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口罩和低价鸡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2020年2月8日,张某从男朋友的微信朋友圈得知张某某想做低价鸡的生意,张某通过微信与对方联系,说自己有货源,取得了对方的信任,一步步骗取了张某某54000元。同时,张某还以帮忙购买口罩为由,诈骗了另一名陆姓受害者55000元,收到这些钱后,张某并没有能力向对方提供货源。

钦州市公安局红阳派出所民警 王中程
诈骗总共10.9万元,全部用于还债,还有用于个人的日常花销。
被害人多次催促其交货,张某只能以各种理由拖延。2月17日,发现自己被骗的张某某报了警,并将张某扭送到了派出所。
钦州市公安局红阳派出所民警 王中程
他们在报案的同时,陆某某和张某某也同时把那个嫌疑人张某移送到我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案件发生后,钦北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于3月12日将案件移送钦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16日,钦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 张某
想跟他们说一声对不起,然后希望他们不要再怪我男朋友了,这是我一个人做错的事情,不想他和他的家人再因为这个事情争吵。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并对案件进行了宣判。
现场
判决如下,第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人民币47550元给被害人张某某,退赔人民币55000元给被害人陆某某。
钦州市公安局红阳派出所民警 王中程
勿相信朋友圈发布的那些有关于代购口罩,还有代购低价鸡的信息,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记者:刘芳志 通讯员:陈美静 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