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APP、北疆云消息(记者 张杨)4月25日,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举行以“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 护航首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知识产权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新闻发布会。
会上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和《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典型案例》,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护航首府高质量发展总体情况。

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及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代表等20余人,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卓兰未检法治教育基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成效展示区。通过亲临现场、直观感受,深入了解首府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护航首府高质量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成效。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16日在全区检察机关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从2022年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到2023年全市两级院全部推开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首府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宏介绍,2018年至今,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共提起公诉22件27人,不起诉4件5人。捕诉环节促成退赔案件2件,追赃挽损65万余元。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犯罪类型、罪名集中。侵犯商标类犯罪案件占比为100%。这与被侵权商标的市场需求高、犯罪门槛低有很大的关系。罪名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此外还有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
二是侵犯知识产权“售假”类案件领域分布较广。呈现分布多个领域,食品药品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较为突出的特点。从分布领域来看,有食品药品领域,如销售假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以及销售假蒙牛乳品案;有卷烟制品领域,如销售假“爱喜”等名烟案;有农用物资领域,如销售假化肥案;有奢侈品领域,如销售假“阿玛尼”名表案;还有公共安全领域,如销售假灭火器案等。
三是侵犯知识产权“售假”类案件普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如孙某某等5人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案。孙某某向钱某某购买假冒品牌卷烟,又销售给周某某、乔某某等人,钱某某、孙某某的行为均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假冒品牌卷烟经检验,系质量不合格产品,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的原则,故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四是部分侵犯知识产权“售假”类案件涉及专卖专营。如孙某某等5人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案。孙某某、周某某等人在无“*草烟**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销卷烟制品,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五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普遍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如杜某某等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金额298万余元,戴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金额328万余元;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金额88万余元;王某某销售伪劣商品案,王某某将购进的11000余个伪劣灭火器销售给呼市、包头等5市32家商户和工地,涉案金额34万余元。
来源: 北疆新闻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