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因为差评威胁不给补发 (淘宝差评被商家起诉怎么办)

淘宝给差评卖家扬言要告我侵权吗,淘宝卖家差评被起诉怎么办

前言:各位好,春节的脚步是越来越近了,这很有可能是年前更新的最后一篇,所以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分享两个网络侵权相关的实务案例:

一、淘宝买家给差评店主竟然起诉

1、案情:

张三在淘宝网开设XX思美国正品代购店,李四于2014年11月1日购买了一条CLUBMONACO品牌的摩登弹性超显瘦拼皮裤,李四在收到货品后,以质疑货品是否正品的理由在淘宝网上对该货品给出差评。张三多次与李四联系要求其撤销差评,均被置之不理。且李四追加评论,张三表示,因该差评的存在,导致张三多笔交易被申请退货。故张三诉至法院要求李四公开书面道歉和赔偿张三损失人民币7178.80元。

2、李四辩称:不同意张三的诉讼请求。李四评价属实,张三也未证明其商业信誉受到影响。

3、法院查明及审判:

在李四给予差评之前,XX美国正品代购店亦存在差评。张三表示李四的行为类似于对商誉的侵害,还表示实际订单损失是否与李四差评之间有关联,张三难以把握,亦没有相关证据提供。

首先,李四根据自身感受及事情经过在淘宝网上给予差评及追加评论,并未使用*辱侮***谤诽**的方式;

其次,张三也未提供证据来证明因李四的差评而导致张三的商誉受损的事实。 综上,张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淘宝给差评卖家扬言要告我侵权吗,淘宝卖家差评被起诉怎么办

一审宣判后,张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淘宝网设置买家评*功论**能的目的,就是出于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的特征,希望通过买家网购后的真实体验评论在买卖双方之间构建一个信息对称的平台。

本案中,被张三作为买家,有 权在收到货品后凭借自己购物后的体验感受,在张三的淘宝网店评论栏中选择是否给予差评 ,而买家在淘宝网上给出何种评级和评论往往系基于货品本身是否与网店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考量,且买家作出的相应评级和评论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只要这种评级和评论不是基于主观恶意的目的,卖家则不能过分苛求每一个买家必须给予好评。

从张三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看,被张三给予差评的行为及相关评论内容并非系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主观上,被张三的行为并非属于*辱侮***谤诽**行为。故被张三给予差评的行为及相关评论内容并不构成网络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影楼未经许可使用照片宣传被判赔偿

1、案情:

郑某与其配偶在某公司开设的照相馆拍摄了一组亲密照。订立合同时,郑某并未同意拍摄作品可由照相馆作商业宣传使用。2019年11月1日,某公司在其经营所用的两个微信的朋友圈,使用郑某与其配偶的亲密照宣传业务。郑某认为某公司侵害其肖像权、隐私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72000元。

2、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某公司未经郑某同意,在其经营所用微信的朋友圈使用郑某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构成利用网络侵害郑某的肖像权。案涉照片属于郑某及其配偶的亲密照,某公司亦侵害郑某的隐私权。结合郑某的合理维权开支、某公司主观过错程度等情况,法院判令某公司向郑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5000元。

3、典型意义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留下的私人信息,如姓名、肖像、接受的服务内容等,涉及到消费者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对经营者而言,消费者信息具有经济价值,为经营者非法使用提供了利益驱动。经营者在业务活动中使用其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本案明确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宣传,有利于指引经营者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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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移动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便利,上述两个案例都是前几年的。如肖像权,若发现自己被侵权应当第一时间取证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同时向第三方平台投诉,告知平台立即下架,降低传播量。我是朱律师,我在成都当律师,全网同名,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