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费者保护法 (国外对于消费者的保护)

近日,一位在日本的中国博主分享了一堆日本零食,发现大部分包装图片和实物不能说一模一样,简直完全一样,如果有东西不一样,也只是比图片更大,因为在包装上标注了:图片有缩小。

日本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本对待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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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标注:图片缩小了

这真的震惊到我了,在中国我长这么大好像还没有见过实物与包装图片如此一致的东西,好像变魔法一样,不要说我孤陋寡闻,你们在国内见过吗?

我想日本商家也是要赚钱的,和中国商家有什么不同吗,他们不想搞夸大宣传,促进销量吗?

原来,日本对企业虚假或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计量法》规定规定了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和产地等信息,而《商品标示法》则规定了食品包装上的 图片必须与实物一致 。注意这里的用词“ 必须一致

日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被认定构成消费者欺诈的行为最高可能受到500w日元的赔偿。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标签和说明 应当真实 、准确地反映食品的名称、成分、含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此外,食品包装上的图片也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的特征和属性,不得误导消费者。但是注意这里的法律用词“应当”,对于构成犯法的商家也会有比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措施。

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在消费时发现很多货不对版的情况,比如最近中国一小伙在山东德州一服务区购买了一个15元鸡腿汉堡,不仅和图片完全不一样,而且连鸡腿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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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日在食品包装和宣传中,差异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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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主要有这几个原因:

1、是认定商家虚假宣传与欺诈的标准不清晰,在夸大宣传和是否有意误导消费这之间难以界限。比如日本法律规定“图片与实物必须一致”,而中国法律规定确实“应当一致”,一字之差,标准完全不一样了。

2、中国商家错误引导用户对与“图片仅供参考”的标识,这个文字标识在中日法律中都是认可的,但是这就是字面意思,指的是实物和图片有可能不一样,所以日本商品有时还会标注“图片有缩小”,“颜色有色差”等,而不是像很多中国商家,作为用来面对消费者投诉时推脱责任的借口。

3、而我们消费者好像也慢慢接受这种认知了,买到明显差异很大的东西,也只能自认倒霉,很少有投诉商家的想法。这似乎形成一种民众的共识。难道真应证了那句话:民法“只保护很傻很天真的人,而不保护太傻太天真的人〞

4、即使投诉、也很难有好的结果,毕竟 你是个人,在资本面前毫无力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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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思考:诚信经营就这么难吗?

中国人自古讲究诚信为本,为什么现在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还那么多,特别近期爆出来那么多的关于食品安全,缺斤少两,欺客宰客的现象。

我想经济发展和文明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一起进步,民生保障也是一个国家进步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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