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炭行业中长期规划 (贵州省毕节市煤炭产业发展意见)

为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煤炭产业政策,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坚持安全高效智能机械化开采,清洁集约绿色化利用,最大限度延长煤炭产业链,全力推动毕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能源经济体系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能源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毕节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第19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文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0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市政府办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进入“*意民**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聂祥华

电 话:0857-8617798

(四)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bjsnyju@163.com)。

(五)书面意见请传真至(传真:0857-8617798)。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能源局

2020年5月28日

毕节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立足煤、做足煤”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有力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煤炭产业政策,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坚持安全高效智能机械化开采,清洁节约绿色化利用,最大限度延长煤炭产业链,全力推动毕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构建全国重要能源基地,依托全市丰富的煤炭资源,推动全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到“十四五”末实现以下目标。

——优化煤矿产能结构 持续推进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和整合技改建设,将全市煤矿数压减到220个以内,单井规模达到60万吨/年以上,形成全市煤矿产能结构以60-90万吨/年中型矿井为主导、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矿井为补充的格局。力争建成5个500万吨级、5个300万吨级、5个200万吨级的骨干企业集团,骨干企业产量达到全市总产量的75%以上。在市场需求有保障的前提下,将全市煤炭产量逐步提升至6500万吨以上。

——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瓦斯治理攻坚,力争实现瓦斯“零超限”“零突出”;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和“两化”建设,辅助系统智能化覆盖率达到100%,机械化改造率达到100%,综合机械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一、二级标准化等级以上煤矿占比90%以上并全时达标,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资源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提高资源开发效益和高效利用率,煤炭就地转化率提升到90%以上,提高市内煤化工项目用煤占比,不断延伸煤炭产业链,初步建成大型煤电化工一体化产业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煤炭资源勘查工程

结合现有矿区勘探资料,提升对织纳矿区织金区、黔北矿区、水城矿区纳雍片区、威宁金龙矿区、赫章北部等矿区勘查精度,增加煤炭资源勘查量。查清煤炭资源赋存、地质构造、瓦斯赋存及水文地质条件等,掌握矿区资源分布情况,为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大力提升煤炭供给保障能力

1.加快优化矿区布局。推进织纳矿区织金区、黔北矿区、水城矿区纳雍片区、威宁金龙矿区、赫章北部等矿区的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同步开展矿区规划环评等工作。实施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推动煤炭产能向织纳矿区、黔北矿区等资源区集中,推动矿区资源整体开发向优强企业集中,形成“一个构造单元或一个矿区由一到两个主体开发”的布局,统筹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与各级各类保护地规划重叠问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全面开展煤矿建设攻坚行动。加快保留煤矿整合技改建设前期手续办理进度,按计划每年实质性启动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矿井;有序推进谷里、大龙凤、文家坝二矿、肥田二期、群力、后寨等在建的大中型矿井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产;帮助四季春、小屯、新田等保留煤矿加快办理技改扩能相关手续,快速提升产能;将黔西杨柳、磨盘山、岔河、红梅等煤矿纳入“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开展项目核准工作,增加建设矿井数量。(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煤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煤炭生产技术变革,全面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推动全市智能化煤矿建设向纵深发展,到2025年,全市大型煤矿实现矿井开拓、采掘、运通、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生产管理等系统的协同运行与综合预警预报,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全市生产煤矿综采工作面智能化率达到100%、综掘工作面智能化率达到100%,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突钻孔机器人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大力构建完善煤炭产业链

1.加快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能源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强资源集约清洁开发和高效转化利用,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推进中石化织金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建设,推进纳雍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核准,规划新建一批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推行煤炭、煤层气矿权证统一发放,解决矿权—气权分置问题;推进未招拍挂的煤层气区块下放到毕节,让具有地面煤层气开发资质的企业尽快拿到矿权,推进黔西新田煤矿、金沙大龙凤煤矿、织金文家坝煤矿等井田煤层气“三区联动”抽采工程;对“占而不勘”的企业进行清理,寻找优质企业进行煤层气开发建设;完善以社会投资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煤层气勘查开发、储配及输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煤层气产业发展;统筹建设煤层气输气管网,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煤层气压缩和液化,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煤层气输气管网、压缩(液化)站、储气库、瓦斯发电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用好中央、省级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奖补资金,加快推进全市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利用设施建设,组建专业化抽采队伍,切实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建立煤矸石资料数据库,以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建材及制品、复垦回填以及煤矸石无害化处理等大宗量利用煤矸石技术作为主攻方向,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培植壮大地方煤矸石深加工企业。加大煤矿矿井水循环利用的资金投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提高矿井水处理能力,全力推进矿井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4.创新驱动煤炭装备制造业。依托全市煤炭市场优势,引导永贵煤机、朗月煤机等本地煤机企业加强与国内煤炭装备企业的合作力度,吸引市外企业注资,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利用毕节煤炭资源优势和差别化政策优势,全力争取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国际优强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为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瓦斯治理、瓦斯抽采利用等方面提供装备保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大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全面实施瓦斯灾害综合治理。整合毕节市内现有科研机构,依托毕节市煤矿勘测设计院技术人才及实验室,成立毕节市煤矿瓦斯治理研究中心,解决瓦斯治理难题;预算瓦斯治理专项资金,采用“市级统筹、市县分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瓦斯治理、消突情况开展复核及其他技术服务,坚守瓦斯治理最后一道防线;由政府牵头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依托毕节煤炭勘察设计研究院现有的专业技术力量)对全市煤田煤层地质、瓦斯基础参数等进行精测编图入库,指导编制毕节煤矿瓦斯区域防治规划,全力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力争实现瓦斯“零超限”“零突出”;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平台信息化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升风险预警提示和事前防范能力,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实现100%远程监管执法;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依托重庆煤科院、沈阳煤科院、平安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驻毕服务站技术力量,在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方面开展系统化、立体式服务指导。(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相关要求,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分级分类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煤矿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化任务考核,结合省每年初分配的目标任务,制定县(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并将达标任务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区)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在2025年底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90%以上并全时达标;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性;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抽查考评,定期通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对管理滑坡、事故煤矿降级或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促进煤矿不断提升动态达标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质量,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煤监分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全面提升煤矿监管执法水平。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煤矿综合安全评估等级划分标准,对灾害严重、条件差的煤矿实施检查频次差异化监管;实施分级监管,市、县部门负责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乡镇政府负责盯守或巡查长期停产停建煤矿;优化监管监察执法,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减少执法频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实效;招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充实煤矿监管队伍,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优化驻矿安全监管,切实发挥好驻矿安监员作用;开展专业培训,与中国矿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贵州大学等涉煤院校合作,采取外出培训的方式提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制定实施权力行使流程,明确职责边界,做到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煤监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大力夯实煤炭产业发展基础

