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广州公租房门槛再度放宽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也提高啦!

赶紧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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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作了修订。
这意味着更多“临界”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符合标准,从而获得了申请资格。
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
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涨幅21%,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
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
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举个例子
以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人家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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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住房租赁补贴为210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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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为白云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75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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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57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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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为增城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228.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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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为从化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053元/月。
调整租金缴交标准
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
按此调整后,租金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
同时采取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按规定免交租金和按优惠租金标准(1元/㎡)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举个例子
以租住聚德花苑50平方米公租房项目为例,聚德花苑电梯楼租金标准为33元/月·平方米,原月租金为330元至1155元的家庭,调整后月租金为165元至990元。
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
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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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可以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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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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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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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淼、黄璐翎
校核:张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