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春运进行时|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倒卖车票案件

护航春运进行时|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倒卖车票案件

2019年开年以来,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继续保持对涉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1月16日,在铁路领域即将迎来春运高峰之际,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公安处立案侦查一起倒卖车票案件。为进一步提升侦查机关办案质量,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严厉打击铁路领域倒卖车票犯罪,规范购票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公诉科应邀听取案情汇报后对该案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开展引导侦查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了此次打击倒卖车票犯罪执法监督活动。

提前阅卷“精分析”,引导取证力求做实做细

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借助微信创建买票群并招揽他人入群购买火车票。孙某在获取购票者基本信息后,使用一款抢票软件在互联网上进行抢票,再由微信群内成员认领该火车票,随后以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进行交易。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孙某倒卖车票共计90张,涉案金额33,000余元,获利8,000余元。

为及时有效完善此案的证据,公诉科成立了引导侦查办案组,反复核对案件证据,精心引导侦查。经办案组成员阅卷后发现,该案中涉案火车票均来源于电子交易平台,取证工作面临着证据隐蔽性强,固定难度大的问题。犯罪分子采取平价代购和加价牟利的“混搭”式犯罪手法,以“代购车票”的名义多次实施变相加价的犯罪行为。公诉科通过阅卷查找出卷内存在的证据问题和程序瑕疵共计14条。

护航春运进行时|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倒卖车票案件

案情分析“强联动”,规范证据指明侦查方向

公诉科先后两次组织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本院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双方就案件的整体推进工作进行了讨论,公诉科对电子支付信息的采集,作案工具手机、电脑、抢票软件来源的查证、证人证言取证的侧重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强调办案取证过程中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证据来源的说明、证据形式的转化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公诉科在完善证据链条的客观性和完整性、存疑难点、结合审查起诉的法定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一方面针对侦查机关办理此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以起诉案件标准和庭审案件标准引导取证,增强其证据意识;另一方面,监督侦查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重点提出在扣押、搜查程序等方面要增强程序意识。

检公共建“出重拳”,信息通报推动常态建设

为切实推进齐铁检察院、齐铁公安处信息共享,强有力地打击倒卖车票犯罪,通过公安机关先期通报,公诉科提前介入等方式规范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与齐铁公安处建立了《倒卖车票案件信息通报机制》。由公安机关重点就倒卖车票犯罪立案情况、人员信息、涉案情况等向公诉科进行通报,实现信息及时、准确与共享;由公诉科重点就典型案例、证据收集、侦查活动问题等进行分析归纳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围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关键环节和诉讼程序,在审查案件中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疏漏、取证过程中的缺陷、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文书差错等情况,制作《情况通报》,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出整改建议。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提前介入该起倒卖车票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大大缩短了公安机关后续侦查时间,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并有效地纠正侦查活动中存在的瑕疵。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加强了检、公两家的密切协作关系,而且增强了检察机关的监督透明度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净化了春运环境,维护了齐铁地区的春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