1.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市内市外运煤需要,构建以重点产煤县为主的物流网络,加大现有运煤公路建设和维护,推动开工建设叙永—毕节铁路专线,谋划织金--黔西—金沙—遵义专线建设,提升煤炭运输保障能力。加快建成织金100万吨煤炭储运站,推动纳雍、大方储运站建设,形成以重点产煤和消费地区为节点的煤炭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全市煤矿电源点、煤矿“双回路”供电改造及配套电网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投运煤矿电源点31个,完成所有生产煤矿的“双回路”改造及配套电网建设。(责任单位:市铁机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大力推进综采工作面、综掘工作面智能化等新工艺,因地制宜推广N00工法、110工法,推广应用致裂增透强化抽采技术、水力割缝卸压增透技术、千米定向钻机瓦斯抽采技术,煤矸石井下充填技术等。(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煤监分局、市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搭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争取省级煤矿安全技改、“两化”改造、煤电投贷联动、能源结构调整、基础能源产业振兴等专项奖补资金(基金)支持煤矿建设、生产、“两化”改造。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市内煤矿企业集团及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共同组建市级能源结构调整基金,支持帮助煤矿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搭建中介服务平台缓解投资压力,引进煤机租凭公司,以租代购、以股代购、先租后购等方式缓解煤矿设备购置投资压力;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矿的信贷支持,建立“矿权”二次抵押机制,帮助煤矿企业融资,创新金融和融资模式,为全市煤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金融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4.推动煤炭产业大数据融合。利用贵州“能源云”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煤炭产业与大数据融合,实时调度、监测煤炭产业运行数据,加大数据分析、预测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板块的研发,打造运行调度、监测预警、管理维护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现代化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5.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组建区域性技术服务中心,为全市煤矿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支持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市煤矿勘测设计院等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联合大型煤矿企业建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全力推进订单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专业培养等,实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的模式,解决市内煤矿企业技术人才引进难和高校涉煤专业招生难的问题;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充实能源行业监管队伍。(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积极培育壮大煤炭市场

1.推进煤电联营融合发展。按照政府搭台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实现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推动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形成煤电价格联动、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全力推动众一金彩黔、大西南等煤炭企业集团在现有电煤中长期合同基础上与电厂增进合作;积极协调国有企业在毕煤矿与市内电厂以参股、控股的方式深度合作;从而加快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水平,实现煤电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积极拓展煤炭销售市场。积极谋划发展市内煤化工项目,推动煤炭资源就地加工利用,优化产品结构、延长煤炭产业链,增加市内用煤需求,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鼓励市内煤炭产量较大的煤炭企业与市外周边用煤企业签订用煤中长期煤合同,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稳定未来市场预期。鼓励煤炭生产企业积极引进具有较强科技实力、资金实力的煤矿技术装备研发团队,利用洗、选煤系统将原煤加工成低硫、低灰、高热值优质洁净的商品煤,发挥资源、区位、价格优势,积极拓展市外市场,提高市外无烟煤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煤炭销售体制改革。借助贵州“能源云”信息平台,以“煤炭产业大数据分析”为依托,推动织金100万吨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多层次煤炭市场价格指导体系、煤炭供需信息发布体系、现代物流体系、煤炭金融服务体系、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积极引导供需双方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分行业、分区域、分煤种等发布交易信息,满足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形成对煤炭产业供应链要素资源的精确配置及供需链之间的自然融合,不断推进煤炭环保清洁利用和跨产业投融资,努力发掘“真价值”、“市场化”产业价值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煤炭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领衔建立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煤炭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成立一个专管机构,在煤炭产量达到300万吨以上的县(区)成立专管煤炭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三是明确一个专管领导,重点产煤县(区)需明确一名政府班子成员专管煤炭工作和配置一名副主任联系能源工作;四是设立毕节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支持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等。

(二)强化项目招商。以资源谋项目,以项目谋招商,充分利用全市煤炭资源优势,积极引进能源优强企业投资现代煤化工、清洁高效煤电、煤层气勘探开发、瓦斯发电、煤机装备制造等项目,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做大做强产业链条。

(三)强化服务保障。一是资金政策扶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撬动银行信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搭建市县融资平台,降低煤矿融资成本。二是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责任、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分段分类协调、联动化解,妥善处置矿界重叠、生态红线等问题。

(四)强化调度考核。各县(区)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谋划县(区)内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推广,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问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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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