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已经被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引发了大家对于直播售假商家主播谁该罚的讨论。近年来,网络购物纠纷时有发生,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万件,其中,约三成纠纷涉及电商平台担责,而食品类纠纷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占比接近半数。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释》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网络购物成为最常见的消费方式之一。尤其是今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外卖餐饮等空前活跃,对于涉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纠纷中电商平台的责任承担问题,新出台的解释作出了新的规定。
食品不合格 生产者经营者不得推诿责任

《解释》第1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诉请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被诉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赔偿责任应由生产经营者中的另一方承担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民一庭庭长 郑学林
该条规定目的在于落实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的首负责任制,避免生产经营者之间相互推诿,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购西洋参没有合格证 商家被判十倍赔偿

2018年底,济南市民胡某通过网购,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了138件“西洋参”含片,实际支付价款17000余元。货物签收后,因为产品外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胡某委托鉴定公司对产品进行鉴定。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颜庄人民法庭庭长 董虹宇
鉴定结果就是五氯硝基苯严重超标,原告认为产品质量不合格,所以就找被告协调。经过协商他们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原告就诉讼到本院了。

胡某认为,该公司提供的西洋参农药五氯硝基苯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请求判令退还所付价款17000余元,并赔偿所付食品价款的十倍,即17万余元。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颜庄人民法庭庭长 董虹宇
审理认为这个切片是用于泡水喝的、煲汤,应该是属于食品一类,应该属于食品安全法范畴规范,我们看到这个产品没有生产合格证,也没有产品标准代号。
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退还胡某17000余元,并赔偿17万余元。判决送达后,广州某公司不服,上诉至济南中院,中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颜庄人民法庭庭长 董虹宇
通过这个案子,能使我们的产品质量有所提升,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使被告能通过这个案子,提高安全意识。
电商平台未对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 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解释》第3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让电商平台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关。
网购茅台有“猫腻” 市民维权不容易
11月1日,南宁市民江先生在某知名网购平台上,花了2560元购买了12瓶茅台珍品王子酒,可是到货后,江先生却发现这酒不对劲。

南宁市民 江先生
这箱是我们从经销商那里拿的,这两箱是网上买的,这个英文字母,KW这里是连着的,线下购买的胶带这个是不连的,印刷的精细度,跟这个是不一样的。
随后,江先生与网络商家进行了交涉,但商家坚称酒没有问题,建议他退货退款。无奈之下,江先生通过茅台官方,于11月14日带着两箱酒,前往位于南宁市合作路的茅台广西打假办鉴定。
南宁市民 江先生
工作人员看了一下就说有问题,然后他拆开箱子之后看了一下瓶帽,就怀疑是“拔头酒”、“拔帽酒”,就是帽子拔开,倒掉里面的真酒,放其他酒进去。

对此,江先生又申请了电商平台客服介入,客服专员给出的处理方案依然是让江先生退货退款,并给出了退货收件人的地址和电话。让江先生纳闷的是,这家网店是在深圳办理的网店营业执照,货物却是从北京发出,退货地址也是在北京。12月2日,记者搜索发现,涉事商家已经下架所有商品,退货收货人的手机也已关机。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广新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当中,这个平台本身,对商家的商品或行为,作出一定的承诺或保证的情况下,那么网络交易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营”商品出问题 电商平台要赔偿
记者还了解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所销售的食品或者虽未标记自营,可是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民一庭庭长 郑学林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非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足以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相信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以加强对网购食品消费者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