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淘新政运行第七天,经历了跨部门高层级政策协调之后,财政部开始对新政进行第二步微调。
4月15日晚11点,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

这次不仅公布了第二批正面清单,囊括151个税号产品,让新政前的大部分商品复活,还对此前备注模糊的“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解释。但调整并未就此结束。
多家企业表示,他们并不能就此放松,因为,在操作细节上依然有诸多让业务陷入停滞的盲点。他们最关注的,是质检总局即将出台的操作细则。
本次财政部的解答中也提及,未来质检总局将对部分商品“仅限网购保税商品”进行解释。
“毕竟是新事物,不可能一步到位达到预期。”一位进口跨境电商B2C业内人士说。
“新政”将加重消费者税负?
总体税负有提高但不太大
对于有网民担忧“新政”将加重消费者税负,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这次坦承,由于此前行邮税存在50元免征税额,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相当一部分不用交税,“新政”实施后,客观上确实会提高消费者的总体税负水平。但这位负责人坚持认为,“新政”有利于电商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缩短通关时间,电商企业可以化解部分成本,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的价格总体影响有限,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太大负担。他还强调,对消费者来说,政策实施后,到货更快捷、质量更可靠、退换货更便利,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税制或致跨境电商“急刹车”?
有利于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是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定的,注重促进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的公平竞争。“新政”出台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有利于营造电商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电商企业修炼自身在供应链、物流、服务等方面的“内功”,探索商业模式创新。长期来看,“新政”将有利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有观点认为,“新政”的出台只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政”出台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税率水平普遍低于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国内相关产业、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纷纷反映,这导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与国内销售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国产货物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新政”的出台有利于降低跨境电商对国内消费品产业、零售行业、外商对华投资等实体经济的冲击,支持传统业态应对新业态挑战进行调整转型,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