于买卖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是合理的。代购合不合法主要还是看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
事实上,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关键就是,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如果你达到了经营活动的标准,就算你真的是带给家人,也没有用,照样罚款交税!
最高可达50万!
这不,有个不信邪的游客出境去香港买iPhone XS,回来就被税了!中国香港尚且如此,更不用说飞日韩、欧美回来的航线查得有多严了!▼

所以
请大家务必转达亲朋好友,
避免发生不该发生的“惨剧”!
1.中国游客境外获取总值在5000人民币以下予以免税,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
2.中国旅客境外+免税店,总值在8000人民币以下予以免税,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
3.非居民旅客携带2千元以下自用物品予以免税,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
4. 避免众多重复未开封产品
5.如果有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请予以申报:
有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如果你有大量重复、大量未开封的商品,但也很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更别说什么唇膏这些了。


以前用过的,有使用痕迹的物品不税,
但使用痕迹需要海关进行现场判定!

持有PR和已经入籍的澳大利亚公民,
免税额度只有2000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差不多400澳币以上的,就要缴税了!

如果是购买的打折商品,请务必保留小票。
比如一个包包原价一万,你在4折时购买,
只花了4000元,那么这个包包是在免税额度内的
但必须提供小票或发票证明!
否则,没有小票的物品很有可能要求你:
按照原价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