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老师唱的挖呀挖或涉嫌侵权# #网络翻唱歌曲是否侵权#
翻唱是音乐界常用的手段,比如香港有些歌星就大量翻唱过日本词曲作家的作品,比如:张国荣的《风继续吹》;陈慧娴的《千千阙歌》;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刘若英的《后来》等等,有些还是翻唱英美乃至非洲的一些歌曲。曾经有个音乐迷问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翻唱者,他们是不是侵权?
我说:一般来讲,一个人要是决定翻唱他人的某一首歌曲,一定要首先购买原作者的版权,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后,才能使用其音乐。没有授权,用他人的音乐自行填词,都是侵权行为。除非,这个音乐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成了公共音乐。
翻唱行为一般包括两种,一是翻唱者在不改变他人作品词曲的情况下,以自己的风格进行演唱;二是翻唱者在他人创作的词曲基础上,对原词曲进行调整变动后再进行演唱,包括仅改变歌词、仅改编歌曲,也包括同时对词曲进行改动(部分变动或完全改变)。翻唱者则是指在网络社交平台等媒介上公开发布其翻唱作品的人,不论其是否直接从翻唱作品中获取经济利益。
在我们国家,曾经发生过音乐家协会以及一些音乐版权机构对卡啦OK这一行业的侵权行为进行过打击,最后,娱乐商业按照版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有版权保护的音乐,就要向版权人付费。至今,人们也可以看出,一些网络音乐平台都是购买了版权后,才在平台上进行发布。
我们现实中,其实存在很多侵权行为,比如一个歌手演唱别人的作品,而没有得到版权拥有人也就是原作者的授权,那就存在侵权。网络也一样。
近日,湖北武汉的黄老师因发布教唱手指谣《小小花园》视频走红网络。网友发现黄老师在这期间的直播间人数,从未低于过10万+,而且各种打赏不断。公开资料显示,《小小花园》是由苏苏作词、作曲、编曲的,所以必须征得歌曲作者苏苏的同意才行,否则就侵权了。
2020年11月11日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称《著作权法》)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
首先,翻唱者翻唱他人已发表的歌曲,并公开发布至社交网络平台,如果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可能侵犯原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其次,如果词曲作者与原唱者不同,可能侵犯表演者权。(如某位明星的一首歌曲一时掀起网友广泛的热情浪潮,许多人利用视频剪辑,将自己翻唱的片段和该明星演唱的片段拼在一起,形成合唱歌曲的视频。)同时,歌曲一般由唱片公司、音乐公司录音制作,因此翻唱者还可能侵犯录音制作者权。
具体而言,如果翻唱者未经许可擅自对他人作品的歌词、歌曲进行了改变,则可能侵犯著作权人即原歌曲创作者的改编权(财产权)和修改权(人身权),甚至是作品的完整权。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黄老师翻唱《小小花园》已经涉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