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被冤枉偷2000块 (燕子到底偷没偷2000元)

燕子到底偷没偷2000元,燕子当时偷钱了吗

燕子到底偷没偷2000元,燕子当时偷钱了吗

电影《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看完之后,有个问题:那2000元钱究竟是不是燕子偷的?

想去找原著看一下真正的结果,但没有找到,却看到电影中演燕子的柳岩接受记者访谈的一段话。柳岩如是说:

这很重要,在我的三观里面,我觉得,燕子如果偷了钱,这个角色我都不想演(笑)。我一进剧组的时候就跟张一白导演沟通过,第一就是导演你觉得燕子是不是真的爱或者爱过猪头,他说当然是。我当时就松了一口气,我说,我也这么觉得,我觉得要不然很多东西不成立:她是校花,她不需要勉强自己,也不需要委屈自己,更不需要去找一个大海中的漂浮物作为自己的救命稻草。然后第二个问题就是她到底有没有偷钱,我觉得她一定是没有偷钱,不然猪头不会向陈末给出那一拳——那一拳是会没有力量的,这是一个底线的东西。

这段话有点奇怪,就是说原著作者和导演根本都没有正面回答柳岩的那个问题:到底是不是燕子偷了钱?只是柳岩她自己觉得剧中的燕子一定是没有偷钱。既然导演和作者都没有正面回答回答这个问题,那么柳岩的判断究竟靠谱还是不靠谱呢?

作为一名观众,本人认为柳岩的判断不足为据,本人相信并且同意剧中的猪头的好友陈末说的那一句:我看这2000元钱当时就是燕子偷了。是的,本人也认为,事实上就是燕子偷了那2000元钱。

燕子如果没有偷,她是校花,她不会被其他同学避而远之,也不会接受猪头对她的各种好,因为还轮不到猪头;

燕子如果没有偷,她不会毕业后就选择出国,因为她想忘记掉那段历史,她想逃避这个熟悉的环境;

燕子如果没有偷,作为猪头好友的陈末绝不会信口开河,即使是在当时那样的情境下;

最重要的是,燕子如果没有偷,大学不会全校通报……

因为,这不仅涉及到一个学生的名声和尊严问题,还涉及到法律责任问题。谁也不会拿法律责任来开玩笑的,大学校园的那些行政官僚也不会例外。因为盗窃2000元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了。笔者特地去找了一下我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如下: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后,又去找了2000元的数额究竟算不算数额较大。发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也就是说,当学校通报出来的时候,这个已经是事实了,是燕子的犯罪事实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学校是不能如此通报的,他们是不至于如此法盲的。当剧中猪头赚够了2000元钱想去还给那个被偷了2000元钱的女同学时,剧中说,猪头想向那个女同学解释说是他偷的。事实上恐怕不是这样的。猪头永远只是猪头,他不仅不懂法律,甚至不懂燕子的意思。也就是说,燕子的盗窃行为被发现之后,因为证据确凿,她可能也认罪了,也愿意赔偿罚金,所以被免予刑事处罚,仅以学校通报为惩戒。可是,这2000元是处罚的金额,不是赔偿的金额。那被偷的2000元钱可能已经在通报之前就已经被追回给失主了,这2000元只是罚金而已,是交给国家机关的罚金。

不能够因为燕子是校花,而且胸大,大家就怜香惜玉,觉得不要深究这个问题了。其实燕子的丑陋不只在于她过去的偷窃历史,还在于她欺骗了猪头整整八年,甚至不止八年,甚至是猪头的一辈子。其实,爱不仅需要缘分,也需要良知。如果真的不爱就不要欺骗猪头,不爱就不要再装可怜或者无辜了,不爱就应该让猪头明白她自己其实不值得猪头爱或者留恋,这才是燕子回国应该做的事情,这才是探究燕子究竟有没有偷那2000元钱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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