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以前年度物业费如何交增值税 (物业费缴5年送3年靠谱不)

例.广西A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和客户签订了1年物业服务合同,正常每月物业费10万元(含税),因促销需要,A公司对客户实行交一年物业费送2个月活动,同时一次性收款100万元(含税)

一.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 [2016] 36号附件1) 第四十五条 (以下简称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国税函 [2008] 875号) 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1)一次性收取物业费,应在收到物业费时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100万元/(1+6%)*6%=5.66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预收账款 94.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6

(2)每个月分摊物业费收入=94.34/12=7.86

借:预收账款 7.86

贷: 主营业务收入 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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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可否加计10%扣除增值税,物业费预交十年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